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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伦威尔》序言(选)[法]雨果

 革文 2016-06-21

《克伦威尔》序言(选)

[法]雨果(1802-1885) 缪灵珠译

  在原始时代,当人类在那新创造的世界中觉醒,诗也跟着人一起觉醒。面对着那些光辉夺目、令人陶醉的新奇事物,人最早的语言不过是一首赞美诗。他同上帝还是这么接近,他所有默想都状若狂迷,他所有梦境都如在幻觉,他的胸中若有波澜起伏,他一呼一息都在歌吟。他的竖琴只有三条弦线——上帝,灵魂,创造;可是这三重神秘笼罩着一切,这三重意思包围了一切。大地还是一片荒凉。那时只有家庭,没有国家,只有族长,没有帝王。每个种族随遇而安,自得其乐,没有财产,没有法律,没有争夺,没有战斗,一切财产都属于个人所有,也属于大众所有。社会是同甘共苦的团体,人是毫无拘束的。他过着游牧生活,一切文化都是从这游牧生活开始的,而这种生活极其适合于寂寞的冥思,空幻的梦想。他遵从一切的启示,他随意之所之到处漫游。他的思想,像他的生活那样,宛若一片流云,变化万千,随风飘散,这就是原始的人,这就是原始的诗人,他是年青的,他是潇洒的,祷告是他唯一的宗教,颂歌是他唯一的诗式。
  这首颂歌,这首原始时代的诗,就是《创世记》。
  然而这世界的青春期慢慢地消逝了。一切领域都在进步;家庭变成部落,部落变成民族。这些人类集团围绕着一个共同的中心点定居下来,于是王国出现了。社会本能继游牧本能而兴。野营渐成城市,蓬帐渐成宫殿,约柜渐成庙宇。不错,这些新生邦国的首领还是牧人,然而却是民牧,他们的牧杖业已形成王笏的样子。凡百事物逐渐固定下来,一成不易;宗教取得了一定的形式,祷告受到了仪式的限制,教条指定了崇拜的范围。于是祭司与王者同为人民的长者,于是神权社会继族长公社而兴。
  同时,种种民族开始在大地上蕃衍起来,显得太拥挤了。民族与民族彼此骚扰,互相排斥,从此便有国与国的冲突,——战争发生。一族有人满之患,则流入他族中;遂有民族的迁徙,——渡海移民。诗反映此等重大事件,诗从“言志”发展而为“咏史”。它歌咏时代、民族、王国了。它变成“史诗”,它产生荷马。
  真的,荷马卓然独立,雄视古代的社会。在那个社会,一切都是朴素的,一切都是一篇史诗。诗就是宗教,宗教就是法律。远古时代的童贞变成了近古时代的贞节。一种严肃的持重到处都可以看到,无论是在个人的风度或在社会的风习。这些民族并没有保留以前时代流浪生活的痕迹,唯有礼待他乡旅客的风俗还存而已。家庭有了祖国,一切都与此有关,于是有了宅神的崇拜与祖墓的崇拜。
  让我再说一次,此种文化只在史诗中找到其唯一的表现,史诗可以有各种形式,但决不失掉它的特性。品达罗斯像祭司甚于像族长,有史诗风韵甚于抒情。尽管编年史家,这世界的第二时代所不可少的附属物,着手去搜集古代传说,开始用世纪来计算年代,他们徒劳无功,没有达到目的——编年史不能排斥诗歌,历史依然是史诗一首。希罗多德就是一个荷马。
  然而,尤其是在古代悲剧上,史诗处处迸发出来。史诗登上了希腊舞台,它无限的、宏伟的规范可以说并没有失掉丝毫。它的人物依旧是英雄、半神、神灵,它的主题是幻觉、神谕、命运;它的设景是战争、葬礼、名将的阵容。昔日史诗朗诵者演唱的,如今由悲剧演员口述——这是唯一的区别。
  还有一点,史诗的全部情节、全部情景既已搬上舞台,歌队只担任余下的任务。歌队解释剧情,鼓励剧中的英雄人物,并予以描写,欢呼白昼,目送落日,或喜或悲,有时歌咏风光景物,说明主题的道德意义,奉承观众的欢心。那么,歌剧,那种介乎剧中人与观众之间的异常的角色,到底是什么呢,可不就是诗人在完成他的史诗吗?
  古人的剧场,正如他们的戏剧,是巨大的,适合于祭仪,而有史诗规模。它能够容纳三万个观众,戏就是在天朗气清阳光随处中演出的;从朝至暮,弦歌不辍。演员吭喉高歌,带假面具,穿靴以增高身段;他们使自己显得雄伟轩昂,以切合所扮演的角色。舞台是宽阔的,它可以同时代表庙宇的内外,宫殿,营幕,城市。在舞台可以呈现巨大的景象。我们只靠记忆来引证——普罗米修斯囚在巍峨的山上;安提戈涅立在碉楼顶上,远望她在敌军中的长兄渡吕尼刻斯(《腓尼基人》);厄瓦德尼从悬崖投身于火坑,卡帕纽斯的尸体就在那里焚烧(欧里庇得斯的《乞援人》),一艘巨舶驶入港湾中,送五十个公主及其扈从到岸上(埃斯库罗斯的《乞援人》)。建筑物,歌诗,一切都是规模宏大,无可比拟。在整个古代,再没有什么比戏剧更庄严、更宏伟的了。它的历史和它的宗教在舞台上结合起来。它的最早的演员是祭司;它的剧景的表演是宗教仪式、国家庆典。
  最后一点意见,完成我们对于那个时代史诗特性的阐述:无论就它所处理的主题或是它所采取的形式来说,悲剧不过是史诗的回响罢了。所有古代悲剧作家尽取材于荷马。写的都是同样的英雄事迹,同样的人生苦难,同样的英雄人物。他们个个都痛饮于荷马的源泉。《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就是明证。宛若阿喀琉斯拖着赫克托耳在战车后面,希腊悲剧环绕着特洛伊而发展。
  然而,史诗的时代已成强弩之末了。像它所描写的社会那样,这种诗体作茧自缠,消磨殆尽。罗马模仿希腊,维吉尔效法荷马;仿佛从容就义,史诗在分娩的阵痛中与世长辞。
  是时候了,另一个时代要开始了,拓开了新的世界和新的诗歌。
  一种重精神的宗教,取那重物质、重俗世的异教而代之,深入到古代社会的心脏,杀死了它,在老死的文化的尸体中植下了现代文化的幼芽。这个宗教是美满的,因为它是真理,在它的教条与崇拜之间,包涵着一种根深蒂固的道德观。首先,它提出一个基本的真理,它教导人,说人有两种生活,一者朝露,一者不朽,一在世间,一在天国。它指出,人一如其命运,是二重性的,人的一身含有兽性与灵性,肉体与灵魂,一句话,人是一个交叉点,是宇宙万有的两条长链——从顽石到人的物界之链与从人到神的灵界之链——的共环。
  在这些真理中,也许有一部分真理曾被古代的哲人怀疑过,可是精辟深广、辉煌鲜明的启示却是始自《福音书》。异端邪说的学派,宛若在黑暗中走路,摸索着前进,或走入迷途,或寻得正道,皆出于偶然。有些哲学家偶或对一些问题投射一绪微光,照亮了问题的一面,却使得一面更加暗而不明。因此,古代哲学往往造成许多幻影。唯有神明智慧才能以一种洞烛幽微、普照万物的光辉,代替了人类智慧的明灭不定的光线。毕达哥拉斯、伊壁鸠鲁、苏格拉底、柏拉图不过是爝火,基督却是白昼灿烂的阳光。
  古代希腊的神统观,确实是最具体而唯物的。它绝不像基督那样主张灵魂与肉体对立,反之,它把形相赋予一切,甚至赋予无形的本体,赋予人类的才智。一切灵物都是可见的,可触的,有血有肉的。希腊的神灵需要云霞为屏障,以避开人类的眼,他们有饮食男女之事。他们会受伤流血,他们会成为残废,甚至呵,以后永远跛脚行走!希腊的宗教有神,也有半神,宙斯的雷霆是在铁砧上千锤百炼的,其中还有三条曲折的雷雨电光放在它的结构中。宙斯用一条金链悬挂这个世界;太阳神驾着驷马的战车;冥土是一个悬崖,悬崖的边沿就在地球上,天国是一个高山。
  所以,希腊的异教用同样的泥土塑造一切,贬低了神,提高了人。荷马所写的英雄们尽是昂藏七尺之躯,堪与神灵媲美。埃涅阿斯睥睨宙斯,阿喀琉斯堪与战神匹敌。反之,我们可以看到,基督教在精神与物质之间划下一条宽阔的鸿沟。它在灵魂与肉体之间摆下一个深渊,在人与神之间隔着一个无底洞。
  讲到这里,(为了我们大胆去陈述的梗概不至于有所遗漏,)我请读者注意一件事实;一种新的情绪,随着基督教一起而且通过基督教,传入各国的人心中,这种情绪是古代人所不知道的,而在现代人中得到惊人的发展,它较严肃为重而较悲哀为轻——那是伤时忧世。真的,一向被纯粹是祭司当权、僧侣执政的古教弄得奄奄一息的人心,一旦感受到另一种正因为超凡入圣而合乎人情的宗教的气息,可不是会觉醒起来,感到生意盎然吗?这个宗教是以穷人的祷告当作富人的财富,它的教义是平等、自由、博爱。既然福音书指出了感觉之外还有灵魂,今生之后还有永生,人类的心灵可不是会以新的目光来观察万物吗?
  况且,在那个时候,世界正在经历着如此彻底的变革,人心也就不能不有一种变革。迄今,国家的兴亡绝少能打动老百姓的心灵,那不过是帝王的倾覆,王朝的陨灭,仅此而已。雷电的轰击仅及社会的上层,我们已经指出了,世运的鼎革,以史诗似的庄严,相继演变。在古代社会里,个人占着这么低的地位,如果恶运要打击他,祸患必须降落到他的家庭。所以,他在家愁之外不知有国恨。国家的普遍灾难殃及个人的生活,那几乎是闻所未闻之事。然而,一旦基督教的社会已经根基巩固之后,古老的欧洲大陆便陷于纷乱,山河改色。一切都颠倒乾坤,根翻叶落。世运如斯,古老的欧洲注定要破灭,崭新的欧洲注定要诞生,这些历史大事风驰电掣,接踵而至,天翻地覆;乱世苦人,有些国家走入光明,有些国家沦于黑暗。烽火连年,嚣声四起,它的回响不可能不触到老百姓的心灵,这不仅是一种回声而已,这是一个反击。人在这些当头的横祸面前,抚心反省,开始悲天悯人,想到人生朝露,痛感幻灭之苦。这种情绪,在异教徒加图看来是绝望,基督教却把它造成伤时忧世的情绪。
  同时,好奇探索的精神也产生了。这些巨大的灾难也是巨大的奇观、动人的激变。那是北方侵入南方,罗马世界的河山易色,整个世界在垂死挣扎中的痉挛剧痛。一旦这古老的世界死了,于是,雄辩家,语法家,诡辩家,如云集,如蜂拥,飞来猛扑这个巨大的尸体。人们看到他们争肥追臭,听到他们嗡嗡唧唧,在腐尸败肉之间。他们竞相探奇索秘,评头品足,争论不休。这具庞大伏尸的每个肢体,每块肌肉,每条筋络,都被翻动过,转移过。真的,这些心理解割家,初出茅庐,便能够作大规模的试验,能够有个已死的社会来剖开,供给他们第一次的“探究”,那当然是令人满意,妙不可言的!
  所以,我们看见忧伤与默想、分析与论争两个恶魔同时出现,仿佛是并肩携手而来。在这个过渡的时代,朗吉努斯站在一个极端,圣·奥古斯丁站在另一极端。我们得要当心,不要以蔑视的眼光看那个时代,今日已开花结实的一切当时尽在它的萌芽中,那个时代即使最无名的作家——恕我用一句不雅的但意味深长的话——都是为未来的收获而下的肥田料。中世纪是接枝在后罗马帝国的母干上的。
  于是,一个新宗教,一个新社会诞生了,在这个二重性的基础上不免要产生一种新的诗。请恕我先提出绪论,从上文所说的一切大概已经预见到了——从前古代纯粹的史诗诗人,追随着古代多神教和哲学所走过的道路,只从一个方面研究自然,在他所摹拟的宇宙中,凡是与某一类型的美毫无关系的一切艺术,尽被弃置一旁。这一类型的美初时未尝不是富丽堂皇,然而,正如一切有规律的事物的演变那样,到了后世就成为虚伪的、琐屑的、因袭的了。基督教把诗引到真理的路上。现代的诗人,正像基督教那样,从更高更广的视野观察事物。他体会到:宇宙万有,按照人情看来,并不尽是美的,其实,丑与美共存,畸形与妩媚同在,有崇高则有怪异,有善则有恶,有光明则有黑暗。他要反躬自问:艺术家的狭翳而相对的感觉是否胜于创造主的无限而绝对的感觉;人能否矫正上帝的错误;残缺的自然是不是正因为残缺而显得更美;艺术有没有权利所谓依样画葫芦来复写人、生活、自然;凡物若夺去其肌理和精力是不是反为发展得更好;简而言之,残缺不全是不是取得和谐的妙法。于是乎,诗人睁眼凝视着可笑又可畏的事情,在我们上文讲过的基督教悲天悯人与哲学批判之精神的影响下,诗便踏进一大步,具有决定性的一步,这一步有若山岳崩颓,天翻地覆,改变了知识界的整个面貌。诗开始像自然那样做法,在其创作中混合——但是并不淆乱——黑暗与光明,怪异与崇高,换句话说,肉与灵,兽性与理性,因为宗教的起点就是诗的起点。万物都连系起来了。
  所以,我们看到了一个为古人所不知的原则,一种引用到诗中来的新类型;凡物有部分的增添,则必至改变其全体,所以一种新的艺术形式发展起来。这个类型就是“怪异”;它的新形式是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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