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刑事实务]对公安侦查诉讼文书卷宗、言词证据卷宗的审查要点

 为君正法工作室 2016-06-07


本文根据河北法院系统“刑事法官大讲堂”有关课程的讲稿整理。


一、对公安侦查诉讼文书卷宗的审查要点


所谓诉讼文书,一般是指卷宗里面不涉及案情本身的法律文书。一般可分为立案文书、强制措施文书和结案文书三部分。立案文书主要包括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回执单、立案报告书、决定书、通知书、破案报告和通知书等。强制措施文书主要包括呈请传唤、拘留、延长拘留、逮捕、延长羁押的报告意见和通知,以及传唤证、拘留证、逮捕证、监视居住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搜查证等。结案文书通常包括呈请侦查终结报告书、移送起诉报告书和起诉意见书等。以上的诉讼文书能够证明当事人在不同阶段的身份,也可以证明侦查机关、侦查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等问题。此外,如果提讯证在文书卷中,还应当注意审查提讯证所载提讯时间与讯问笔录时间、地点是否相符。对法律规定应当附有同步讯问录音录像的也应当对照审查。


在刑事案件开庭时,被告人和辩护人一般比较容易就诉讼文书和被告人的供述(包括二审开庭时被告人供述与侦查阶段不一致时)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由于刑事诉讼中对于“期限”的要求非常严格,《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解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中均有明确具体的要求。我们在审查诉讼文书卷时一定要熟悉掌握各个办案环节的有关“期限”的规定,对办案的地点、人员、期限上存在的问题要注意及时发现、提早解决。对一般瑕疵问题可在庭前协调侦查、检察机关出具具有说服力的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通知侦查人员及相关人员作好出庭准备。


实践中对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具体认定,一是从取证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入手进行判断。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是判断言词证据取得是否合法的重要线索,也是被告人讯问笔录、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中必须写明的内容,因而是审查证据合法性的关键所在。对于取证人员是异地公安人员的,如果被告人是被网上追逃而被异地公安机关抓获的,异地公安机关在不负责侦办案件的情况下第一次讯问被告人的,通常可以排除公安机关采取了非法方法(但有的往往不供),反之则应当予以注意。对于讯问时间异常,如讯问时间持续时间长而笔录内容简短,讯问时间在深夜等情形应当注意。对于有罪供述在羁押场所外如在刑警大队、中队形成的,对于讯问笔录与其他证据高度吻合的,对于几次供述高度吻合的,对于被告人翻供比较突兀或供述过程上下衔接不自然的等,应当结合被告人有无提出刑讯逼供的具体线索,翻供的时间节点前后的变化等引起高度注意。二是对同步录音录像结合供述的审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提出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由于设备、技术及侦查人员习惯要求录音录像与讯问笔录完全一致并不现实,但是录音录像如果存在剪辑、关键问题不清晰或者讯问时间与录像时间明显不符的,多次讯问雷同的,应当结合其他证据认真对照审查决定是否排除。


二、对言词证据卷宗的审查要点


刑事言词证据专指那些应用于刑事诉讼中的言词证据,具体包括被告人口供、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在刑事审判实践中言词证据往往构成卷宗材料的主要内容,判决书和审理报告中对案件事实部分的描述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对言词证据的分析整理。由于刑事言词证据所反映的案件事实的信息是由人的陈述表达出来的,因此人们可以主动的提供相关的案件情况,从而对案件事实起到直接、真切、生动的证明作用。然而,人的表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受各种因素影响,这种表述可能会出现失实的情况,若不能加以正确的判断,很容易导致错误认定案件事实,从而损害司法公正。因此,正确的评价和判断刑事言词证据的证明力是法官在认证环节至关重要的任务,其对于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具有重大意义。


言词证据主要有以下特点:(1)大多是通过当事人、证人对案件的回忆来制作的。人的回忆并不是绝对可靠、客观的,经常会出现混乱、模糊、错误甚至是遗忘,尤其是对时间久远的一些事情的回忆。(2)办案取证人员在记录当事人陈述的时候常常会帮助其组织整理语言,留下记录人的痕迹。(3)对于同一事件的描述,在卷宗中常会有多个人的多份笔录,因为每一个人所站位置、角度不同,看到的具体状态就不同。如果见证人讲述的内容完全一致,则证明办案取证人员有可能没有客观真实地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存在复制粘贴等现象),反之如果存在太多重大差异,则说明部分言词证据的可信度同样值得商榷。言词证据的不稳定性和不尽一致性特点在多人群殴案件中比较常见。对言词证据尤其是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的审查发现存在矛盾后,一般应当确定为庭审重点,在开庭审理出示证据阶段应当有针对性地示证、质证,听取检辩双方以及当事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请证人、被害人或者鉴定人到庭作证。证人是否应当出庭作证,决定权在法院,如果检辩双方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有重大影响,当事人强烈要求证人出庭的,原则上应当通知该证人出庭作证,即使检辩双方对证人证言未提出异议,法院认为该证人证言存在疑问的,也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我们在审查言词证据时,形式和内容同等重要。对于言词证据形式的审查:一是要看制作笔录的时间。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形成于案件的哪个阶段,关系到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笔录制作的持续时间,关系到侦查程序是否违法。另外,还要看笔录相互的制作时间、人员和与其他证据是否存在冲突。二是制作笔录是否有必要的在场人。对未成年人询问时应当有其法定代理人或相关人员在场。三是制作笔录的地点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要求。对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进行。对证人询问,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必要时可以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询问。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应当出示办案机关的证明文件。四是根据法律规定在第一次讯问嫌疑人或询问证人时,必须告知其权利义务。五是笔录的签名,一份形式合格的笔录,至少应当有两名办案人员和一名当事人的签名。对于当事人的笔录签名,应当客观结合当事人的文化水平和在卷宗中的多次签名来区分,客观认定。六是笔录是否有修改添加内容的痕迹。审查笔录页码之间是否意思连贯,涂改地方、空白处添加的字迹有无经当事人捺印,书写是否流畅,字体大小是否基本一致,笔迹风格是否统一,墨迹的深浅是否一致等问题。


每一份笔录都是为了证明案件的某一个点或几个点,我们审查案卷时既要审查相同的点是否能够相互印证,更应当着重审查是否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例如,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案件,特别是在杀人、伤害案件中,证人经常与当事人有这样那样的关系,甚至证人自己与案件有相当的利害关系,证人作证时往往难以作出客观描述,有的倾向一方所做证言掐头去尾,有的干脆无中生有,胡编乱造,更多的证人证言既有真实部分,也有不实之处。这时对证人证言就更要仔细地检查印证,要把双方的证人证言进行对照比较,要善于发现差异之处、矛盾之处,发现后必须进一步分析形成原因,是由于当事人情绪导致的夸大或缩小还是一方当事人故意编造和隐瞒,是由于证人角度不同、参与案件程度不同,还是证人故意作伪证。


不仅要注意比较同一当事人在不同阶段所做的笔录,不同当事人对同一事件的陈述,还应当结合卷宗其他证据材料(书证、物证)找出当事人陈述中的矛盾,根据基本生活常识和生活常理分析判断当事人陈述是否真实可信。同时还要注重对被告人无罪供述的线索收集,看是否有其他证据印证,形成证据链条。


实践中会发现笔录的质量参差不齐,笔录的内容也因条件不同、侦查人员的习惯等因素影响而千差万别。案卷厚、笔录做的多不等于案件侦查质量好,不等于里面全部的笔录都有用,不等于每一份笔录都能被批捕、起诉、审判、辩护者认为适用,不等于都能够被读懂。经常会有案卷材料又臭又长,笔录内容混乱、重复,线索杂乱,对于这样的笔录阅卷人要花很大的精力进行重新整理。总结起来,一份好的笔录会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笔录清晰而有效;(2)完整地包含犯罪诸要素;(3)符合被审问对象的人格个性;(4)要对直致判决的案件进程有预计性;(5)与所有相关证据建立完整联系;(6)对翻供和证伪作出预计措施。


被告人供述(即口供)是言词证据中反映情况最全面,但也是稳定性最差,出现非法证据的可能性最大的证据种类。被告人供述一经查证属实可以直接、全面证实被告人的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时间、地点、后果等主要情节,并且可以根据被告人口供提取到作案工具、赃物、被害人物品或者其他客观证据,对认定案件事实十分有利,在证据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一旦被告人供述,则有利于定案,但实践中有的公安机关为了获得有利口供,有对被告人进行刑讯、诱供的情况,也有被告人出于逃避罪责等动机,其口供具有虚假性、不稳定性,以致有些案件会出现零口供的情况。所谓被告人零口供是指被告人在被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过程中只作无罪辩解,拒绝作有罪供述的情况。对于此类案件需要结合被告人的辩解,认真审查在案其他证据是否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锁定被告人作案。对于被告人的辩解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且其他证据例如:在有DNA鉴定等客观性证据或者目击证人、被害人指证的案件中,即使出现零口供的情况也不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但在缺乏有力的客观证据,言词证据也不稳定或者不完全一致的案件中,或被告人的辩解具有合理性,足以使在案证据体系形成疑点的,也要审查是否存在刑讯、诱供的情况,严格依照证据规定的要求排除非法证据。


作者:郑亚昕,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硕士,现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