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市场巨变,这些病将在基层治! 5月12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通知,里面提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对于县级医院的科室设置、设备配备、医疗技术能力进行了详细而具体的要求,很多原先大家觉得只能在三级医院解决的疾病,例如,癌症根治手术,肢(指、趾)再植术、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疾病的诊断和内科治疗、静脉起搏技术、配置是心脏起搏器等技术,都被化为县级医院必须具备的医疗服务能力。 国家卫计委为何会出台县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清单?这明显是为分级诊疗服务,在清单之后,恐怕紧接着就会是分级诊疗的目录,对于县级医院必须具备的医疗服务,必须在县级医院解决。随着这些医疗服务的下沉,医药市场的格局将会重现颠覆,药品的营销渠道必须重新架构,以前完全只盯着二级医院市场的做法已经行不通。 这个时间节点是什么时候? 大家都知道,按照国务院分级诊疗的规划,2017年要实现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医药行业市场格局大变动即将来临,药企你做好改变的准备了吗? 下面是县级医院必须具备医疗服务能力表格,和这些疾病的相关的药品市场就要下沉到基层了: 1 临床科室。 1.内科。 (1)呼吸内科 (2)消化内科 (3)心血管内科 (4)内分泌科 (5)神经内科。 (6)血液内科 (7)、肾内科 2.外科。 (1)普通外科 (2)骨科 (3)神经外科。 (4)泌尿外科 (5)胸外科 3.妇产科 (1)妇科 (2)产科 (3)计划生育科 4.儿科 (1)儿科(含新生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儿科常见急危重症的急诊规范处置。 (3)新生儿感染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4)小儿重症肺炎、支原体肺炎、哮喘、手足口病、急慢性肾炎、原发性肾病综合征、甲亢、甲减、糖尿病、心肌炎的规范化诊疗。 (5)小儿腹泻的规范化液体治疗。 (6)小儿出血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7)小儿血尿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8)先天性心脏病的诊断。 (9)小儿结核病的诊断。 5.眼科。 (1)眼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眼球穿孔伤缝合术。 (3)白内障囊外摘除术。 (4)抗青光眼滤过性手术。 (5)周边虹膜切除术。 (6)眼球摘除术。 (7)鼻腔泪囊吻合术。 (8)眼球内容物剜除术。 6.耳鼻咽喉科。 (1)耳鼻咽喉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上颌窦炎症根治术。 (3)气管切开术。 (4)听功能评估技术。 (5)食管异物取出术。 (6)扁桃体切除术。 (7)鼻中隔矫正术。 (8)鼻窦内窥镜手术。 (9)气管异物取出术。 7.口腔科。 (1)口腔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根管治疗技术。 (3)牙周病诊断及基础治疗。 (4)骨埋伏阻生牙拔除术。 (5)保留面神经的腮腺肿瘤切除术。 (6)上、下颌骨骨折治疗。 (7)铸造全冠、金属烤瓷冠及固定桥。 (8)全瓷冠修复技术。 (9)覆盖义齿。 (10)全口义齿。 (11)铸造支架可摘义齿。 (12)X线头影测量及模型分析诊断。 (13)儿童与成人固定矫治。 8.皮肤科(含性传播疾病专业)。 (1)常见皮肤病的规范化诊疗。 (2)与皮肤病有关的结缔组织病的规范化诊疗。 (3)性传播疾病、浅部真菌病等感染性皮肤病的规范化诊疗。 (4)常见皮肤组织病理学检查及诊断。 (5)皮肤病的微波、冷冻和激光治疗 。 9.精神科。 县域内有精神专科医院的,需开展精神科门诊或者心理治疗门诊。如县域内无精神专科医院的,需开展以下技术。 (1)精神障碍的规范化诊疗与心理健康指导。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规范化管理和住院治疗。 (3)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公共安全等事件的心理援助。 (4)开展精神障碍的躯体治疗、改良电痉挛治疗、物理治疗和心理治疗以及精神康复治疗。 10.感染性疾病科。 (1)霍乱、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的诊断。 (2)急性和慢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及其合并症、重症及耐药伤寒、中毒性痢疾等常见传染病的规范化诊疗。 (3)在血吸虫病、疟疾、包虫病及其他寄生虫病流行区,开展规范化监测与治疗。 (4)常见细菌、真菌、病毒、原虫感染的规范化诊疗。 (5)常见术后感染性疾病的预防和规范化诊疗。 (6)肝炎后肝硬化及并发症的规范化诊疗。 (7)病毒性肝炎实验室开展抗HAV-IgM、HBV血清标志物、HBV-DNA定性及定量测定、抗HCV、抗HDV、抗HEV-IgM和抗HEV-IgG等检查项目。 (8)艾滋病检测 11.急诊医学科。 (1)多发伤、哮喘、高血压危象、昏迷、休克、急腹症、内分泌危象、急性中毒的诊断与急救。 (2)中暑、溺水、电击、自缢的急救。 (3)急性心肌梗塞的诊断、急诊药物溶栓治疗。 (4)各种大出血的初步急救。 (5)水、电解质紊乱和酸碱平衡失调的早期诊断和处理。 (6)掌握心肺脑复苏术、氧疗、除颤、电复律、冰帽和降温毯等治疗技术。 (7)洗胃技术的应用。 (8)开展心电图检查、心电监测、有创和无创呼吸机通气、急诊B超诊断。 12.麻醉科。 (1)麻醉前评估、准备及制定麻醉实施方案。 (2)有创和无创血压、心率、心电、血氧饱和度及体温的连续定量监测,呼末二氧化碳监测。 (3)各种阻滞麻醉、吸入全麻、静脉全麻和复合麻醉。 (4)各专科手术的麻醉处理。 (5)心、肺、脑复苏、除颤技术。 (6)术后镇痛、无痛分娩、无痛诊断性检查。 (7)气管插管、喉罩等人工气道的建立及机械通气支持。 (8)危重、疑难病人(休克、创伤、脏器功能不全等)手术的麻醉处理。 13.重症医学科。 (1)监测体温、心电、血压、呼吸、血氧饱和度等基本生命体征。 (2)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动静脉置管技术,肺动脉漂浮导管和/或脉搏指示持续心输出量监测)。 (3)呼吸功能监测。 (4)血气分析、血糖、电解质床旁监测。 (5)镇静与镇痛的方法与评估。 (6)复苏和疾病危重程度的评估。 (7)动脉、静脉置管技术。 (8)胸腔穿刺、腹腔穿刺、腰椎穿刺、胸腹腔闭式引流术。 (9)休克的诊断和处理。 (10)心肺复苏、电复律、除颤技术。 (11)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的处理。 (12)呼吸衰竭的诊断和处理(包括有创及无创机械通气技术、建立人工气道技术)。 (13)急性肾功能不全的鉴别诊断与处理。 (14)急性凝血功能障碍的诊治。 (15)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的处理。 (16)胃镜辅助下鼻空肠管置入。 (17)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 (18)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诊断与处理。 (19)多发性创伤的诊断与处理。 (20)严重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的处理。 (21)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的处理。 14.康复医学科。 (1)运动系统、神经系统一般伤病、疼痛与功能障碍的康复,各种急慢性炎症的康复。 (2)运动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检查。 (3)康复治疗 15.中医科。 (1)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规范化诊疗。 (2)中医辨证论治准确,理法方药完整统一。 (3)针灸、推拿、刮痧、拔罐等中医非药物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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