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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涛针对政采代理机构四大问题提新要求

 太平盛世在等你 2016-06-13

张志涛针对政采代理机构四大问题提新要求

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代理机构数量与日俱增,从业人员逐年扩大,而由于激烈竞争导致代理机构暴露出诸多问题,那么,如何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并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水平呢?5月29日,在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组织的“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上,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张志涛就当前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其提出新要求。

张志涛针对政采代理机构四大问题提新要求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 张志涛

“目前,河南省共有社会代理机构近300家,从业人员6000余人。代理机构在内部建设、执业行为、业务素质等方面都取得较大进展,其从业人员在政府采购业务代理中不断得到锤炼和提升,为促进河南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张志涛表示,随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代理机构依法采购的意识和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增强。大部分代理机构都十分重视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并采取培训、考试等形式,来强化从业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的学习,也都能认真履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的职责,且委托代理、公告发布、评委会组建、招标活动组织和质疑答复等操作执行行为进一步规范。尤其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实施以来,代理机构不断采取措施完善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内部运行程序,来提高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水平。

张志涛针对政采代理机构四大问题提新要求

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

但从近几年政府采购发展状况看,代理机构快速增多,在执业专业化水平、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同质化发展严重,执业水平良莠不齐。代理机构大都停留在低层次的程序性代理上,不管什么领域、行业、类别的项目都在做,同质化发展严重。同时,受采购代理业务时间长短、单位规模大小等因素影响,执业水平良莠不齐。

二是市场竞争激烈,中立性和公正性难以保证。由于政府采购规模增幅有限,市场出现“僧多粥少”、“找米下锅”等现象,代理关系逐渐变为“雇佣关系”,为维持或拓展业务渠道,代理机构往往过多迎合或迁就采购人,不惜牺牲中立性和公正性,以获得经济利益。

三是重代理轻咨询,组织采购活动的质量不高。不少代理机构人员力量薄弱,且业务素质不高,对评审专家评审合法与否不闻不问,缺乏对采购人在优化需求、完善方案等方面的帮助,认为采购代理结果与代理行为无关,导致采购结果不尽人意。

四是法律意识不强,违规操作时有发生。通过近年来对代理机构的专项检查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屡禁不止,主要表现为采购文件、评标报告编制不规范;信息公告发布不规范;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设置不合理;评审活动组织管理不严谨;投标保证金及标书售价不合规等。

针对以上问题,张志涛结合河南省下一步代理机构监管重点,对代理机构提出新的希望和要求。“代理机构要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政府采购依法监管、依法采购的刚性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学法、懂法、用法。特别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依法推进规范化执业。”

张志涛提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着力强化需求代理,做好采购人的参谋助手,加强履约验收。同时还要提升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一些新的改革领域的操作能力。针对“互联网+”在各行业的不断推进,代理机构要顺应信息化发展潮流和趋势,找准自己的专业定位,更好的发挥业务专长。

此外,针对财政部正在构建的新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及该省即将推行的代理机构星级管理制度,代理机构要按照新形势、新要求,主动适应、调整和融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新机制,及时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执业守则、人员培训、流程控制、定期轮岗等方面的制度要求。

据了解,此次培训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河南省政府采购制度措施解读、政府采购实务操作讲解等。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为从事河南省政府采购业务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已登记、注册通过备案发布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且在3月份已预先报名的主要业务人员。本次培训分为两期,培训时间为5月29日—30日,共计500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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