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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民事行政检察与律师民事行政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

 大同博银 2016-06-13

  青海新闻网讯 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拓展案源渠道,依法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了“民事行政检察与律师民事行政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兆军主持,市检察院王佐龙副检察长、市司法局索南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刘喜全副会长出席了会议。市直九家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各县(区)检察院民行部门分管检察长及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经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和海东市司法局协商,签订了《律师参与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法律服务事宜的意见》,成立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工作领导小组、聘请部分律师为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会上,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李雪梅就我市近年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做了全面介绍,海东市律师协会刘喜全副主任介绍了我市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与会主管民事行政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及律师进行了座谈。与会律师表示,通过本次座谈会,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充满信心。今后,将向当事人充分介绍和宣传检察机关民行部门的法律监督职能,引导当事人依法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会议最后,王佐龙副检察长做了总结性发言并对我市民行检察工作提出要求。他说:民事行政检察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当事人提供了检察监督救济渠道,修改实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强化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广大律师与民事行政检察官在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前提下,以高度的责任心,正确规范履行职责,维护司法权威,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基层院要与检察联络员保持密切联系,经常性的听取倾听他们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及时了解、沟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后要求民事行政部门干警,要狠抓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执法能力,努力构建我市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确保案件数量、质量、效果、效率的有机统一。

  这次会议,为检察机关与法律服务者提供了交流、沟通、学习的平台,全面宣传了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为推动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作者:张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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