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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Pur灬四四cetxr 2016-06-24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税源构成和征税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征纳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第三方涉税信息游离于税收管辖权之外的现象普遍存在,致使税务机关难以掌握部分真实可靠的第一手信息,给税务管理带来许多困难和挑战。本文基于凌海市地税局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应用的实践,分析地税部门在涉税信息数据比对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据此就加强涉税信息利用促进税收征管提出相关建议。
一、凌海市地税局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应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针对当前第三方信息采集过程中存在的涉及面广、采集难度大等问题,凌海市地税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在全市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协调。市政府指定市财税金融协调办公室负责牵头完成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工作,全市31家相关单位、部门向其报送有关涉税信息,由其定期汇总反馈至税务部门。二是严格报送时限。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季终后20日、半年终了后20日、年终后20日三个规定时限及时上传报送信息。三是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和信息员,具体负责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工作。四是强化绩效考核。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和有关单位年度业务工作目标,严格考核奖惩。
(二)明确内部职能分工,强化信息识别和比对分析,增强增值利用质效
税源部门负责第三方信息采集交换,科学编制信息采集表,细化信息分类标准和划分指标等级,建立第三方信息采集电子台账。税源管理工作办公室(抽调征管、税政业务骨干组成)实施团队式管理方式,负责第三方涉税信息的识别、比对、分析和风险推送。纳税评估小组和稽查局、征收分局等部门负责第三方涉税信息的风险应对。
(三)初步成效
凌海市地税局按照“信息采集—比对分析—核查落实—增值利用”的思路,对采集的涉税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延伸利用,促进了涉税信息、税源、税收三者间的有机转化。
首先,第三方信息的分析利用衍生出大量丰富、详实的数据材料,拓宽了税收分析的范围,提高了税收分析的准确度。
其次,第三方信息的分析利用为纳税评估工作打造了可靠的案头分析基础,增强了纳税评估的针对性。例如,利用工商局提供的股权转让信息征收个人所得税10余万元;利用交通局提供的道路建设改造、施工工程信息,核查出某企业漏缴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400余万元;利用财政局提供的税收返还信息,核查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1000余万元(已按管辖权移交国税局处理);利用土地局提供的土地招、拍、挂信息,核查出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各税累计800余万元,等等。目前,已汇总利用2013年两个批次各类第三方信息1万多条,直接增收税款1000余万元。
第三,第三方信息的分析利用使基层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发现纳税申报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工作指导,同时全面收集和整理纳税人动向信息,提出改进管理策略的意见和建议,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了税收征管水平。
二、当前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应用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1、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现有法律支撑不足。由于《税收征管法》只是原则上规定了相关职能部门有提供涉税信息的义务,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是依靠政府以下发文件等行政手段来实施。但因为地方规范性文件效力处于法律和法规之下,其权威性不强,信息提供部门执行力不够,主观能动性不高。在没有相关法律作保障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获取第三方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要靠部门之间的人际关系,容易受到相关部门岗位人员变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局面较为被动。
2、信息管税和风险管理的理念尚未完全确立。部分税务人员缺乏现代管理理念,对信息管税、风险管理没有足够认识;有的税务人员对税源监管主要依靠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信息,注重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等管理指标,单纯地满足于完成税收任务,深入下户调查相对较少,对纳税人真实经营信息掌握不够,造成管理的空位和断层。
3、基础数据不准确直接影响第三方信息比对。当前,税务部门大多依靠纳税人的自行申报来实施管理行为。由于纳税人在报送纳税申报、财务报表等资料时存在虚假申报的可能性,以及税务人员在征管系统中误操作等原因,产生大量垃圾数据。而有些基础数据可能就是第三方信息应用工作的比对目标,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降低了第三方信息数据的利用价值。
4、涉税信息分析应用不够。从目前看,由于缺乏一套完整的数据库系统,涉税信息数据比较零星分散,致使难以形成统一的采集标准、口径,进而影响涉税分析指标体系的建立。涉税信息分析还停留在数据比对阶段,仅是就数据分析数据,拿第三方数据和内部申报数据进行印证,只能发现一些浅层次问题,较难抓住问题要害,税收管理仍不到位。
三、关于加强第三方涉税信息应用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信息管税重要性认识
2009 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大力推进“信息管税”的征管工作思路。信息管税的主线是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应用。第三方信息是信息管税的重要基础,地税部门要积极做好调研、汇报和宣传工作,积极向地方党政领导宣传第三方信息对财源建设的重大作用和长远效应,争取政府的政策、经费和组织支持,营造全社会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法律法规,构建第三方信息采集应用长效机制
新形势下,要提高信息采集的可靠性和及时性,就必须在现有法律法规中补充完善有关条文,对第三方涉税信息相关部门的职责义务、信息内容、提供时限、保密要求、使用权限、违规处罚等进行明确,借助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约束作用,打破壁垒,扫清障碍。在当前还没有可操做性较强的法律作保障的情况下,政府牵头、各部门通力配合是推动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流深入开展的关键。
(三)注重对比分析,实现第三方涉税信息增值应用
1、完善征管程序。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思路,依托现有征管系统,形成两个“工作流”。一是建立专业化的纳税服务机制,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或办理。着力搭建“一站式”办税平台,实现网上办税(费)、开具网络发票、查询涉税事项、报送各类涉税信息等功能。二是成立专门机构(如税源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税源监控分析和风险管理工作,地税机关发起的管理事项集中归口统一派送和督办,其他业务科室不再以任何形式向基层单位推送风险应对和疑点信息核查处理任务。
2、完善涉税信息采集内容,提高基础数据质量,搭建信息分析应用平台。一是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扩大第三方信息采集范围,增加企业经营信息的采集。二是要充分利用省局研发的“金税三期”数据质量管理平台,把好数据入口关,避免产生大量垃圾数据。三是整合内部资源,搭建一个完整的具有信息交流分析发布功能的应用平台,增加企业经营状况、资金周转、重大事项等信息录入路径。
3、实施风险管理,建立和规范风险应对措施。按照“一个比对(风险疑点),三个应对(提醒辅导、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思路,将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穿于第三方信息应用的全过程。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专题比对分析,查找出风险疑点,识别确认等级风险,将中低等级风险任务下达给基层分局和纳税评估机构,将高等级风险移交稽查部门,通过提醒、辅导、约谈评估、税务稽查等应对措施分别应对处理。
(本文作者为凌海市地税局副局长 侯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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