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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书《老子》通释之“道可道也”章(下)

 願隨身 2016-05-25


帛书《老子》通释之“道可道也”章(下)

 

 

故:恒无,欲也以观其眇。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

老子完成的他对第一组,也是最重要的一组概念的命名之后,进一步告诉我们如何利用这组概念来对天地万物进行了解。

对于此句,我对以前的断句形式心存疑惑。以前都断为“故恒无欲也,以观其渺。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这样则又多出了一对“无欲”、“有欲”的概念。而且对这对概念的理解,多是从道教的清心寡欲的要求出发。这样理解,首先从文字上是将“无欲”等同于了“無欲”;而且,“无欲”这个要求本身就是“欲”;再有,这组概念如此理解与上文的对“无”、“有”的描述很难贯通。因此,我断为“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如此断句,有必要对“也”字进行一下考据,以证明“也”可以放在句中使用。在“也”的义项中,有:也:语气助词。用在句中,表停顿。《诗·陈风·墓门》:“夫也不良,國人知之。”《史记·白起王翦列传》:“ 武安 之死也,以 秦昭王 五十年十一月。”

基于此,如此断句从语法上来说将不存在障碍。

眇:《说文》通妙。

徼:边界。

我理解,此处是老子在如何从“无”、“有”的不同角度来观察世界,了解世界。

当我们从“无”的角度,也就是从生发万物的原始、内在、本质、规律性的理论层面,来观察、了解时,将能够领会天地万物的玄妙;当我们从“有”的角度,也就是从万物赖以生发的最初的具象的实体或实践层面,来观察、了解时,将能够掌握它作用的广大边界。

 

 

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有玄,众眇之门。

从帛书。王本后句为“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之玄之又玄不知何解,若解为玄妙啊玄妙这书好象是屈原写的。一个玄加上另一个玄?不知两个玄是否是同一个玄。

 “玄”字本身是个象形字,也有会意字的作用。小篆“玄”字,下端象单绞的丝,上端是丝绞上的系带,表示作染丝用的丝结。古写“玄”字,象一个葫芦盖着一个大的盖子,只留下一个小口。透过小口向里面看,葫芦一个环节连着一个环节,前因后果,互为因缘,无始无终,无穷无尽,并且深邃无边,难以窥见其中奥秘。

同时,在本章中,老子很明确的为“玄”给出了他的定义,那就是“无”和“有”“同谓玄”。换句话说,“玄”是“无”和“有”的集合。而根据前文,“无”和“有”的集合则很显然应当是“万物之母始”。其实,说到底还是那个“元”字。这也是之所以当我们听《老子》的诵文时,此处读做“元”的原因。写到这里,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在《德经》部分对于侯王的要求要称之为“玄德”了,“玄德”并不是玄妙的君德,而是最本源的君德,是通过“明天道以喻人事”而总结出来让侯王们效法的君德。

同:《说文》“合会”,此处指“有”、“无”相互影响、共同作用。实际上这句话是在对相对静态的“有”、“无”进行了定义之后,为他们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关系进行定义。老子将“有”、“无”共同相互作用的关系定义为“玄”,即:“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

之:其本意为“出,生出,滋长”。也就是开始有了“玄”的意思,用在此处正合适。

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有”、“无”此两者同出异名,从理论和实践的不同角度相互的共同作用,我们将其合为一体给一个共同的称谓,即是“玄”。当有了“有”、“无”的相互共同作用,也就是“玄”,其作用生生不息,则开启了世界本体、本源的精微渺妙的大门。

 

此章可通译为:

道是符合、适用的(道是适用于侯王为政的圣人之道的),这是“道”(这是我们之所以要探究天之道的原因和目的)。道不是僵化的,是顺时应变、变动不居、并非是恒常不变的。名,当我们对一个事物的命名能够适应我们为之命名而要达到的目的时,这一命名便可成立。对一个事物的命名,或者换个角度说,对一个字我们对它所赋予的含义,并不是恒常不变的。

“无”,是万物所赖以产生、生存、发展的最原始的,或者说是元、始的起点。或者可以将之定义为:生发万物的原始、内在、本质、规律性的理论依据。

“有”,是生发万物的原始的母本。或者可以将之定义为:万物赖以生发的落实到了实有的层次的,从具象的实体或实践角度来说的,最初的物质基础。

当我们从“无”的角度,也就是从生发万物的原始、内在、本质、规律性的理论层面,来观察、了解时,将能够领会天地万物的玄妙;当我们从“有”的角度,也就是从万物赖以生发的最初的具象的实体或实践层面,来观察、了解时,将能够掌握它作用的广大边界。

“有”、“无”此两者都是对于同一客体的描述,由于角度不同而名称不同,从“无”和“有”,亦即是从理论和实践的不同角度相互的共同作用,我们将其合为一体给一个共同的称谓,即是“玄”。当有了“有”、“无”的相互共同作用,也就是“玄”,其作用生生不息,则开启了世界本体、本源的精微渺妙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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