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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文件 | 吉泰城镇群详细规划

 巧明彪 2016-05-25

    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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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安市建设局在市人民广场组织了《吉泰城镇群规划(2016-2030)》成果规划公示,将经省住建厅原则通过的规划成果内容和图件制成图板进行现场公示,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解释说明,充分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小编在浏览网页的时候看到了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也公示了关于“吉泰城镇群”的详细规划,相信小伙伴们对吉安大事也比较关心,就整理给大家一起看看咯希望咱大吉安越来越好!


吉泰城镇群规划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发展规模

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二节 发展规模

第三章 城镇群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空间管制

第二节 城镇体系规划

第三节 片区发展指引

第四节 乡村发展指引

第五节 产业发展与布局

第六节 历史文化保护

第七节 旅游发展规划

第八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九节 交通设施规划

第十节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四章 核心区城乡一体化规划

第一节 城乡空间开发管控

第二节 城乡空间布局

第三节 城市发展指引

第四节 乡镇发展指引

第五节 综合交通一体化规划

第六节 市政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

第七节 综合防灾规划

第五章 中心城市规划

第一节 城市性质与职能

第二节 空间布局

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第四节 居住用地规划

第五节 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第六节 绿地系统和水系规划

第七节 景观风貌与总体城市设计

第八节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九节 旧城更新

第十节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第十一节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十二节 环境保护规划

第六章 规划实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紧抓国家实施“中部崛起”、“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战略的历史机遇,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要求,以“五化”协调发展示范为目标,促进吉泰城镇群的协同发展,打造江西省中部重要的增长极,依据《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编制《吉泰城镇群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指导思想

以中央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五化”协调发展为目标,坚持集约发展、绿色发展和特色发展,促进吉泰城镇群协同发展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网络,强化产业分工协作,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大力改善生态环境,着力提高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宜居性,形成吉泰城镇群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第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

4)《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5)《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2014)》

6)《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第4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规划不设年限。

第5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吉泰城镇群、吉泰城镇群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中心城市等三个层次。

吉泰城镇群:包括吉州区、青原区以及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两区三县的全部行政辖区,总面积为8658平方公里。

核心区:包括吉州区的古南街道、永叔街道、文山街道、习溪桥街道、北门街道、白塘街道、兴桥镇、樟山镇、长塘镇、曲濑镇、禾埠乡,青原区的河东街道、滨江街道、天玉镇、值夏镇、新圩镇、富滩镇、文陂镇,吉安县的高新街道、敦厚镇、永阳镇、横江镇、永和镇、桐坪镇、凤凰镇,吉水县的文峰镇、金滩镇、黄桥镇、醪桥镇、乌江镇,泰和县的澄江镇、塘洲镇、马市镇、螺溪镇、万合镇、沿溪镇、石山乡、南溪乡,共9个街道、29个乡镇,总面积约为2940平方公里。

中心城市:包括吉州区、青原区、敦厚镇、凤凰镇等城市建成区及紧密相邻的永和镇,总面积约为300平方公里。

第6条  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条款中带“黑体字”为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内容一经确定,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划实施。若确需修改调整,必须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调整。

第7条 规划法律效力

本规划是吉安市人民政府实施吉泰城镇群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依据,也是指导城镇群所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编制城乡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的依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审批城乡规划和进行重点区域空间管制、区域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当遵守本规划。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发展规模


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8条 发展目标

规划期内,吉泰城镇群将建设成为“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江西省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地区交通枢纽、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山水秀美的庐陵文化发源地”。

根据发展目标确定指标体系。(见表1


第9条  发展战略

(1) 产业战略

①拓展优势产业,扶持特色产业,引导战略新兴产业,构建电子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休闲旅游业、现代农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医药化工产业、绿色食品产业等主导产业。

②整合产业平台,鼓励园区共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以井开区、吉安高新区两大国家级园区为龙头,引导产业园区的整合、合并、共建。

(2) 城镇化战略

①核心集聚发展。通过发展要素、生产力等向核心区的集中布局,带动人口向核心区集聚,实现核心区的优先集聚发展。

②乡镇特色化综合化发展。加快镇区经济发展,培育专业化特色化乡镇。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强化服务农村的功能。

③一体化发展。推进城镇群生态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的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和谐发展的城乡社区新格局。

(3) 特色化战略

①保护大山大水,严控绿色廊道。以保护大山大水、严格控制绿色廊道为基本原则,界定生态空间和城市空间的发展界限。

②集聚优势资源,打造特色品牌。依托生态人文资源,构建区域旅游体系,引导点线面联动的旅游开发;打造旅游品牌,提升区域知名度。

③结合山水空间,塑造城市特色。传承庐陵文化特色,设计彰显庐陵特色的城市空间肌理。

第二节 发展规模

第10条 人口规模

近期2020年,吉泰城镇群总人口为271万人;远期2030年,吉泰城镇群总人口为325万人。

第11条 城镇化水平和城镇人口

近期2020年,吉泰城镇群城镇化水平为60%,城镇人口为163万人;远期2030年,吉泰城镇群城镇化水平为72%,城镇人口为234万人。

近期2020年,核心区城镇人口为150万人;远期2030年,核心区城镇人口为220万人。

近期2020年,中心城市城镇人口为88万;远期2030年,中心城市城镇人口为120万。

第12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20年,吉泰城镇群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305平方公里;远期2030年,吉泰城镇群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329平方公里。

第13条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20年,核心区城镇建设用地170平方公里;远期2030年,核心区城镇建设用地220平方公里。

近期2020年,中心城市城镇建设用地102平方公里;远期2030年,中心城市城镇建设用地12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人。

第三章 城镇群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空间管制

第14条 管制要素

生态红线管控要素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及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5大类。(见表2)

1)风景名胜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保护1处省级风景名胜区:青原山风景名胜区。严格按照核心区和缓冲区的区域划分,进行各项活动。

2)森林公园

依据《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泰和国家森林公园;保护8处省级森林公园:青原山省级森林公园、吉安省级森林公园、大东山省级森林公园、玉华山省级森林公园、白云山省级森林公园、君华省级森林公园、西龙山省级森林公园、白凤省级森林公园。

3)重要湿地及湿地公园

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环境,严格保护1处国家级湿地公园:庐陵赣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3处省级湿地公园:吉水吉水湖省级湿地公园、吉安君山湖省级湿地公园、吉安庐陵湖省级湿地公园。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10处大型集中式水源保护区。

5)生态公益林

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严格保护城镇群范围内296平方公里公益林。

第15条 生态红线管控

1)管控范围

吉泰城镇群生态保护红线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两级管控。

一级管控区面积为28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0.3%,具体范围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划定的生态保护区,省级以上重要湿地,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等

二级管控区面积为1383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16.0%。具体范围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景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划定的生态保护区以外的区域,湿地公园内除规划为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之外的区域,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中除天然林以外的其他区域。

2)管控要求

一级管控区:实行统一且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禁止一切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允许适度的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参照并整合各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划与国家政策法规,逐个制订管控方案,严禁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活动。二级管控区内采取叠加从严的原则,若同一生态红线区域有功能重叠,则按最高级别管理要求落实监管措施。

第二节 城镇体系规划

第16条 城镇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区三轴四片”的城镇空间结构。

“一区”指吉泰城镇群核心区,是吉泰城镇群工业化、城镇化的主要承载区。

“三轴”是指京九城镇发展轴、抚吉发展轴、泉南发展轴。京九城镇发展轴依托京九铁路、大广高速、樟吉高速、昌吉赣城际等重要的区域性交通设施,向北对接沪昆城镇带、南昌都市圈,向南对接赣州都市区、珠三角等,是吉安市域最重要的城镇-产业发展轴。抚吉发展轴联动永丰、吉水、安福等区县,在城镇群内部形成东西向产业协同的发展轴。泉南发展轴联动井冈山、泰和以及兴国等区县,形成东西向发展轴线。

“四片”是指城镇群内依托现有城镇发展资源和交通廊道形成的吉西、吉北、吉东、吉南等四大特色发展片区。

第17条 城镇等级体系

规划形成“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等级体系。

中心城市1个,为吉安中心城市,包括吉安主城区、吉安县城、凤凰镇以及永和镇。

副中心城市2个,为吉水副中心城市、泰和副中心城市。

重点镇15个,为长塘、樟山、兴桥、值夏、桐坪、黄桥、八都、螺溪、富田、万福、白沙、马市、万合、沙村、乌江。

一般建制镇共34个,为金滩、曲濑、天玉、沿溪、富滩、横江、永阳、塘洲、新圩、天河、固江、文陂、油田、梅塘、浬田、敖城、盘谷、枫江、醪桥、双村、丁江、白水、水南、螺田、桥头、禾市、灌溪、苑前、碧溪、冠朝、老营盘、小龙、苏溪、阜田。

第18条 城镇规模体系

规划形成五级城镇规模体系。

100-300万人的城市(II型大城市)1个,为吉安中心城市。

20-50万人的城市(I型小城市)2个,为吉水副中心城市、泰和副中心城市。

3-5万人的城镇3个,为长塘、樟山、兴桥。

1-3万人的城镇15个,为值夏、桐坪、黄桥、乌江、螺溪、万合、万福、富田、八都、马市、白沙、沙村、天玉、永阳、金滩。

1万人以下的城镇31个,为油田、富滩、天河、塘洲、阜田、曲濑、新圩、文陂、固江、横江、梅塘、浬田、敖城、盘谷、枫江、双村、醪桥、丁江、白水、水南、螺田、桥头、小龙、禾市、苑前、碧溪、冠朝、沿溪、苏溪、灌溪、老营盘。

第19条 城镇职能体系

规划“综合型、工贸型、旅游型、农贸型”四类城镇职能类型。

综合型城镇共9个,为吉安中心城市、吉水副中心城市、泰和副中心城市、兴桥、长塘、金滩、八都、螺溪、天玉。

工贸型城镇共11个,为富滩、桐坪、油田、沿溪、碧溪、禾市、万合、黄桥、乌江、醪桥、沙村。

旅游型城镇共8个,为樟山、富田、文陂、塘洲、马市、桥头、水南、白沙。

农贸型城镇共24个,为曲濑、值夏、新圩、永阳、天河、万福、固江、横江、敖城、梅塘、浬田、小龙、苏溪、冠朝、苑前、灌溪、老营盘、阜田、枫江、白水、盘谷、双村、丁江、螺田。

第三节 片区发展指引

第20条 吉西片区

吉西片区以农业发展为主导方向,规划“固江-浬田-梅塘”、“敖城-天河”、“禾市-桥头-碧溪”、苏溪四个发展组团。“固江-浬田-梅塘”组团依托兴桥重点镇的农业科技园区,重点发展设施农业、创意农业等。“敖城-天河”、“禾市-桥头-碧溪”组团重点发展规模农业;以白鹭湖风景名胜区为核心资源,建设家庭农场、休闲农庄、农业景观观光、设施农业体验等旅游项目。苏溪利用邻近泰和副中心城市的优势,加强与马市镇的旅游联系,发展以农业休闲为特色的近郊旅游。

第21条 吉北片区

吉北片区以工贸发展为主导方向。规划“万福-油田”、“枫江-盘谷-阜田”、“双村-八都”三个发展组团。“双村-八都”组团以八都为服务核心,实现以贸促农联动发展。“枫江-盘谷-阜田”组团以农业为主,以黄桥为服务节点。“万福-油田”组团以万福为服务核心,万福镇积极发展公共服务、商贸服务,油田镇作为重要的工矿城镇,实现工贸联动发展。

第22条 吉东片区

吉东片区以旅游为主导方向,以白沙镇、富田镇作为片区的旅游服务核心。建设旅游环线,实现主要旅游资源之间的快速联系。增加螺田-水田-值夏、白沙-白水-丁江-乌江的联系道路,实现片区内各镇之间旅游道路的联通。整合现有的庐陵文化、红色文化以及生态资源,打造新的旅游项目。建设度假酒店等旅游服务设施,完善片区内旅游服务体系。

第23条 吉南片区

吉南片区以农业为主导方向。规划“冠朝-沙村-老营盘”、“灌溪-苑前-小龙”两个发展组团。“冠朝-沙村-老营盘”组团发展特色农业,以沙村镇为服务节点。“灌溪-苑前-小龙”组团发展特色农业,在山区可适当发展森林旅游项目。

第四节 乡村发展指引

第24条 乡村发展原则

在符合城镇建设与生态保护的需求之下,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村落,坚持因地制宜、适度集聚、循序渐进、生态优先、彰显特色等五大原则,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彰显乡村文化特色。

第25条 乡村分类建设指引

根据村庄不同类型和发展要求,相应实施改造、新建、保护三类策略。

改造型村庄指已有一定的建设规模、具有较好的对外交通条件、便于组织现代农业生产、村庄周边用地能够满足改建扩建需求的村庄。扶持村庄多元绿色经济的发展,注重基础设施的配置,完善对外交通建设,突出村庄建设与“六改四普及”整治应达到的效果。

新建型村庄指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需规划建设的新村庄,包括移民建村、迁村并点等。新建型村庄应做到选址科学,用地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设施配套完善,环境清新优美,并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充分体现乡风民情和时代特征。

保护型村庄指历史文化名村、或具有独特村庄布局、或浓郁地域民俗特色的村庄。注重保护性修缮,在不影响古村格局和建筑风格的前提下,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合理开发利用,统一规划设计新建及改建建筑物,传承古村建筑文化。

第26条 乡村文化保护

积极保护乡土文化景观资源,重点保护一批在自然生态环境、整体形态风貌、街巷空间格局、建筑艺术文化、传统文化民俗、历史事件名人、民俗风情工艺等方面具有特色的村落及乡村历史建筑群。

加大对乡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留有利于传承乡村地区传统节庆活动与文化艺术活动的空间载体,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第五节 产业发展与布局

第27条 产业发展体系

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重点扶持现代服务业、休闲旅游业和现代农业等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构建“1+3+X”产业体系。

1)“1”——电子信息产业

以井开区为龙头,积极承接沿海优质企业,延展产业链,培育产业集群。做大规模,做强品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2)“3”——现代服务业、休闲旅游业、现代农业

现代服务业:依托交通区位发展商贸物流产业,引导商贸物流产业向物流园区集聚,并强调各商贸物流产业园的互动协作。在吉安中心城市结合企业转型升级的需求,设置总部办公、信息咨询、金融中介等生产性服务业。

休闲旅游业:结合城镇群山、水、城、文等旅游资源,打造多个高品质旅游景区,提高旅游服务设施的能级,增强城镇群的旅游接待能力,树立城镇群的旅游品牌。

现代农业:着力扶植具有影响力的农业品牌和企业,引导农业向现代化方向发展;依托科技推动新型农业的产业化特色化和“服务业化”。

3)“X”——战略新兴产业

结合国家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调控政策,培育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医药化工产业和绿色食品产业等新兴产业。

第28条 产业发展策略

1)做优做精第一产业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现代科技农业和都市休闲农业。

2)整合提升第二产业

按照环境友好、高附加值的方向积极引导中心城市工业的升级与改造;加大科技投入,增强产业集群规模效应。

引导产值高、效益好的大型企业逐步向井开区和吉安高新区两个国家级园区集中。打破行政区划,创新园区合作共建,引导产业园区的整合。

3)大力培育第三产业

以做大做强区域性物流和综合保税物流为突破,加快综合物流平台建设。构筑面向区域的金融贸易、总部经济和其它生产性服务业的聚集高地。依托城镇群的文化、生态资源,发展休闲旅游、文化创意和健康养生等产业。

第29条 农业布局

城镇群外围形成四大特色农业片区。

北部蔬菜水产经济林产业区,围绕万福、油田等乡镇发展山地经济林、水产养殖、有机蔬菜。

东部有机蔬菜生态果业产业区,结合自然山地,发展生态果业、有机蔬菜。

南部有机农业生态观光产业区,以经济速生林、有机蔬菜规模化种植为主,推进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

西部生态果业经济林产业区,以有机蔬果为主导,围绕国家森林公园发展生态休闲和自然科普观光农业

依托八都农业科技园、井冈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吉州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泰和农业科技园和青原区农业科技园等,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等农业相关产业。

第30条 产业园区规划

充分发挥井开区和吉安高新区两个国家级园区的平台集聚效应,带动吉州工业园、河东经济开发区、吉水工业园和泰和工业园的发展,按照产业错位布局、平台共建共享、要素互联互通的要求,优化园区规划,强化功能分区,完善基础设施,引导产业集聚,促进产业升级。

1)井开区

以电子信息(通讯设备制造、半导体照明、新型电子元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兴服务业为主要发展方向,以建设“产业集聚、功能现代、多业并兴、生态宜居”的新型工业城区为目标,高密度提升优化西区,高起点开发东区,高标准建设国家出口加工区,高质量开发金鸡湖现代服务区。

2)吉安高新区

以电子信息(计算机及周边产品设备制造、数字视听)、电声产业(电声原材料、微型电声器件、高端音响)、绿色食品为主导方向。

3)吉州工业园

以电子信息(通讯设备制造、车载电子产品)、先进装备制造为主导方向。

4)河东经济开发区

以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生物医药(化学药)为主导方向。

5)吉水工业园

以电子信息(新型电子元器件)、绿色食品、林产化工等为主导方向。

6)泰和工业园

以电子信息(新型液晶显示)、绿色食品、医药化工为主导方向。

第31条 服务业布局

1)生产性服务业

①商务办公

城南商务区:近期在位于“赣西堤”滨江地段建设金融商务商业中心区,主导发展商业金融、商务办公。

高铁站前商务区:发展面向区域的站前商务、总部经济、金融办公、信息中介服务、信贷金融服务业;配套完善高端商住楼宇,都市消费综合体等。

其它金融商务区块:吉水县、泰和县建设服务于本地产业的生产性服务业、商业零售中心和本地企业总部,配套商住、旅游酒店等功能。在井开区、吉安高新区根据发展需要,有条件的将工业用地置换为与生产服务密切相关的商务办公用地。

②服务外包产业基地

在井开区布局吉安信息产业服务外包基地,主要发展各类软件服务、互联网金融系统服务、信息工程及流程设计、软件开发设计等。

③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在井冈山大学周边规划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吸引工业设计、红色文化出版传播、数字娱乐工程、家庭装饰设计等企业。老城结合城市更新,以庐陵文化为核心,建设“创意吉安”文化核心区。大力推动人才发展平台建设,主要包括职业教育基地、专业化科技人才培训基地。

2)商贸服务业

①商业服务区及特色商业街区

建设市区老城、城南市级商业中心,每处规划3-5个大型城市综合体;建设吉水河西、泰和滨江、吉安县禾河以南等3个副市级商业中心,各处规划1-2个大型城市综合体或特色商业街区;培育吉州、青原等地居住区级商业中心,服务于周边城市社区。

②商贸市场

围绕河西综合物流园与赣大物流园周边建设大型商贸市场,引导形成机电产品建材家具、家电等若干具有区域辐射影响力的大型商贸市场集群

第六节 历史文化保护

第32条 保护原则

(1)真实性原则。切实保护真实的历史文化遗存及其背景环境,保持遗存的真实历史信息,反对伪造历史信息的仿古、重建活动。

(2)整体性原则。强调历史文化遗产类型的全面性,保护历史空间和文物古迹环境的完整性。

(3)延续性原则。保护各时期的历史文化遗产,确保历史信息在时间序列上的延续性。强调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动态可持续发展,在保护物质空间的同时,维持其生命力并注入活力。

第33条 保护目标

挖掘城镇群范围内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山水格局和历史文化遗存,传承历史文化精髓。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改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环境,完善配套设施,展示历史风貌,彰显地方特色。保护独特的地域文化,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非物质文化展示提供空间载体。合理利用各类文物古迹,充分展示历史文化内涵和价值。

第34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江西省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暂行办法》,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保护要求,科学指导古镇、古村的可持续发展。

城镇群内拥有富田镇和永和镇两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陂下古村、渼陂古村、桑园古村、钓源古村和燕坊古村五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以及仁和店古村、江头毛家古村、横坑古村、爵誉古村和桥上古村五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第35条 文物保护单位

(1)保护内容

加强对城镇群范围内36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见表3)

(2)保护要求

城镇群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分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执行,保持文物古迹的原真性。

具体保护要求有: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建设协调区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使用性质,应与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相协调。

第36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

(1)保护内容

加强对城镇群范围内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其中,传统表演艺术2个,传统手工艺技能3个,民俗活动3个。(见表4)


(2)保护要求

传统表演艺术:弘扬和传承鲤鱼灯舞和文天祥故事等传统表演艺术,加强培养艺术表演人才,资助日常演出,定期组织重大传统节庆活动,加强对传统演出场所的建造和维护。

传统手工艺技能:加强对吉州窑木叶黑釉瓷制作技艺、吉州窑烧制技艺、干麦船等传统工艺的记载工作,使工艺历史信息得到完整留存;加强对新工匠的培训,保证传统的传承;引导和鼓励传统工艺与市场的结合,增强传统工艺的生命力;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加强传统工艺秘诀的保护,维护传承人的权益。

民俗活动:包括茅田花灯、渔鼓道情、元宵灯会。加强与物质遗产保护相结合,以多种形式建立专项民俗保护和展示场所;定期由民众自发或组织重大传统民俗活动,促进民俗活动的发展和推广;对具有深厚民众基础的民俗活动给予鼓励,推进民间文化公共空间的形成。

第七节 旅游发展规划

第37条 旅游目标定位

国内市场定位:以沿海地区为主要对象,依托高铁带动,打造“全国旅游休闲目的地”,辐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客源市场。

国际市场定位:凭借庐陵文化的影响力,打造“国际庐陵文化旅游基地”,近期大力拓展东南亚、日韩和港澳台市场,中远期扩展欧美市场。

第38条 旅游结构规划

在城镇群范围内形成“一核四带多片”的旅游结构体系。

一核:是以中心城市及青原山为主的旅游核心区。

四带:指赣江风光带、中心城市-东固旅游带、中心城市-井冈山旅游带、中心城市-武功山旅游带。

赣江风光带是以赣江为依托串联吉水县城、吉安中心城市、泰和县城的一条城市景观风光带,也是以永和古镇、吉州窑遗址、白口旧城址及古南塔等庐陵文化景点为主的风光带。

中心城市-东固旅游带依托青东公路串接古镇古村和红色旅游景点。

中心城市-井冈山旅游带串接中心城市-爵誉乡村旅游区-井冈山机场-白鹭湖旅游区-井冈山红色旅游区。

中心城市-武功山旅游带串接中心城市-吉安都市田园休闲观光旅游区-武功山旅游区。

多片:指城镇群主要的旅游片区。包括东固-水南-富田旅游区,白鹭湖旅游区,泰和滨江旅游区,碧月湖-大东山旅游区,爵誉乡村旅游区,渼陂-陂头旅游区,吉安都市田园休闲观光旅游区。

第39条 旅游项目规划

规划赣江采风、名山养生、古村寻踪三大类型旅游项目。

(1)赣江采风

以赣江为依托,串联各区县的滨江景观节点。景点包括临江窑、白鹭洲、古南塔、石虎塘、麻洲金滩古林、白口城等。

(2)名山养生

主要集中在大东山、天玉山-青原山两个区块,充分结合山区,打造高品质的养生目的地。

(3)古村寻踪

以区域内散布的古村落为主要参观游览对象,主要包括钓源、燕坊、卢家洲、公塘、爵誉、渼陂等。

第40条 旅游设施规划

规划形成两级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依托吉安高铁站建设吉安旅游集散中心。在泰和与吉水县城内设置二级旅游集散中心。

第八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41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目标

统筹城镇群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城乡居民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42条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市级、副市级、组团级、居住区级。吉安中心城市配置市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吉安全市域人口。吉水、泰和、吉安县城配置副市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本县域人口。中心城市各组团配置组团级服务设施。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1—3万人。

镇级公共服务设施分为重点镇级和一般镇级,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现代化农业生产设施、提升型服务设施等四大类服务设施,进行差异化配置。(见表5)

乡村地区按中心村、基层村两个层级,差异化布置公共服务设施。(见表6

第九节 交通设施规划

第43条 综合交通发展目标

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完善城镇群交通网络,建成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赣江航道为骨架,以普通铁路、一般公路、支流航道为基础,以综合交通枢纽为依托的便捷、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赣中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

第44条 公路

1)高速公路

形成“一环九射”城镇群高速公路网格局。

一环:指绕城高速公路环。由樟吉高速、大广高速、泉南高速、抚吉高速以及抚吉泉南高速连接线构成。

九射:由抚吉高速、抚吉高速西延线、樟吉高速、大广高速、泉南高速、泰井高速、吉广高速组成的九向高速通道。

2干线公路

提升厚莲线(省道318)吉安境内段为一级公路,申报提升省道318为国道;提升石镇线(省道223)吉安境内段为一级公路;对省道224等其他干线公路路面进行改造;加密城镇群范围内公路联络线,形成城镇群“外联内聚”的干线公路网整体格局。

3)县乡道公路

重要县道提升为二级及以上公路、重要乡道提升为三级及以上公路,实现各县市区与中心乡镇二级公路连通、中心乡镇间三级以上公路连通。

第45条 铁路

1)高速铁路

规划建设昌吉赣客运专线,吉泰城镇群范围内设置吉水高铁站、吉安高铁站,并改造京九铁路泰和站形成泰和高铁站。

规划建设渝长厦快速铁路长沙至吉安段,接入吉安高铁站。

2)城际铁路

规划建设新余至吉安城际铁路。

3)普通铁路

构筑吉泰城镇群范围内“一纵四射”普通铁路运输通道格局。

一纵:为京九铁路。

四射:包括吉衡铁路、吉武铁路、吉永泉铁路,岳吉铁路(蒙西铁路岳阳至吉安段),其中规划建设吉武铁路、吉永泉铁路及岳吉铁路。

4)铁路枢纽

①铁路客运枢纽。构筑“两主四辅”铁路客运枢纽。两主为吉安高铁站和吉安站,四辅为吉安北高铁站、泰和站,吉安南站、吉水站。

②铁路货运枢纽。形成“一主两辅”铁路货运枢纽。一主为吉安南站,两辅为吉安站和泰和站。

第46条 港口和内河航运

1)港口规划

以吉安港为中心,以吉水港、泰和港为依托,联合九江港,加强吉安港口群与区域港口群的联合港区建设,实现联合运输。结合铁路货运线路及枢纽布局,开展铁水多式联运。

2)码头规划

规划建设吉安港临江码头(吉安市水运综合码头)、吉水县醪桥货运码头、吉安县陶溪集装箱码头、泰和沿溪货运码头等4个码头,形成布局合理、通用码头和专用码头协调发展、客货运配套齐全的水路交通基础设施体系。

3)航道网规划

优先重点发展赣江航道为三级航道,使通航船舶达千吨级标准,主要做好赣江吉安段干流和部分支流梯级开发,通过赣江干流渠化和航道整治全线达到三级航道标准。禾河、恩江通过整治、疏浚达到六级及以上航道标准。

第47条 航空发展规划

井冈山机场近期以4C级建设标准进行升级改造,远景考虑发展成为4D级国内重要支线机场。

近期桐坪机场以飞行驾驶员培训、体育航空等产业为主发展通用航空业务;远景在吉安县桐坪境内(新航校)按4D级机场预留吉安机场选址。

强化机场集疏运系统建设,构建机场至各城镇群以及重要枢纽间的快速联系通道。

第48条 跨江桥梁规划

规划城镇群范围内新增跨江桥梁13座,分别为吉运路大桥、吉水赣江二桥、龙沙大道隧道、北外环樟山大桥、新井冈山大桥、城区过江隧道、东外环大桥、省道314跨江大桥、东绕城高速大桥、广吉高速跨赣江大桥龙头山大桥、澄江大桥、龙洲桥。规划期末共形成跨江通道22个。(见表7

第十节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49条 水资源

1)水资源平衡

规划期末吉泰城镇群水资源需求总量为16.76亿立方米,其中生活需水量和工业需水量(不含火电)4.38亿立方米,火电需水量0.21亿立方米,农业需水量12.03亿立方米,生态需水量0.14亿立方米。

可供水资源量为17.88亿立方米,盈余1.12亿立方米,基本达到水资源供需平衡。

2)水资源配置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规定,强化节约用水体系建设,加大水资源水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以地表水利用为主,地下水利用为辅。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保护、非常规水源利用以及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等多种途径保障城镇用水安全,提高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水平。

对城镇群水利工程进行专题研究论证,规划以泰和县南车水库作为区域备用水源,并沿道路设置区域备用引水通道,同时规划螺滩水库为应急备用水源。

第50条 供水设施

规划12座给水厂,总供水规模101万立方米/日;其中吉州区3座,青原区2座,井开区1座,吉水县2座,吉安县2座,泰和县2座。

第51条 污水设施

规划8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84.5万立方米/日;其中吉州区1座,青原区1座,井开区1座,吉水县2座,吉安县1座,泰和县2座。规划5处尾水排放区。

第52条 供电设施

保留井冈山华能电厂,新建吉水神华电厂和石虎塘水电站;规划2500 KV变电站、10220 KV变电站以及35110 KV变电站。预留控制南昌至赣州1000KV高压走廊、井冈山华能电厂至文山变500KV高压走廊、新余至赣州500KV高压走廊。

第53条 燃气设施

规划燃气分输站2座、城市燃气门站4座,燃气储配站6座,控制预留西气东输二线和西气东输三线等过境长输高压燃气管廊。

第54条 环卫设施

规划4座垃圾处理场,其中扩建醪桥、梅塘、澄江3座垃圾填埋场,规划新建吉安垃圾处理厂,其中含焚烧功能,处理规模1200/日,实现垃圾深度资源化处理。

道路防护绿地:高速公路和国道两侧绿化带宽度10-25米,新城区快速路和结构性主干道两侧绿化带宽度不小于15米,旧城区快速路和结构性主干道两侧绿化带宽度不小于10米,铁路线两侧绿化带宽度不小于30米。

卫生防护绿地:给水厂、污水处理厂周围设置不小于10米的防护绿带。




1)南昌大都市区


吉泰城镇群规划图纸如下

(点击可看大图哦)

▍综合来源:吉安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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