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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村霸”落马,此等“怪胎”何时能绝?

 超越梦想之上 2016-05-25

“女村霸”落马,此等“怪胎”何时能绝?

半壁江中文网 2016-05-25 09:50

省公安厅刑侦局公布了一起典型的村霸案件。该案负责人介绍,打黑组进村后找村民了解情况,村民闭门不出不敢开口。在专案组掌握一定证据抓获这位“最牛村主任”后,村民纷纷举报,被称“洪兴十三妹”泉邱二村村主任孟某芬。

近年来,在一些农村,部分村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为自己和家族、小团体牟取利益,日渐异化为与村民对立的特殊群体,致使以村干部为核心的黑恶势力日渐猖狂。他们中饱私囊,拉帮结派,巧取豪夺,并逐渐变成了横行乡里的“村霸”。

可以说,被称为“洪兴十三妹”泉邱二村村主任孟某芬就是村霸中的典型代表。据专案组查明,自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孟某芬利用泉邱二村村干部身份,组织其家族成员,并纠集社会渣痞人员,采用暴力及恐吓手段,进行寻衅滋事、诈骗、职务侵占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当地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当今,这样的“村霸”不在少数,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村霸”横行是部分农村出现的一个“怪胎”。近几年,故意撞车、暴伤妇女及违法侵占基本农田的“法盲”村支书陈国红,好勇斗狠、蛮横霸道,聚众闹事,欺行 霸市,靠自填选票几乎全票获选的“村长”侯志强,“鱼肉乡里、为祸乡里”,涉嫌杀人、强行占地、野蛮干预选举的苏世涛等,无不暴露出乡村治理的彻骨之痛。

现实中,诸如此类的“村霸”滥用权力,私用权力现象比比皆是,这是是对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威胁,也会将民众权益置于“人为刀俎我鱼肉”的境地,到头来,很可能影响到基层稳定、民众的法治信心。就此而言,显然有必要将乡村社会纳入公共治理视野下,实现规则覆及,避免让乡村沦为法治洼地。

村官成为“村霸”的问题,凸显了乡村法治的疲软,暴露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存在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因此,要想铲除“村霸”,就需要改变时下乡村的法治生态。目前,乡村法治观念缺失问题依然十分严重,需要下大力气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引导村民树立法治意识,让村民挥动法律之剑,才能斩断官僚主义的恶劣苗头,维护属于新农村大背景下的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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