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日」公种号 第 072 篇文章 欢迎点赞分享,谢绝擅自转载 授权私聊,注意节操 全文约4500字,阅读约需要8分钟。 第72篇,七十二辩。 从高中到大学一直是最佳辩手,这段经历对我来说,有利有弊。
所以身边一早就有人推荐「奇葩说」,说是一个非常有趣又能拓宽眼界的娱乐辩论节目,但我一直没敢看。我担心某个话题一不留神唤醒我脑子里的那两个小人儿,那两个在高中和大学都导致我长期失眠的小人儿。 但今天老婆说她也喜欢看「奇葩说」,说只要看一集就会「路转粉」甚至「黑转粉」,正好周末没事,在老婆怂恿下我也看了一集。 辩题挺接地气的,是关于「是否赞成 #婚姻有效期七年# 」。 这个「有效期」是要立法写在条文里,推向全社会的。 看到辩题我就觉得这对正方很不公平,基本上是被逻辑吊打的节奏。发了几条微博仍然无法平息脑子里的两个小人儿,干脆花时间写点东西,舒缓一下情绪吧。 以上,是引子。 辩论的目的 说实话我不知道辩论的终极目的是什么,我只说我个人的理解。 辩论追求的从来不是真理,而是「说服的艺术」,或者说是一种「技巧」。 逻辑之于辩论,是「工具」而不是「目的」。如果是娱乐型的辩论,那么「诡辩」甚至是「煽情」,可能是比逻辑本身更好用的工具。 基于此,就能明白,赢得辩论赛,靠的不是「证明自己是对的」,而主要是靠「证明对方是错的」。 「先破后立」固然是大家风范,但其实「只破不立」的文字游戏会让你立于不败之地。所以「破」对方永远比「立」自己重要。 要想赢,你就要明白,你说什么,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提前知道,对方会说什么,并且想好如何反驳。 回到这个辩题,「是否(在立法层面)赞成婚姻有效期改为七年」,一目了然反方在逻辑上是必胜的。 简单说一下为什么。 辩论的逻辑 既然站了反方的队,就要想办法击败正方。刚才说了,关键不是你说什么,而是预想对方说什么,如何反驳。 支持「立法将婚姻有效期改为七年」的人,要如何证明自己是对的?无外乎两点:一是痛斥「终身制婚姻」的不好,二是宣扬「七年制婚姻」的好。 好与不好,都将不停地围绕爱情、婚姻、契约、家庭、责任等等一系列几小时都说不清的概念展开。 这是一个巨大无比的坑,正方就盼着你进来,然后大打感情牌。 反方破题的「题眼」,一定要跳出婚姻本身,而站在更高的角度,去考虑「立法」的问题。 法律是一种社会契约,它的主要作用有两个:
既然现在事实上,各个国家特别是中国大陆,都采用的是「终身制婚姻」,而不是「七年制婚姻」,那就简单了。 首先,「凡是合理存在的事物,必有其合理存在的基础」。 就像米开朗基罗在完成「大卫」时说的,他并不是雕刻出了大卫,大卫本来就在那块石头里,他只是把大卫「找」出来而已。反方要做的,就是找出来,「终身制婚姻」存在的合理之处是哪些。 其次,新替换旧,收益必须要大于成本,才有意义。 但是事物永远是有两面性的。新的东西在带来了新的改进时,一定也带来了新的问题。新方案的提出者,要想说服别人,就必须要充分证明:新方案带来的新问题,不如新方案解决了的旧问题,那么严重。 有了这些基础分析,下面就可以进入「魔术时间」: 正方你好,「终身制婚姻」确实不完美,我完全承认,你不用说了。 我就问你,为什么「七年制婚姻」要定「七年」为限?五年行不行,九年行不行,为什么偏偏是七年? 对方无法证明,只能说「七年」只是一个概数,并不重要,五年、九年也行。 很好,那既然是概数,七天行不行,七十年行不行?如果七天也行,那还结婚干嘛,如果七十年也行,那不就是终身制,有什么区别? 对方无法证明,只能说这个概数是有一定范围内,在这个范围内,比如说七年左右,是合理的,超过这个范围,就没意义了。 很好,既然既不是一个绝对的数值,又不是随便哪个数值都行,那就一定要有人来判断这个「合适范围」是什么范围,谁来判断?政府立法是对社会有规范作用、对舆论有导向作用的,为什么你说的这个范围一定能起到建议和引导的作用? 不论对方说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唯一可能得到大多数人支持和认同的三观必然是:自己的婚姻期限,应该最终仍然由自己来判断,因为这是个人自由。 很好,既然没有一个统一的绝对期限,甚至无法得出一个大致适用于全社会的范围区间,那推行「七年制婚姻」还有什么意义?或者说,现在的「终身制婚姻」和你们想要的有什么区别?
那么这个既无法解决旧问题、又引入了新问题的新政,有什么执行的必要? 补刀内容 担心「终身制婚姻」导致离婚困难? 离婚困难主要是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姻亲关系、社会舆论几个方面导致的。
担心「终身制婚姻」导致爱情失去新鲜感? 很抱歉,那是你自己的事,你自己去解决,不要拖全社会下水。 你自己没能力保持爱情的活力,那你就自己承担相应的后果,而不是凭空转嫁社会成本,指望全社会其他人都放弃自由选择的权利陪你一起去追求你所谓的浪漫。 好吧,你说即使「七年制婚姻」也是可以自由离婚的,没有绑架其他人的自由选择权。那既然如此,「终身制婚姻」也没有绑架你在第七年时离婚的自由,你为什么还需要「七年制婚姻」呢?因为终身制离婚困难?回到问题1。 况且,为什么其他不准备离婚的人,要为了你在第七年时自动解约而免于离婚的方便,就要承担人家婚姻幸福却还要在第七年时主动去续约的麻烦?凭什么? 「七年制婚姻」降低了门槛,吸引更多人结婚? 有人觉得七年制嘛,不是终身制,听起来门槛低一些,说不定害怕结婚的人就变得敢于尝试了呢。
结束语 我们绝口不提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责任是什么、家庭是什么,完全不提,因为担心自己拎不清。 而且说句难听的,在一个娱乐节目里,就算你拎得清,你也要拎得足够足够清,才能让负责投票的观众也跟着你拎得清,否则还是歇菜。这太困难了。 辩论的目的是什么?不是追求真理,是为了赢,为了在语言上用技巧击倒对方。勿忘初心。 所以,我们只说法律。 政府作为所有公民让渡了一部分权利而拥有了合法性的虚拟管理方,它所颁布的法律应该代表了全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利益,是全社会成员达成的社会契约。 法律规范的是底线,是最低保障,是尽可能多数人甚至是所有人的自由。 那么,政府,及其制定的法律,要深入到个人生活的什么层面? 你们双方的婚姻该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应该由你们双方、且只应该由你们双方来共同决定。政府算个屁?有什么资格出来给你建议? 人都渴望自由,却又惧怕自由选择时可能的不良后果。但千万不要因为恐惧后果,就在慌乱中放弃了自由。 放弃自由,从来不是一种选择。因为放弃了自由,你就放弃了一切选择,包括选择自由的自由。 一个人婚姻不幸是一个人的不幸,「老大哥」是所有人的不幸。 我们不需要知道爱情是否神圣、婚姻是否美好、责任是否伟大、家庭是否高尚。我们只需要知道,放弃自由是可怕的,一个无孔不入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政府是邪恶的,就够了。 忽悠的技巧 下面简单罗列一下本文用到的几个小技巧,仅供参考: 1、偷换概念 这是辩论中最重要的核心技巧。 用「类比」的方式是比较常见的。但随着民智渐开,类比或比喻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容易让人意识到你是在偷换概念。这时就可以换更隐蔽的手法,在不偷换字面词汇的前提下,偷换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接下来,开始使用「滑坡谬误」。 今天政府立法对你的婚姻自由提出了建议,明天它还会对什么提出建议呢?会不会在建议的基础上变成规定呢?变成强制呢?甚至你不做就算违法呢? 小提醒,别忘了计划生育。 用一个现实存在的恐惧去「屏蔽」你的受众的理性思考,恐惧的力量是强大的,远远超过理性的力量。在忽悠群众时,要善于使用「现实扭曲场」。 2、立足事实 辩论的核心虽然不一定是逻辑,但逻辑肯定是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逻辑最大的局限在于,大部分人是没有逻辑的。大写的尴尬。 怎么办?用现实中存在的直白的例子,去简化逻辑,甚至省略逻辑。 「终身制婚姻」是事实存在的,「七年制婚姻」还不存在。受众想理解后者,本来就比理解前者费劲。所以反方是占尽了优势的,只要不停地问「为什么」就好了。 为什么七年制比终身制好?为什么七年制的婚姻离婚不困难?为什么七年制能给爱情保鲜?为什么七年制可以鼓励结婚? 对方解释半天累得要死,观众听着也疲惫了。人对让自己疲惫的东西,是没有好感的。然后你用早就准备好的事实例子,用更简单的逻辑直接反驳,观众自然就会倾向于你。 3、归因 上面两个,都是临场发挥时的「忽悠」技巧,是别人看得到的。「归因」则是你破题分析时的思考工具,是别人看不到的。
接下来「有选择地」进行「片面而正确」的陈述。突出「七年制」的问题,弱化它的优势,就可以了。但前提是,你已经分析清楚了。 4、归谬 这个技巧在分析和临场时都可以用到。 比如「七年」这个期限,就可以用来归谬。
好了,俩小人儿歇了。 辩论的价值 有人问,既然辩论的目的不是真理,那辩论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推崇辩论? 辩论的价值,其实很明确:
而且事实上,难道真理就有什么价值吗?世间万事万物的价值,都必须要通过人来体现。 一切客体的存在,只不过是存在,没有价值。只有人,才是赋予外物价值的主体。人,才是唯一的价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