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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地税机关如何应对新挑战

 江湖一飘168 2016-05-25
营改增后,地税机关如何应对新挑战
李毅 陈显信

    地税机关应主动开启“二次创业”新模式,加大国地税合作征收、委托代征、数据交换力度,有效防范地税机关“以票控税”及附征税款职能消失后带来税收流失的风险。

    近期,“营改增后,地税怎么办”的问题,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营改增落地实施后,地方税收管理机制在组织收入、税收征管、经费保障、机构配置等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地税机关面临新挑战。

    地税管理机制发生新变化

    地方税收税源结构变化巨大。营改增后,地税机关主体税种缺失,地方税收业务从“管行业”变为“管税种”。以陕西省商洛市地税局为例,2015年度,全市营业税纳税人占到纳税人总数的23%,营业税收入占到地方税收收入的31.3%。预计2016年~2017年,全市地方税收收入总量将大幅下降。

    地方税收征管模式亟待革新。营改增后,地税机关管理的纳税人户数没有减少,但以票控税等征管职能自然消失,“行业+规模”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方式不再适用,以营业税为主导的征管考核指标及纳税评估模型失去效能,再加上地税机关管理的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全部呈现出“碎片化”的特征,地税机关对第三方涉税数据需求不断增强,地方税收流失风险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工作量剧增,难度加大。

    一线机构征管职能亟待转变。以商洛市地税局为例,营改增前,商洛地税系统从事营业税行业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一线人员占到一线干部总数的37%,涉及征管机构(所、分局)占到一线机构总数57%。营改增后,相关一线征管机构税源专业化管理职能基本消失,亟待重新配置征管力量、转换征管职能。

    地税机关经费保障有待加强。地税机关组建以来,各级政府拨付的税务经费与本级税收收入总量紧密相关。营改增后,如果保持以前税务经费保障模式不变,各级政府拨付的税务经费将随税收收入下降而减少,势必对地方税收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地税机关如何应对新挑战

    地税机关应主动开启“二次创业”新模式。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专题汇报,主动争取大力支持。迅速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财产和行为税、所得税和基金社保费征收管理上,“精耕细作”,做到应收尽收。例如,商洛市地税局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截至4月底,共入库个人所得税7009万元,同比增长达到32%。

    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国地税合作征收、委托代征、数据交换力度,有效防范地税机关“以票控税”及附征税款职能消失后带来税收流失的风险。同时,探索将一线税源专业化管理力量调整补充到风险管理和税务稽查部门,积极构建“以数据管税为核心,低风险纳税提醒、中风险评估应对、高风险税务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模式。把“数据管税”作为征管改革的迫切任务,加快数据管税平台建设,做好金税三期上线工作,迅速实现从税源专业化管理到“数据管税”的新转变。积极协调各级政府建立稳定的地方税收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地税精神,全面激发地税干部“二次创业”的工作热情。

    如何加强地方税收保障

    各级政府要牵头落实税收保障办法,加快第三方涉税数据平台建设,强化税收保障工作考核问责,全面增强社会综合治税合力。县区政府牵头协调建设国地税联合办税厅或者综合政务大厅,推进国地税深度合作。省市政府主导建立稳定的地方税收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强地方财源建设,促进地方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

    做好地方税收体系的顶层设计。在财税体制改革中,市县级地税机关只是各项重大部署的“执行者”。建议省局、国家税务总局科学制定营改增后地税事业发展新规划,着重调研解决省以下地税机关在组织收入、征管模式、机构设置、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新变化、新问题,做好顶层设计,尽快构建新型地方税收体系,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责任感、成就感和获得感,全力以赴开创地方税收“二次创业”的新局面。

    作者单位:陕西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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