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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奖之后,还有谁在看莫言

 四味毒叔 2020-08-18


2016年,北师大团队跟随拍摄了6位当代著名作家,跟随他们去往各自的故乡,展现出他们创作的原点和过程。

本纪录片共有六部,分别是《贾平凹》《刘震云》《阿城》《迟子建》《毕飞宇》和《莫言》。

让人惊讶的是,拿下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似乎反而不如其他几位作家的曝光度高,甚至有一些被大众“遗忘”的感觉。

在这个大众不再那么重视文学的年代,莫言究竟代表了什么?

高粱地里走出的作家

2012年12月8日一整天,赫尔辛基都在不停的下着大雪,没有任何一架飞机敢在这种天气飞往斯德哥尔摩,整个瑞典都因此非常焦急。

一个山东高密的老农民,穿着中式对襟蓝夹克,外面套了一件浅褐色的羽绒服,系着黑红格纹的羊毛围巾,站在候机厅里,默默地望着窗外的大雪。

尽管从二十一岁起就进入了军营,还在部队里上了大学,一直到四十四岁才退伍,但他身上还是有着一股无法抹去的农民气。

1986年,张艺谋在北京见到他时,他说张艺谋就像一个生产队的队长,张艺谋也打趣他说他就像是生产队的会计。

他是莫言,真名管谟业,一个高密东北乡的农民。也是“后五四时代”最好的华文作家。

“作家的故乡,并不仅仅是指父母之邦,而是指作家在那里度过了童年乃至青年时期的地方,这地方有母亲生你时流出的血,这地方埋葬着你的祖先,这地方是你的血地。

在他早期的作品中,不难发现一条清晰的传承:从福克纳到马尔克斯到莫言,从杰弗生镇到马孔多镇到东北乡。

因为在故乡吃了太多的苦,受了太多的委屈,莫言年少时也曾无比向往过远方,从十八岁起,他就每年都去报名参军,但体检总是不合格。

原因很简单,体重不够。

常年的饥饿让他很早就意识到,在生存的问题面前,道德、尊严都是毫无意义可有可无的点缀。

这最原始的生存欲望一直萦绕在他的作品中,《透明的红萝卜》 中偷萝卜,《蛙》中吃煤炭,《檀香刑》里反复提及的吃狗肉,还有最著名的《红高粱家族》中,真正的主角,是那一片无边无际,象征着丰收和生存大高粱地。

21岁那年,他终于勉强过了体检,进入了军队。

他终于去到了之前放牛的自己可望不可及的远方,甚至从此越走越远,到了北京,去了罗马。

他说:“我想,回北京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登上景山最高点,努力往前看,往前看,希望能从那里,看到罗马的风景。”

然后2012年,去了斯德哥尔摩。最后,却又回到了这片出生成长的土地,精神的故乡,文学的故乡。

大撤退才是真正的大前进

在2000年的作品《檀香刑》的序章中,他这样写道:

“也许,这部小说更合适在广场上由一个嗓音嘶哑的人来高声朗诵,在他的周围围绕着听众,这是一种用耳朵的阅读,是一种全身心的参与。为了适合广场化的、用耳朵的阅读,我有意地大量使用了韵文,有意地使用了戏剧化的叙事手段,制造出了流畅、浅显、夸张、华丽的叙事效果。民间说唱艺术,曾经是小说的基础。在小说这种原本是民间的俗艺渐渐地成为庙堂里的雅言的今天,在对西方文学的借鉴压倒了对民间文学的继承的今天,《檀香刑》大概是一本不合时尚的书。《檀香刑》是我的创作过程中的一次有意识地大踏步撤退,可惜我撤退得还不够到位。”

20年后再来看他这番话,实在让人感叹,他竟早已看得那么深,那么远。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为什么80年代马尔克斯的著作在大陆出版后,这个著名的开头,会如此深刻地影响了整整一代作家?

因为小说的语言不同于日常的语言,小说的语言是陌生化、物质化的。

对于那时的大陆作家来说,马尔克斯毫无疑问代表了一种绝对的陌生经验,他所使用的文学语言有着只有他能够写出的,南美洲的时代精神。但对于一个小说家来说,这般“拿来主义”是注定不自由、不顺畅、不可持续的。

小说家最重要的门槛,就是寻找或者创造出只属于他自己的个人语言。

这是作家们验证自我价值的必然,也是小说本身能否存续下去的选择。

这种追求自五四之后,白话文诞生伊始就落在了每一位作家身上。

朱自清在他的名作《背影》的序言中写道:

“我宁可说,他(周作人)所受的外国的影响比中国的多。而其余的作家,外国的影响有时还要多些,像鲁迅先生,徐志摩先生。”

到了49年以后,主流语言被规定为官方化的北方语言,因此八十年代后,两种陌生化的行为又流行开来,一种是到农村乡间去大量的收集土语方言,一种是通过翻译作品汲取外来的语言。通常这两者都是在同一人身上同时发生的行为。

而莫言也在纪录片中承认了自己曾受到西方文学的巨大影响,但他随后说:

“马尔克斯、福克纳,实际上就是两座灼热的高炉,而我们是冰块。如果我们靠得太近,就会被他蒸发掉。1987年我认识到应该远离他,写《檀香刑》的1999年的时候,我就想彻底地摆脱掉西方文学对我的影响。”

他毫无疑问做到了自己所说的“大撤退”,还进一步撤退,退回到高密东北乡。

那里不再只有延展到天边的血红色高粱地,他的作品也早就不只是真实故事的裁剪和拼接,无数素材接踵而至的来找他。

“当哪一天写了15000字,这一天写的绝对都是好文章。你感觉到这个时候确实是仿佛有一种巨大的力量在帮助你”。

在莫言的作品里,东北乡有了沙漠、河流、丘陵、山脉,变得高度城市化。

人们说的不再是西化或拉丁化的语言,而是只属于他们本身的,顺利跳跃至书面化的高密方言。

它是没有被过度使用的汉语,没有被压缩成罐头进行廉价售卖,以其原本的自然形态在纸面上汹涌而过。

在《檀香刑》的第八章中这样写道:

“孙丙看到,钱大老爷弓着腰从轿子里钻出来。他那一贯地如门板一样舒展挺直的腰板,古怪地佝偻起来了。他那一贯地喜笑盈盈的脸可怕地抽搐起来了。他那一贯地如马尾般潇洒的胡须,如瘦驴的尾巴一样凌乱不堪了。他那一贯的清澈明净、锐利无比的眼睛,变得晦暗而迟钝。他的双手无所措地一会儿攥成拳头,一会儿又紧张地拍打着额头。几个带刀的侍卫小心翼翼地跟在他的身后,不知是保护他还是监视他。”

这是一段对人物外形进行描写的文字,每句中前后的反差,简短的比喻,制造出一种戏剧化的真实。

这正是莫言丰富生活经验的展示,如果没有平时有意无意的观察和记忆,是绝不可能在极短的语句里构造出一个如此鲜明的形象。

而句与句之间多次的反复,排比,更是带有浓重的戏剧唱词的风韵。

莫言说这是他们老家的传统戏“茂腔”的写法。

在小说戏剧电影中,加入某地的方言,使之成为布景道具般的点缀物,成为人物对白的个性化特征,并不太难,难的是将这方言土语融入进叙述语言,真正实现对语言的驯化,不会为了陌生化而去刻意制造阅读障碍。

这一段阅读起来是如此的顺畅,我相信每个人都会体会到他文字中一种汹涌直前的力量。其中一致的语法,音色齐整,意向鲜明,一贯的结构,起承转合,无懈可击,在参差中实现了音律音韵律动的融合,在口语和诗化之间,达成了不可思议不可临摹的平衡。

大众的误解和他的反抗

他说:“这部小说更合适在广场上由一个嗓音嘶哑的人来高声朗诵”并且是一个“大撤退。”

实质上是对流行文学语言的一次激烈反抗。

在被建构被强行赋予的主流语言中,一次又一次的对高密东北乡所象征的地方价值、个人价值的肯定,对主流价值的背离。

与大众印象相悖的地方也正在于此,千禧年后,文学在互联网所代表的新式娱乐的冲击下式微,人们再也不会像80年代那样热切的讨论一个作家、一个诗人,他们成了只属于小众的文学爱好者的话题。

直到2012年诺奖找上门来,才又把莫言推到了舆论的浪头。

我还记得当时看到好些人坐地铁时,都会握着一本《丰乳肥臀》打瞌睡。

同时网络上甚至直到今天都还在争论莫言是否有资格获得诺贝尔奖。

滑稽的是,许多讨论都并非从文学的角度去分析,而是想当然的认为,莫言作为代表了官方主流话语的作家是否值得拿诺奖。

莫言真的是一个主流的,只会歌功颂德沽名钓誉的作家吗?

但凡看过他任意一部作品,都不会出此胡言。

在他获诺奖的长篇小说《蛙》中,对于文革、计划生育、城市化等问题的反思和表达,激烈尺度大到令人咂舌。

在书中,当了一辈子妇产科医生的姑姑,既给人接生,也在八十年代时,用很暴力的手段流掉了许多超生的婴儿,这让她在晚年时十分害怕青蛙。

因为她认为,那是自己亲手流掉的小孩的冤魂。

除此之外,对于那个年代对人性的漠视,新世纪后工业化对环境的破坏,对传统人际关系,传统文化传统道德的摧毁,都进行了深刻的展示和剖析。

言辞之犀利,不但不会让人误以为他是“主流”作家,反而会感到诧异“这样的作品居然能出版?”

我想,一定是因为莫言身上脱不去的农民底色,才让他与土地之间有一种脱不去的链接,让他站得这么高,才能看得见这土地上人们生育、存续、繁衍的问题。

这些问题又指向了1949年以后一系列历史事件,它们无一不关系着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是十四万万人。它们是每个人与每个人之间的裂变,是所有人被时间的吞没。 

他说:“东北乡我是把它当中国来写。”

他深情地凝视着我们每一个人的东北乡,在真实与现实之间,用陌生的语言完成了不可能的虚构。

这就是真正的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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