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每日一点之4月12日004.亲告罪(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1.亲告罪,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立法者将诉权赋予被害人的犯罪。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该原则适用于所有的亲告罪)。 2.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告诉才处理的情形),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该规定并未改变亲告罪的性质)。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亲告罪,但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4.虐待罪属于亲告罪(第一款),但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第二款);“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第三款,此为例外规定,转变为非亲告罪)。 5.侵占罪属于亲告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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