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淮阴师院:2017届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安排

 教育者之惑 2016-06-08

关于印发2017届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

教学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教高厅〔20077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毕业生就业的质量和就业率,做好2017届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的教学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性质

大学生就业指导是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就业教育的核心课程,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是本科课程体系框架内通识通修平台中的公共必修课程,计1个学分。

二、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熟悉就业政策,提高自我认识,进行正确的职业定位,形成良好的职业素质,提升就业能力。

三、教学要求

本课程思想性、政策性、实践性较强,任课教师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教学内容。教学内容要紧贴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注重运用理论知识解决毕业生在求职择业中可能会面临具体问题;吸收相关学科知识成果,丰富和充实教学内容。

(二)教学方法。本课程应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讲授与训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分别采用课堂讲授、模拟训练、实践锻炼、自我测评和自我体验等教学方式和方法。

(三)教学纪律。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做好备课、教学、成绩考核等各项工作。

四、教学组织

(一)时间安排

2017届学生的“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共计16课时,其中,课堂教学6课时,网络视频教学5课时,课外实践(辅导)5课时。课堂教学采用集中授课方式,分别安排在本学期的第13周和15周开设;网络视频教学采用分散自学的方式,网络系统开通时间为:516-618日,逾期不再补开。

(二)考核方式

“大学生就业指导”为考查课程,课程考核以学生网修课程的完成进度(20%)、作业完成质量(20%)、课堂出勤及表现(60%)为依据。布置作业一次,内容为:撰写求职材料(求职信、简历等)。

在课程学习中,学生如网修课程成绩低于60分或作业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的,即视为未通过本课程考核;未按时完成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就创业知识竞赛答题或答题成绩低于60分的,课程最终成绩不得高于60分。

(三)网修平台使用

1.登陆地址:学校主页(http://www./)→招生就业→创业网→(图标内容:创业就业视频课程)→淮阴师范学院课程学习中心。学生登录账号为学号,初次登录密码为000000

2.使用方法。登陆后点选“大学生就业指导”,查看“课程公告”及课程视频教学部分的“考核标准”。在前一视频学习结束并完成其所附作业后,方可开始学习下一个视频。

(四)师资构成

课程师资由各学院分管毕业生就创业工作的领导、具体从事毕业生就创业工作的辅导员、招生与就业处的老师和部分经过国家、省有关部门专业培训后具有指导学生就创业相关资质的专业教师共同构成。

五、教学内容及课时分配

(一)课堂教学6课时)

1.求职材料制作(2课时)

1)撰写求职信;

2)撰写求职简历。

2.面试培训(2课时)

1)面试概述;

2)面试的准备与礼仪;

3)面试的技巧及案例。

3.《毕业生就业指南》部分章节解读(1课时)

4.参加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就创业知识竞赛(具体参赛要求待通知)(1课时)

(二)实践(辅导)课程5课时)

1.参加江苏省2017届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具体实施安排待通知)(1课时)

2.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培训(此培训由校招生与就业处牵头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待通知)(2课时)

3.参加模拟面试活动。模拟面试活动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2课时)

(三)网络视频教学5课时)

1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电视宣传片

内容模块:青春绽放、梦想起飞,创业成就梦想,就业帮扶政策,大学生从军,面向基层就业,合理职业规划;时长:60分钟。

2.职业生涯规划引领

主讲人:程社明(南开大学MBA中心教授、研究生导师);时长:64分钟。

3.大学生就业形势分析

主讲人:郎咸平(著名经济学家,香港中文大学教授);时长:46分钟。

4.大学生就业问题解答

主讲人:俞敏洪(新东方创始人);时长:72分钟。

 

 

 

                                      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

                                   2016428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