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郭洪伯:稗官与诸曹——秦汉基层机构的部门设置

 木头1018 2016-06-21

稗官与诸曹

秦汉基层机构的部门设置

 郭洪伯


【编者按:本文节取自郭洪伯《稗官与诸曹:秦汉基层机构的部门设置》 (《简帛研究:2013》),略去注释,征引请参考原文。作者郭洪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秦汉行政制度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议题。相关研究中用力最深、结论最系统者,当属严耕望的《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对于名目繁多的属吏,严著不仅竭尽所能予以列举,更是将由属吏组成的各部门划分为“纲纪”、“门下”、“诸曹”三类;穷尽史料的同时,科层观念也贯穿始终。不过当初所见的材料存在局限性,严著主要着眼西汉中期以后的情况,而且重点在郡不在县。近年诸多出土文献的面世,为相关议题拓展了新的研究空间:时段上偏向秦与汉初,层级上偏向以县为代表的基层机构。


不过材料的增加并未降低研究难度,相反,律令与行政文书中出现大量传世文献中罕见、初看之下相当陌生的属吏,如何让这些属吏对号入座依然是难点。在这种局面下,严著的研究精神值得继承和发扬。

属吏名目过于纷繁,仅拼凑各种材料中的只言片语无法获得系统性结论。在检讨零散材料之前,最好能有一份系统性的材料作为纲目,就像严著以《续汉书·百官志》为纲目。然而“正统”文献难以担当此重任,本文选取一则看似“旁门左道”的文献,即所谓西汉时期的《洪范五行传》,收录于隋人萧吉的《五行大义》中:

甲为仓曹,共农赋。乙为户曹,共口数。丙为辞曹,共讼诉。丁为贼曹,共狱捕。戊为功曹,共除吏。己为田曹,共群畜。庚为金曹,共钱布。辛为尉曹,共卒使。壬为时曹,共政教。癸为集曹,共纳输。子为传舍,出入敬忌。丑为司空,守将班治。寅为市官,平准卖买。卯为乡官,亲事五教。辰为少府,金铜钱布。己为邮亭,行书驿置。午为尉官,驰逐追捕。未为厨官,百味悉具。申为库官,兵戎器械。酉为仓官,五谷畜积。戌为狱官,禁讯具备。亥为宰官,闭藏完具。

严耕望注意到这则材料,指出它是县的情况,并用于补充列举属吏与部门。不过其中最大的玄机——“官曹两分”的格局——当初受制于材料没有阐释出来。其实这段文字对“曹”与“官”功能表述的差异显而易见,新材料的出现使深入解读这段文字的含义成为可能。反过来,这段文字也为新材料提供了研究方向。本文将沿着这则文献,探讨以县和都官(多为诸卿下辖机构,如太史、太仓之类)为代表的基层机构的部门格局。

《洪范五行传》提到的“官”,很多并不陌生,比如司空、乡、仓、库。它们往往和“啬夫”相连,进而牵涉一个熟悉的名词:稗官。关于稗官原本的含义,学界曾莫衷一是。赵岩和张世超根据秦汉简牍指出,稗官在睡虎地秦简中指官啬夫的佐、史、士吏等职,在龙岗秦简中指乡啬夫或其属吏,在张家山汉简中大致与官啬夫、乡啬夫相当。这个结论最接近秦汉观念中真正的稗官,但对稗官性质的认定有些偏差。


由于稗官带个“官”字,通常会被当作官员或职位,比如“小官儿”之类的。不过秦汉语中“官”表示的并非官员或职位,以《汉书·百官公卿表》为例:

少府……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六官令丞。

“十六”是从尚书到东园匠这些机构(都官)的数目,而非官员的数目。所谓“十六官”实际上指“十六个机构”,亦即“官”表示的是机构或者说行政组织。至于张家山汉简中的稗官相当于官啬夫、乡啬夫等职位,取决于省略职名的表述惯例:李学勤指出秦汉文书和器物铭文都有职名省称现象,一个行政组织的首脑会直接用这个行政组织的名字称呼。张家山汉简中的稗官正是指稗官的主管者,因此并非稗官相当于啬夫,而是稗官的主管者为啬夫。再来看睡虎地秦简《金布律》:

官啬夫免,效其官而有不备者,令与其稗官分,如其事。

这里的“其官”、“其稗官”都是指官啬夫主管的组织,“官”指的就是稗官,或者说官啬夫全称是稗官啬夫。

文献中乡啬夫和官啬夫并立,严格来说乡(部)与稗官还有差别。这在龙岗秦简中也有体现:

取传书乡部稗官。

乡部与稗官的并立,符合乡啬夫与官啬夫的并立。不过考虑到乡部与稗官在实际运作中地位相当,且主管者都是啬夫,本文也将乡部视为一种稗官。诸如乡部、司空、仓、库、少内等等就是常见的县的稗官。至于都官的稗官,传世文献提到过,只是以前没对上号。比如《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上问上林尉诸禽兽簿,十余问,尉左右视,尽不能对。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簿甚悉,欲以观其能口对响应无穷者。

上林在西汉前期是少府统辖的都官;虎圈就是上林的稗官,主管者为啬夫。类似例子还可以举《汉书·外戚传》中的“暴室啬夫”,暴室是掖庭(少府统辖的都官)的稗官。都官种类繁多,其稗官的名目也少不了,于是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并未罗列其名目,而是直接用“都官之稗官”概而言之。


稗官在县与都官等基层机构中的地位,可以根据稗官主管者啬夫所在的层级判断,先看一个睡虎地秦简《效律》的通用条款:

官啬夫赀二甲,令、丞赀一甲;官啬夫赀一甲,令、丞赀一盾。

啬夫负主要责任时,令与丞负次要责任。这种直接的牵连关系(中间不隔着其它责任人)显示啬夫的层级紧邻令丞。再者,大庭脩指出在上林虎圈啬夫的例子中,虎圈啬夫的层级应在上林尉之下。啬夫所处的层级仅次于长吏,亦即受长吏领导。接下来看机构人员编制,参照西汉的尹湾汉墓简牍:

即丘吏员六十八人:长一人,秩四百石;丞一人,秩二百石;尉二人,秩二百石;令史四人;狱史二人;官啬夫二人;乡啬夫八人;游徼四人;尉史二人;官佐六人;乡佐四人;亭长卌二人。凡六十八人。

下邳铁官吏员廿人:长一人,秩三百石;丞一人,秩二百石;令史三人;官啬夫五人;佐九人;亭长一人。凡廿人。

啬夫都算县或都官内部的成员,则稗官是县或都官等机构的组成部分。基于啬夫所处的层级与稗官成员编制所在,现在可以认定:稗官是县和都官等基层机构中由啬夫担当主管者的部门,犹如今天县政府某某局之类;有些稗官虽然分散在外,与长吏不在一起办公,但性质仍然是部门。


稗官在一些文献中又称作“离官”、“少官”、“小官”。高恒曾指出暴室啬夫就是掖庭都官的“离官啬夫”。“少官”的说法见于东汉王隆的《汉官解诂》:

少官啬夫,各擅其职。谓仓、库、少内啬夫之属,各自擅其条理所职主。

在阮刻本《周礼》贾疏注引《汉官解诂》中“少官”写作“小官”。稗官的“稗”字一般理解为“小”,亦即稗官就是“小官”。另外《说文》对“稗”的解释是“禾别也”,离别二字意思相近,比如讲“离宫别馆”。总之,稗官之名有两方面含义:其一是(相对县和都官整体而言)“小”,其二是“分”,都符合其部门地位。

稗官既然是行政组织,必定具有若干成员和特定的科层结构。典型情况可以参照睡虎地秦简《效律》:

入禾,万石一积而比黎之为户,籍之曰:“其廥禾若干石,仓啬夫某、某、某、禀人某。”

仓的成员包括啬夫、佐、史、禀人,四者的排列顺序大致反映层级高低。具体来说:啬夫是主管者已经无疑。佐在稗官中的位置仅次于啬夫,严耕望指出佐与啬夫职事基本相同,二者的关系犹如丞与令长,因此佐可以视为稗官的副主管者。史从名称来看应负责文书工作,详情可参照里耶秦简:

径廥粟:米一石二斗少半斗 卅一年三月丙辰,仓守妃、史感、禀人援出,禀大隶妾始。

令史偏视平 感手

这份文书由史“感”书写,可以确定史负责书写文书的工作。另一方面,史也不是必须在运作中登场:

丙廥粟:米二石 令史扁视平

卅一年十月乙酉,仓守妃、佐富、禀人援出,禀屯戍士五孱陵咸阴敞、臣。

富手

没有史的情况下文书直接由佐书写。对比两份文书,史相当于为稗官领导者“代劳”,其角色有点像“秘书”。稟人的功能已经如名称所示,就是仓的出纳员,也是仓这种稗官职能的具体承担者。


仓的成员可分为三类:啬夫和佐是正副领导者;史是类似领导手下秘书的办事人员;稟人是具体承担仓的工作的办事人员。为了便于理解和表述,这里借鉴一些现代行政学关于行政组织的观点:行政组织常见构件是“中枢”、“职能”、“辅助”三种机关;中枢机关统辖全局;职能机关在中枢机关领导下具体执行各项事务;辅助机关负责协调中枢机关处理日常领导事务。

仓的成员恰好可以与三种机关对应:啬夫和佐为中枢机关,史为辅助机关,稟人为职能机关。不过“机关”一词往往指比较复杂的组织,单个职位称机关不合适,不妨换个说法:啬夫和佐构成领导层,史是辅助性办事人员,稟人是职能性办事人员。三者构成的“三方统属”关系如下图所示:


仓的组织体制可推广到其它稗官。稗官之间的差异在于职能性办事人员,比如在库为工,在乡部为里典,在田部为田典,还有很多稗官的职能性办事人员名称不可考。推广后的组织体制如下图:



实际存在的稗官,科层结构不拘泥于一种。作为辅助性办事人员的史可以不存在,此时科层结构为“领导层—职能性办事人员”的主干。啬夫和佐由于功能接近可以仅存其一。另外还有行政组织,尽管其成员名目与前面讨论的稗官不同,但与稗官有可比性。按睡虎地秦简《效律》:

官啬夫赀二甲,令、丞赀一甲;官啬夫赀一甲,令、丞赀一盾。其吏主者坐以赀、谇如官啬夫。

所谓“吏主者”比照啬夫,说明它们在运作中与啬夫地位相同。前引《洪范五行传》十二支诸“官”大部分可以确认为稗官,但也有些和啬夫不搭界,比如“禁讯具备”的狱官和“驰逐追捕”尉官。在令丞领导下负责司法的是狱史,在尉领导下负责治安的是诸如校长领求盗构成的警队之类;所谓“狱官”指狱史组织,所谓“尉官”应该是各路治安队伍的泛称。这些组织与稗官的地位相同,加之《洪范五行传》将其与稗官列为一类,本文将其视为广义的稗官。

稗官负责的事务林林总总。以县为例,事务涵盖户口赋税、司法、治安、物资获取与制造等方面,县总体表现出来的职能皆寄托于各个稗官。因此按照前面提到的行政学观点,绝大多数稗官属于县的中枢长吏领导下的的职能部门。对于都官等其它基层机构而言,稗官同样是职能部门。


 

稗官的情况探明之后,曹的考察范围缩小许多。尽管曹与稗官有区别,但抛开稗官单独看曹也行不通,比如《洪范五行传》有这样一组文字:

庚为金曹,共钱布。

辰为少府,金铜钱布。

少内(即少府)是负责出纳“钱布”类物资的稗官。金曹不能也出纳钱布物资,否则它就等同于第二个少内,但金曹的功能也关系到钱布。关键是“共”表达何种含义。下面看一个里耶秦简的实例:

御史问直络裙程书

四月丙午朔癸丑,迁陵守丞色下少内:谨案致之,书到言,署金布发,它如律令。ノ欣手ノ四月癸丑水十一刻刻下五,守府快行少内。

卅二年四月丙午朔甲寅,少内守是敢言之:廷下御史书,“举事可为恒程者洞庭,上裙直”。今书已到,敢言之。四月甲寅日中,佐处以来ノ欣发 处手

这两份文书反映迁陵县丞和少内稗官的交流。“欣”这个人也参与运作:在长吏向少内发布命令时,“欣”负责为长吏书写文书;在少内向长吏呈递文书时,“欣”负责接收其文书。具有执行力从而承担调查“裙值”任务的职能部门是少内。“欣”本身不具有执行力,而是配合长吏和少内运作,这就有“共钱布”的意思了。

就功能而言,“欣”和金曹颇有关联,但文书并未明言“欣”是金曹。县丞要求少内的回文注明“金布发”,回文到了县廷是“欣发”,那么“欣”就是县丞所谓的“金布”。这倒是和金曹沾边,但从字面上看更像是个职事。下面的例子可以推进一步:

廷户曹发

廷主户发

县廷的户曹和“主户”功能都是“发”。由于名称接近而且功能相同,户曹和“主户”应该是同一种东西的两种称呼。“主户”从字面上看也像是个职事,和“金布”的形式类似。既然“主户”相当于户曹,那么“金布”也可以对应到金曹。

现在看来,为长吏书写和接受文书的人员应该就是“共某某”的曹职,“共”体现对长吏领导活动的配合。不过在尹湾汉墓简牍反应的典型编制中:

即丘吏员六十八人:长一人,秩四百石;丞一人,秩二百石;尉二人,秩二百石;令史四人;狱史二人;官啬夫二人;乡啬夫八人;游徼四人;尉史二人;官佐六人;乡佐四人;亭长卌二人。凡六十八人。

没有哪个成员直接叫某曹。关于曹职的来历还需要进一步参照里耶秦简:

廿七年十月庚子,迁陵守丞敬告司空主:以律令从事,言。ノ懭手,即走申行司空

县丞向司空发布命令时,有个名叫“懭”的人为县丞写文书,也是与长吏“共事”,符合曹职的特征。在其它文书中,两次出现某月某日“令史懭行庙”,一次出现“令史懭雠律令沅陵”,这个“懭”的身份很可能是令史。下面的例子进一步提供了证据:

资中令史阳里釦伐阅:十一年九月隃为史,为乡史九岁一日,为田部史四岁三月十一日,为令史二月

□计 户计 年卅六

可直司空曹

所谓“直司空曹”就是当班司空曹一职,受派遣的正是令史,曹职确实可以由令史担当。而且为长吏书写和收发文书也完全符合“史”的本职。


湖南里耶古镇,秦朝属洞庭郡


前面已经确认长吏和稗官的关系是中枢领导职能部门。曹职令史参与运作,沟通长吏与稗官,形成“三方统属”的局面;曹职正是典型的辅助部门。在这种运作中,辅助部门和职能部门所发挥的功能粗看可能差不多,实际上有本质差别,如果以“司职某事”泛泛而论则无法让它们对号入座。

除了文书沟通,曹职令史还承担其它辅助性工作,其中比较重要的事项是监督和审查稗官的运作。稗官与曹职在长吏领导下,构成“三方统属”的行政组织,其一般运作模式如下图所示:

曹职的功能是将长吏的领导活动“具象化”:长吏固然是稗官的领导,但要在文书沟通与做成、运作审查与督办方面事必躬亲,肯定忙不过来,即无法自行将领导活动“具象化”。曹职则为长吏分担这些工作,形成针对稗官的具体活动。长吏仅抽象地“提纲挈领”,即可实现对稗官的领导。需要说明的是,“辅助长吏领导”不同于自行领导,曹职本身并非稗官的上级。

从早期律令与运作实例来看,令史总是与令丞同进退,说明其辅助对象一般是令丞。至于尉,李迎春考证早期的尉史跟随尉从事治安、更卒番上等相关事务。这些事务皆有稗官具体承担,尉史的功能不能和稗官重复,只能是为尉提供辅助。现在可以将长吏、曹职、稗官的关系归结如下:

令史组织与尉史组织分别相当于辅助令丞与尉的“办公厅”,曹职则是“办公厅”的各种分工。一般为人所熟知的曹职是“掾史”,但早期没有这种职称;对于确定担当某曹职的人员而言,称谓一般是“某曹令史”、“某某令史”之类的形式。此时曹仅仅是“有人办事”,单个曹不足以构成部门;各种曹职合起来可以视为一个辅助部门。

最后再来审视《洪范五行传》,其中的精当之处可一览无余。这段文字展示了诸曹为辅助部门、稗官为职能部门的部门格局。曹的功能统一表述为“共某某”,有别于稗官的职能表述,说明分类的依据是功能。值得注意的是“狱官”:简牍中有“狱史曹”的说法,狱史组织可能是以曹的形式办公。

《洪范五行传》却未受办公形式的影响把狱史组织当作曹,仍将其视作广义稗官,充分体现以功能为分类标准的观念。因此,“辅助”和“职能”的分类并不是现代人的发明,而是一种深刻的“历史记忆”;汉代人已经建立了这种分类观念,只是表述方式不同于现代而已。

借鉴现代方法也未必是“以今度古”,有时是迂回的“以古度古”:利用现代语言和概念,揭示那些平时不易为人察觉、却犹如基因一般影响着现代人的历史记忆。


陈苏镇教授与郭洪伯博士,摄于邺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