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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dsjycby 2016-05-27

  日前,安吉县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天子湖镇张芝村党总支原书记王祥明,党总支书记、村主任夏亦宏等人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2年8月至2014年3月,夏亦宏在担任张芝村村主任期间,与村党总支原书记王祥明采取虚增工程款等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违规支付餐费。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夏亦宏在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期间,以虚列工程款等形式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支付村额外用餐开支和发放福利。夏亦宏、王祥明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梅溪镇板桥村党委书记沈建国等人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2年4月至2014年9月期间,沈建国伙同板桥村党委委员孙建国、卢中新等人采用虚列青苗补偿款、工程款等形式套取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用于村干部福利发放、招待等开支。同时,还存在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错误。沈建国、孙建国、卢中新三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将继续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对于不收手、不收敛的,一律从严查处;对于受党政纪处分人员,一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安吉县纪委)

来源:湖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5-20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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