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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辛普森案更加曲折离奇的杜培武案,一些发人深省的细节

 汉青的马甲 2016-06-13



网上有太多对于此案的描述,也有人出版了专门的书籍来对比两个案件对两国司法界的影响,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发生在美国的辛普森案反而更多人知道。官方依然把这个案子当做一个丑闻,而不是一个教训。实际上据我所知杜培武案件后续处理得还可以,没有必要遮遮掩掩。当然官方也有考虑,在当前的环境下重提此案可能会产生不良影响。而我在学习测谎技术的时候,教我测谎的教授将这个案子的很多细节都讲了出来,这些细节来自于他的同学,为杜培武进行测谎的测谎专家。在披露这些细节以前先介绍一下案情。


  对于案件的主要经过我就不自己叙述了,在网上找了一个比较准确的版本:


  1998年4月20日下午19时左右,昆明市公安局通讯处民警王晓湘(杜培武妻子)及昆明市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杜培武同学)被人枪杀,二人尸体后被人发现置于一辆牌照号为云O?A0455的昌河微型警车上,载尸汽车被人从第一现场移动弃置于昆明市圆通北路40号一公司门外人行道上。


  再从杜培武说起,杜培武是一名在戒毒所工作的狱警,在1998年4月20日上午7时20分他乘戒毒所的车去戒毒所上班,戒毒所距杜培武居住的市公安局宿舍约 20多公里。8时30分杜培武到达戒毒所开始上班。当时杜正准备报考中央党校法律本科,所以全天都在办公室复习。下午下班后他到食堂吃饭,当时有本单位的同事在常饭后还和同事高玉才在办公楼下的石凳上聊天。19时许他又到办公室复习,因当晚办公室所在地要放录像,杜培武怕噪音大影响复习就从办公室拿了学习资料回宿舍复习,他出办公室所在地强戒部的门口时(约19时40分)还碰见另一名同事李颖,回到宿舍约20时,一直在宿舍呆着到21时多才从宿舍出来拿着杯子到食堂取牛奶,又碰到同事黄建忠,他和黄在一块又聊了一会儿,之后到戒毒所大门口打电话回家问保姆其妻王晓湘回家没有,保姆说没有,杜又打两个传呼找王,也没有回音。此后杜培武回到宿舍,又用手机打了几个传呼给王晓湘,但仍无回音。打传呼不回的现象是两人恋爱、结婚近六年从未有过的,杜培武感到很诧异。



  21日上午上班后,杜培武又打电话到王晓湘单位(昆明市公安局通讯处)问王晓湘下落,她单位领导说没有看见王上班,杜又问是否请过假,领导说也没请过假。这种现象也是从未发生过的,杜培武担心妻子出什么事,便开始寻找,同时把情况向戒毒所领导作了汇报。当时他担心妻子出车祸或者碰到什么意外事故,为此打电话到所有交警队查询有无交通事故,还通过市局情报资料处查询全市是否出现过不明尸体的情况。但王晓湘仍杳无音信,杜培武焦虑不安。当天下午通讯处王晓湘领导、戒毒所杜培武领导都来到杜家,帮助他寻找,但依然没有消息。这时杜培武感到妻子一定出什么事了,不能再这么等下去,于是向“110”报了案。


  到22日上午王晓湘仍无音信,杜培武认为最大的可能是王晓湘出什么事了。22日下午14时左右,戒毒所一位领导来到杜家,问杜培武吃饭没有,说没有吃就到下面吃。杜培武便和他一块下楼上了一辆车,车开到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大门口时停下了,突然从汽车两侧上来几个人将杜培武按住,全身上下搜他的身,杜培武因妻子失踪早已吓得六神无主,见此情景更是受惊不小,他大声问:“你们是什么人?你们干什么?”没有任何一个人说话,他又问邀他下楼吃饭的领导: “他们是不是抢人的?”还是一阵沉默。这时车又重新上路,一直开到昆明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几个搜他身的人把他带到支队四楼的一间大办公室,让他坐在那里一直坐到下午5时,才把他交给专案组。




  在专案组,杜培武被反复讯问4月20日的活动情况,接着3天3夜不让他睡觉以交代问题。从4月22日下午到5月2日连续10天被留置讯问。其间,身为警察的杜培武多次向办案民警索要留置他的法律手续,但对方只给了他一张《传唤证》,杜说,一张传唤证最多只能留置我12个小时,你们却关我10个昼夜,又拿不出其他法律手续,凭什么还要扣押我?办案人员竟然说:“想扣你,就扣你,要什么法律手续?”。


  在被扣押审查期间,杜培武终于从办案警察口里知道了王晓湘和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被人枪杀的事,知道自己被怀疑为杀人凶手。他一方面为妻子的不幸而伤心,一方面又为自己被定为杀人嫌疑而难过。


  审查10天以后,因为案情没有多大进展,办案人员只好将杜培武送到其单位昆明市强制戒毒所变相关押。与此同时,专案组内查外调的工作却一刻也没有放松。由于杜培武作为杀人嫌疑“有诸多疑点,且无直接证据”。6月30日上午,几个办案人员将杜培武从戒毒所带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CPS心理测试,此即俗话所谓“测谎仪”测试,然后从6月30日晚到7月19日,发生了一场令杜培武永生难忘的“高强度”审讯。


  据杜培武的陈述,他遭到了办案者十分野蛮十分残酷的刑讯,超出人的生理、心理忍耐极限,杜培武在酷刑下被迫承认自己实施犯罪:怎样对“二王”关系怀恨在心,怎样骗枪杀人,怎样抛尸,怎样选择第一现场…7月2日,杜培武正式被刑事拘留,8月3日被逮捕。7月19日,杜培武被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关押,在向在押犯了解看守所民警不会打人的情况后,杜培武于7月28日分别向驻所检察官和市检察院提出《刑讯逼供控告书》,并向驻所检察官展示他手上、脚上、膝盖上受刑被打后留下的伤情,次日即7月29日,该检察官当着两名管教干部及上百名在押犯的面为杜培武验伤、拍照。


  而后经过漫长的法庭审理,最终杜培武还是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上诉无果,心灰意冷入狱服刑。


  2000年6月17日,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以铁路警察杨天勇为首的特大杀人团伙案(杨等7人已被处决)。查出杨天勇及其同伙才是杀死王俊波和王晓湘的真凶。2000年7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再审判决,宣告杜培武无罪,立刻恢复公职及党籍。


  主要的责任人都推到了台前获刑,其他一些相关的责任人是从内部进行处理。


  案情介绍完毕,接下来讲那些不为人知的细节,毕竟是听人口述,我也没有做任何记录,现在回忆起来可能有些偏差,因此只做参考:


  首先便是测谎,杜培武先后共进行了两次测谎,第一次由法院的工作人员负责,结论只是杜培武在部分问题上的回答撒谎。当时我的老师的同学也就是那位测谎专家刚从国外留学归来,在测谎技术领域算得上是非常有名,这个专家的想法便是回国大展身手一番,因此主动请缨为杜培武进行第二次测谎,这个专家使用了CQT方案,这也是国际上比较流行通用的一种方案,最后得出一个中间值,如果我没记错应该是4,但在CQT方案当中,恰好结果要小于4才对受测者有利,4到6是不能确定,大于6对受测者不利,这个专家把结论汇报给负责领导的时候也没有做详细介绍,不懂测谎的领导综合两次测谎结果便得出了自己的结论,第一次测谎杜培武在部分问题上撒谎,第二次测谎也表明结果没有对杜培武有利,因此杜培武还是有罪。可以说测谎技术在杜培武的案例里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因为没有找到其他任何物证。


  而翻案来自于一次对杨天勇的审讯,当时已经查明的犯罪事实已经够判杨天勇几次死刑了,所以在审讯过程中杨的态度是非常嚣张的。杨被指当过警察知法犯法,于是反唇相讥:你们比我还恶劣,为了破案还拿自己人下手。负责审讯的民警一听觉得不对,立刻对杨进行了更为深入的询问,然后杨招供出当年和同伙枪杀二王的犯罪事实。


  翻案的核心物证:凶器。当时办案警察经过一系列技术鉴定工作已经确定凶器是王俊波的警用七七式手枪,但从最开始到杜培武被判刑都没有找到这把枪,和其他物证不同,枪是没法伪造的,这也是办案警察想方设法刑讯逼供让杜培武认罪的主要原因。杨招供以后引起了相关领导的重视,于是经过协商要求杨提供这把手枪的下落,最终在杨的保险箱里找到了这把枪。当时一些负责人的说法是,如果没找到这把枪,那么杨说了什么都不管。


  后续,上层领导得知这个情况以后拍着桌子开骂,我老师的同学就被领导骂了个狗血淋头,同时受到极大的舆论压力,最后选择去德国发展。一个在杜培武案期间病假在医院的民警连杜培武面都没见过,却因为他所在的派出所里的其他民警涉嫌刑讯逼供,直接被调到了偏僻的山区。


  二王的关系:两人的尸检结果表明两人之间确实存在亲密关系,但鉴于后来的情况,这个鉴定结论已经不具任何有效性了,不排除是为了制造杜培武作案动机而下的结论。因此二王之间到底是不是有不正当关系已经死无对证了。不过根据我老师的同学的说法,杜培武对他妻子的感情非常好,从来就没有相信过他的妻子会出轨。


  王俊波的警务技能非常扎实,实际上他是公安局枪法最好拔枪最快的警察,在之前参加的警务技能比赛当中拿到了第二名,所以被认为有人要抢到他的枪并用他的枪击毙两人是很困难的,只有受过训练的人才有这样的实力,而杜培武作为一名训练有素的警察恰好有这样的实力,这也是导致他迅速受到怀疑的原因之一。最后我们看到真凶杨天勇以前也是一名警察···


  因为这些细节真实性无法考证,毕竟我老师的同学已经去了德国,他才不用为他所说的话负责,但我和我的老师要,所以我没有透漏相关人员的姓名,也不希望被当做事实引用。我只是觉得杜培武案给人的启发是非常多的,对于我们正在学习或者从事相关工作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教训。而对于感兴趣的普通人来说,这些细节就当是趣闻来看看就好。毕竟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



我只讲事实,见仁见智,各位自己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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