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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纪检组推行“1234”工作法做实做深“再监督”20160607

 yxzxyz15 2016-06-13

 今年以来,区环保局纪检组按照区纪委监察局和局党组的统一安排,紧紧围绕生态环保业务中心工作,推行“1234”工作法,做实做深“再监督”。今年一季度,已开展了永盛天马防水涂料厂环境污染舆情处置、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等环节的再监督专项工作5次,推动了“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促进了环保队伍高效作为和廉洁行政。

    一、制订一个管总方案。认真学习研究区纪委监察局有关“再监督”的新精神、新要求,结合生态环保业务工作实际,由纪检组牵头反复研究梳理并明确了“再监督”工作思路、主要打法、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形成了《区环保局纪检组2016年“再监督”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吸收局班子成员、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的意见建议,最后提交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实施,把“再监督”工作上升到全局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有力推进。

    二、构架两个有力支撑。一是工作格局支撑。为防止走“再监督”替找‘监督”回头路,一方面通过学习研讨再次强化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把主体责任履行的“监督”责任细化、固化在主体责任清单里,做到“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边界清晰,形成“监督”与“再监督”双轮驱动工作格局。二是工作人手支撑。为了解决“再监督”工作人手少的问题,在纪检组只有2名成员的基础之上,分别把局机关及下属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监测站支部纪检委员增设为纪检组成员,迅速组织形成“再监督”5人工作小组,明确了开展“再监督”工作主要形式和方法,要求开展“再监督”工作原则上由组长或副组长带队,每次检查成员不少于3人。

    三、建立三项配套制度。一是工作台账制度。对照抽检的工作内容和检查对象,制订工作登记表和汇总表,把每次检查工作内容和成果用台账体现和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月检查和季报告制度。明确每个月开展“再监督”工作不得少于1次,每季度需对“再监督”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向局党组报告,如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区纪委报告。三是问题整改“双督促”制度。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分管的班子成员和被检查单位(个人)发出《监察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并视情节分别采取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跟进督责问效。

    四、盯紧四个重点环节。一是盯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节。重点检查环评审批环节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情况,特别是重点跟踪检查在服务全区重大产业项目、民生项目方面是否存在不积极争取、不主动作为和推诿扯皮情况,在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基层群众方面是否存在办事拖拉、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情况。二是盯紧环境监察执法处罚环节。重点检查执法环节内部监督链条设置和监督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检查执法人员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人情法、执法走过场情况;检查执法行为是否存在程序不规范,工作方式方法简单,表达沟通能力差,态度生硬粗爆等情况;检查行政处罚是否存在不集体决策、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三是盯紧环境保护重大项目资金。检查重大项目推进是否有工作不力的问题;检查重大项目中政府采购是否严格遵守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发生权钱交易;检查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通过“三重一大”决策会议决定。四是盯紧群众环境信访投诉办理。检查环保群众信访投诉制度机制建立执行情况,重点抽查省市区长信箱转交办件和重大集体环境投诉上访处理情况,检查工作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态度不端正、群众意识不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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