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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姓曹,是曹刿还是曹沫?

 青梅煮茶 2016-05-21

 山东也被称为齐鲁大地,在西周进行分封的时候,今天的山东地区被分封为齐国、鲁国。齐国是太公望(俗称姜子牙)的封地,鲁国是周公旦的封地。太公望是辅佐武王灭商的股肱之臣,周公辅成王的佳话千古流传。这两位都是举足轻重的大人物,齐国和鲁国在诸侯中也高人一等。但在之后的历史变迁中,齐强鲁弱、齐国主动出击、鲁国落后挨打成为了常态。齐桓公称霸,就是先从鲁国开的刀,管仲也是齐国从鲁国手里要回来的。



  兔子急了还咬人。鲁国也曾发动过反击。长勺之战,曹刿以一鼓作气的用兵之道,协助鲁庄公大破齐军。齐桓公和鲁庄公在柯地会盟,鲁国一个叫曹沫的大将突然持匕首劫持了齐桓公,要求齐国归还侵占鲁国的土地。齐桓公答应归还。鲁国的失地重新回到自己手中。《曹刿论战》和《曹沫劫齐桓公》这两则故事,都是中学语文的必读篇目。


  在进行英雄人物表彰大会的时候,各路历史学家和谈论历史的人就曹刿和曹沫的身份问题产生了激烈的讨论与交锋。被卷入这次大讨论的,包括司马迁、左丘明、韩非子、吕不韦及其手下门客等,还有之后历朝历代一大批文人骚客和历史研究爱好者。


  各位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我们现在是在辩论会现场为大家带来比赛实况。本次辩论的论题是:曹刿与曹沫究竟是同一个人?还是两个不同的人?正方认为:曹刿与曹沫是同一个人,反方则认为“曹刿与曹沫根本不是同一个人。下面,我们请正方、反方进行陈词答辩。为确保此次辩论会的权威性、科学性,我们特意邀请到了太史公司马迁老师担任比赛评委。司马大师,如果您觉得选手说的对,就亮起绿灯;如果他们说的不对,那您就亮起红灯;如果您也吃不准,那保持沉默就可以了。



(屏幕上出现一阵雪花......)


  观众朋友们,在这里我们也是向大家抱歉,由于卫星信号原因,我们暂时无法未大家带来现场画面,暂且先带来文字直播。


正方认为:曹刿与曹沫是同一个人。


  首先,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考证,“刿”与“沫”读音相近,还有可能是通假字,因此之所以出所以出现曹刿和曹沫两种写法,是因为列国使用的文字不同,在流传的过程中形成了两种版本。


  其次,从事情发展的一般逻辑看,曹刿和曹沫都是鲁庄公手下的重要人物。如果曹刿曹沫是两个不同的人,那么在柯地盟会、曹沫劫持齐桓公的时候,曹刿在做什么?如果此时曹刿已经去世或者有其它的进言或行动,史书上应该有所记载。结果,史书上既没有记载曹刿病故,也没有描绘曹刿其它的举动,那么只能理解为曹刿与曹沫就是同一个人。



 


 再次,在《史记.刺客列传》、《史记.齐太公世家》和《史记.鲁周公世家》对于柯地盟会的记载中,都记录的是曹沫劫持齐桓公。在整部《史记》中,既没有长勺之战,也没有出现过“曹刿”这个人物。那么,《左传》中的曹刿就是曹沫。


  最后,在《管子》和《孙子》的记载中,也能找到支持曹沫与曹刿就是同一个人的论据。根据《管子.大匡》的记载:庄公自怀剑,曹刿亦怀剑,践坛,庄公抽剑其怀曰:“鲁之境去国五十里,亦无不死而已。”左揕桓公,右自承曰:“均之死也,戮死于君前。”管仲走君,曹刿抽剑当两阶之间,曰:“二君将改图,无有进者!”管仲曰:“君与地,以汶为竟。”桓公许诺,以汶为竟而归。《管子》中认为,盟会上劫持齐桓公,是鲁庄公与曹刿合谋的结果。其它史书中记载的曹沫,其实就是曹刿。


  在《孙子.九地》中有这样一段话:吾士无余财,非恶货也;无余命,非恶寿也。令发之日,士卒坐者涕沾巾,偃卧者涕交颐。投之无所往,诸、刿之勇也。《孙子》中也明确出现了曹刿这个名字。同样地,《孙子》中是从“勇”这一角度来记载了曹刿的形象,与曹沫的事迹基本符合。


  总之,认为曹刿与曹沫是同一个人,主要依据就是《史记》的记载中只有曹沫,而没有曹刿。《史记》在写史条件和可信度方面,不大会漏掉曹刿这样一个人物。结合其它史书中的旁证,可以认定,曹刿就是曹沫,曹沫就是曹刿。


反方认为:曹刿与曹沫不是同一个人,他们是两个独立的人。




曹刿论战


  一方面,若假定曹刿与曹沫为同一人,那么曹沫前后的性格反差太大。在长勺之战的战前战时和战后,曹刿高瞻远瞩、沉着冷静、洞察战局,是一个典型的谋士和军事家形象。而到了柯地的盟会上,曹刿的行为则是一个勇敢、大胆的刺客形象。我们不是怀疑曹刿具备能文能武的全才,而是前后的形象对比太过强烈。


  另一方面,在曹刿向鲁庄公进言前,他曾说过“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这样的话,说明当时曹刿并没有被正式授予官职。但在《史记.刺客列传》的一开头,就写道曹沫“以勇力事庄公”,并没有说明曹沫有没有一个主动进言、获得任命的过程。


  总之,根据主观情感和曹刿曹沫在不同记载中一些细节的比较,很难说曹刿和曹沫就是同一个人。


  在记载曹刿的《左传》中,出现了许多记载同一人物却使用不同称呼的情况,或是使用人物的名字,或是根据人物的字,或是根据人物的封地,或是依据其它称呼。但在《左传》全书中,只有曹刿而没有曹沫。


  在《史记》中则恰恰相反。除了全书只出现曹沫而没有曹刿外,司马迁对于齐国鲁国的交战记载得十分简略。有的地方甚至只记了交战几次,连战争的名字都没有记录。太史公只记录了曹沫,并不意味着他默认曹沫与曹刿就是同一人。因为就连曹刿的成名之作长勺之战,司马迁也未在《史记》中单独记载。这在某种程度也可能意味着,假设曹沫与曹刿不是同一个人,司马迁只记录了前者而根本没有记叙后者的生平,造成了曹沫与曹刿是同一人的误解。


  此外,在《国语.鲁语》中,有一个《曹刿谏如齐观社》的故事。《国语》全篇只出现了“曹刿”,而没有“曹沫”。


  在《史记》、《左传》、《国语》三部研究春秋历史的重要史书中,没有一部将曹刿、曹沫分别罗列。这似乎应证了曹刿、曹沫是同一人,只是因为列国文字的写法、读音不同出现的差异化记载。但这样的证据又不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在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中,在写齐鲁乾时之战、长勺之战时,把曹刿与曹沫当作两个不同的人物来进行描写。纵使不能直接把《东周列国志》当作史料来引用,但这也从侧面表现出在历史上一直存在着对曹刿、曹沫是同一人这种说法的质疑与否定。


  对历史文献与史料来源进行分析与考证,是除了记载历史本身之外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有多少史书,就有多少对史书做的“注”和“考异”。结论的对错本身已经不是唯一任务,其中的质疑考证、深思慎取、推陈出新、不破不立才是最为珍贵的因素。


  司马迁的文字在平凡中有一种打动人心的力量。在《史记.刺客列传》描写曹沫时,司马迁在开头极其简单地交待了曹沫与齐军作战三战三败、失城失地的情况,在描写完曹沫劫持完齐桓公的场面后,在文末轻描淡写地以一句“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收尾,将曹沫不惜个人安危对鲁国做出的巨大贡献体现得淋漓尽致。


正是:     孔圣世居处,

           礼盛武魂彰。

           三战失城邑,

           一朝劫霸王。

           勇力称刺客,

           高义堪国梁。

           英迹居传首,

           烈士璞玉芳。

 

 

参考文献:

《史记.刺客列传》

《史记.齐太公世家》

《史记.鲁周公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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