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森林分为以下五类: 1 防护林 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原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2 用材林 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3 经济林 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材木; 4 薪炭林 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5 特种用途林 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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