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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小说中恣意汪洋的语言

 张小张718 2016-05-24


语言是一部小说最具有魅力的地方之一,它代表着作家的写作风格,体现着作家的审美倾向。相应的,语言也是作品风格与意义的另一种体现,了解小说语言有助于了解小说内容。本节主要从莫言小说中的方言俗语、非常规修辞、色彩词汇和食物意向词汇加以介绍。

1.语言的超常搭配

莫言的小说以幻觉现实主义闻名,不可避免的在其作品中会运用大量的修辞手法,比喻、拟人、借代、夸张、对偶、排比等惯用修辞手法在莫言的小说中比比皆是,不胜枚举。为了构建自己的魔幻世界,莫言也动用了很多少见的修辞手法。

语言的超常搭配,就是指超出语法和逻辑意义上的词语搭配现象。在《红高粱家族》中莫言说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2]莫言的故事里从来没有绝对的善恶对错,这才是生活原貌。东北高密乡是他的故乡,这里有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但这里不是天堂,同样也有世界上最丑陋的事物,莫言忠实描绘着生活。移就手法的使用也有很多,所谓移就是指有意识的把描写甲事物的词语移用来描写乙事物。在《欢乐》中班长递给你两片安眠药他说没有水,你一仰脖子吞了要说不要水……从班长身后伸过一只失眠的手,可怜巴巴地说”。[3] “失眠本是一个形容人的词汇,在这里用来形容,作者想要表达手的无力,把失眠作为它的形容词,无疑增添了小说的灵活性。另外,莫言对通感这一寻常的修辞手法运用得很不寻常,简直是玩弄于股掌之中,给读者带来如临其境的感受。他调动身上的每一处细胞,灵敏的捕捉天地万物瞬息的变化,展示出可见、可闻、可听、可感的文学世界。“福克纳让他小说中的人物闻到‘耀眼的冷的气味,冷不但有了气味而且还耀眼,一种对世界的奇妙感觉方式诞生了。[4]如在《红高粱》中,罗汉大叔的双耳被割,落在盘子上仍活蹦乱跳,啪啪作响,[5]这种描写给人视觉、听觉上的双重刺激,引发心理上的感应,此景如在眼前,让人不寒而栗。还如《丰乳肥臀》中描写冬天里砸冰窟窿的场景时“冰河里的清新水气,感人肺腑地从冰窟窿里溢上来。”[6]感人肺腑应该是与人相搭配的词语,而在这里却描写了水气,但却相得益彰。因为这是二姐上官招弟看到的冰窟窿里冒出的水气,这冰窟窿是司马库为她砸出来的,她对司马库充满了敬仰之情,所以这水气也有了感情的笼罩。

莫言从来不隐藏自己的感情,他勇于释放自己、挖掘自己尽其所能地赋予每一个事物全方位的描述,带给它们热情洋溢的温度

2.色彩词汇的丰富表达

绚烂多彩的词汇运用是莫言小说在语言特色上最大的亮点。传统文学朦胧含蓄的美在莫言这里被“无情“颠覆,他大胆地抒发自己的情感,恨不得把所有的意想都倾注在笔端。色彩词,这是一个能最直接最强烈表达情感的重要武器,莫言游刃有余地使用这千变万化的色彩营造出斑斓的文学世界。

首先,色彩词汇的运用在其小说名字中就可以轻易地体现出来,如《红高粱》、《白狗秋千架》、《红蝗》、《红树林》,莫言似乎很愿意把色彩所富有的美感赋予在作品中的各种意象和情景中,这能够给读者最直观最丰富的画面感。同时,这些色彩又是带有感情的。

其次,在作品中色彩词汇更是比比皆是。如在《红高粱》中描绘父亲小时候在河里玩水的场景:

墨水河底的淤泥乌黑发亮,柔软得像油脂一样。河边潮湿的滩涂上,丛生着灰绿色的芦苇和鹅绿色的车前草……夜色灰葡萄,金风串河道,宝蓝色的天空深邃无边,绿色的星辰格外明亮。

——莫言《红高粱家族》第一章

淤泥、芦苇、车前草、天空的颜色描写合情合理,葡萄、风与星辰则是作者主观的想象了。这段话虽然是在写风景,但读者能够直截了当地体会到作者表达出来的轻松的心情。墨水河底的淤泥虽然“乌黑”,但是却黑得“发亮”,秋风是“金”色,星辰变“绿”了,连天空的蓝色都是“宝蓝色”。莫言乐于用颜色表达自己的情绪,这是最直接的感受器,它给读者带来最简单却是最绚烂的视觉冲击。让读者如置身此地,仿佛伸手就触碰到此景,闭眼就感受到此情。

另外,似乎是莫言使用的最频繁的色彩,红高粱、红树林、红萝卜、红蝗。红色是生命和热情,是心脏和鲜血。红色最为醒目,给人视觉上的迫近感和扩张感。与此相辉映,莫言笔下的红色往往孕育着被压迫着的狂热的、喷涌满腔的力量和冲动。红色代表希望,可是莫言的小说往往隐藏希望,到结尾却往往不见希望,在这些小说中,红色起初是淡红、浅红、透明的红到最后的深红、血红、压抑的红。可以在莫言的小说中体会到颜色带来的欢愉,也可以体会带颜色带来的绝望。《透明的红萝卜》中黑孩在萝卜地里看到了流淌着白色液体的晶莹剔透泛着金光的红萝卜,可是当他再次进入萝卜地时却怎么也找不到这种透明的萝卜,失望无助的他把萝卜地里的萝卜全部拔出来。这里的“红萝卜”仿佛是莫言给黑孩的光明和希望,这是黑孩见到的最美好的东西,但是作者并没有让它延伸,现实就是现实,黑孩的人生注定有无尽的黑暗和血淋淋的折磨。萝卜真实存在,透明的红萝卜则是无中生有。它是莫言在残酷社会背景下对生活的一点浪漫的幻想,但毕竟只能是幻想。

然而,莫言也是那个众所周知的不按常理行事的作家。绿色,一般代表着希望、新生、安静、年轻。而莫言却把这种意象翻了一个底儿朝天,在《欢乐》中,绿色代表着肮脏、谎言、死亡、虚伪、邪恶、灾难。如:

我再也不要看你这被着绿脓血和绿粪便的绿躯体、生满了绿锈和绿蛆虫的灵魂,我欢乐的眼!再也不要嗅你这个扑鼻的绿尸臭、阴凉的绿铜臭,我欢乐的鼻!再也不听你绿色的海誓山盟,你绿色的嘴巴里喷出绿色的谎言,我欢乐的耳!永远逃避了绿色,我欢乐的灵魂!

——莫言《欢乐》

3.酣畅淋漓的方言俗语

方言作为一种地方语言,承载了一个人最朴素的情感和观念。莫言把东北高密乡写得活色生香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使用了属于东北高密乡的语言,这样写出来的故事才原滋原味,读者读起来也是酣畅淋漓。

在《檀香刑》的第一部分,作者以第一人称叙事,一个纯正的山东女人作为主人公,那么通篇的人称代词就成了“俺”,眉娘是一个风韵十足、花枝招展的女人,开口闭口的“俺”使这位年轻小媳妇的形象有了“土里土气”的农村风情。更加值得一提的是,《檀香刑》通篇以东北乡民间戏曲猫腔的韵律为承载体,作者根据不同人物性格进行不同的腔调安排,例如《眉娘诉说》用猫腔中的长调,《小甲傻话》用娃娃调,《钱丁恨声》用醉调。各种腔调的形式无疑使人物的个性更加鲜活强烈,使整部小说都浸润在猫腔的节奏中,与其说是在读一本小说,莫不如说是在看一出猫腔大戏。

小说中的方言俗语是莫言家乡的乡土气息和浓厚的日常生活气息,他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有着丰富的生活劳作经验,这在他的小说中体现得尽善尽美。如在《红高粱家族》的高粱酒部分:奶奶穿一身雪白的绸衣……在场院里转来转去,引逗得村里人挤眉弄眼做怪模样,但无人敢放一个屁。余占鳌几次与我奶奶套近乎。”[7]“挤眉弄眼做怪摸样”、“无人敢放一个屁”、“套近乎”,这都是莫言在乡间地头积累的生活经验,尽管俗气,但却把长期以来写作者高高在上的姿态打破,莫言只是想把自己洋洋洒洒的泥土气息迸发出来。莫言还擅长用家乡话编出一首首忍俊不禁的曲调:

爹十八,娘十七,月亮正晌参正西,生了个孩子叫路西。爹已娶了西村大脚张二姐,娘就要嫁给东村疤眼子,忍痛抛掉亲骨肉,爹擤鼻涕嗤嗤嗤,娘抹眼泪唏唏唏,堵着嘴巴不敢哭,怕被路上行人知。

——莫言《红高粱家族》第二章

当然,很多作家在创作小说时都会运用自己家乡的方言俗语,但是为了摆脱写作的日常生活化,对此的使用也是十分有限。而莫言却在很多小说中大量使用高密东北乡的方言俗语,他一心想要保证作品的故乡气息,不禁锢于语言对他的限制,这一举动无疑是大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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