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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运作手法

 沧海一生88逍遥 2016-06-24

商业地产运作手法

 

 

一、租赁模式

 

市场类的运作手法因商户对市场的认同度不同,从而延伸出很多招商租赁模式,随着认同度的加重,对于前期的进入成本就加大,如认同度低,则前期的进入成本低,进入成本中,延伸诸如赞助费、建设费、入场费、好处费等名目繁多的一次性入市门槛费用,然后再进行各种组合,我们常看到以下这些广告词如:

1、白云市场:5年包租年收益80%,一次性返还前二年收益。

2、北方明珠:签约方式是有一年租期,十年租期;优惠政策:进驻的商户统一免租期3个月。

3、盈通购物城:商业低首付创纪录,正常首付15万三年累计返还10万,超低签约首付5万,月还款2000余元。投资安心创纪录,开发商携金牌实战型商管团队推出“三年倾力养铺运动”永续经营,投资安心放心。

4、万博商厦:抢占二环内旺铺,仅需4 .8万元投放,三年包租,月供无忧。

5、星河城:A、一次性付款享受98×97折优惠;B、按揭付款享受98×98折优惠;C、其它付款方式享受98×99折优惠。

6、世冠宏业:租金保障,签约三年租金不变,免租一年。

7、第三级:投资第三级,10年包租!轻松拥有50年商业产权等等。下面逐一介绍其模式。

 

租赁模式主要根据商户对市场的认同度而确定,对项目认同度越高,进入项目的入市门槛也就高,租赁也由此派出许多的模式,下面以认同度的强弱划分,由弱到强,依次排列租赁在各种阶段的使用模式

项目认同低的情况下,优惠出租

A、免租3个月,交6个月使用9个月,免半年租金

B、前3月免租,租金月付,押一付一,或3月一付

C、在市场未成熟前,所有租金打5折,或是免租金。

D、在××日之前,不计租金,只收摊位保证金5000元。

等等诸如此类以极其优惠条件要求先入场的,都是项目认同度低,需要商户占主导地位,吸引商户入市的举措。

 

在项目认同度一般,正常出租

A、试营业1个月(或3个月)租金押一付三,或是半年付

B、交摊位押金××元,租金半年付,季付,押二付三等

C、交摊位押金门槛低,从几千到2万不等,租金年付。

 

认同度略强,开始设置门槛

A、押金××元(正常市场为2000元、5000元、1万元)此外则收2万元不等,视门槛高低,租金半年付或季付)

B、押金××元,租金年付(押金为2万元以上)

C、押金××元,租金要2年一付

D、押金××元,租金3年分二期付清,在封顶付一部分,开业付一部分,交款时间从未交付使用时开始计算交。

E、押金不变,一次性5年租金分3年付清,在前3年付清5年租金。

F、押金不变,租金一次收5年,开业一次性付清前2年,然后第二年收清后2年,第三年收最后一年。

G、租金10元,定6元,但一次性收10年的租金。(如北京的西点市场模式)

认同度再高点,门槛设置再高些

A、收押金 xx  元,收取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广告推广费(?/m2月),门槛中含条件,收取费用多样化,租金交付方式不变(季付或半年付、年付)

B、收押金不变,租金交付(半年、季付、年付),收建设费(或含××建筑东西)1万元、5000元,金额在2万不等。

C、收押金不变,收入场费5000元,1万元,但分楼层分业态,在好楼层,好业态的区域加收入场费,,其它为正常

E、收赞助费或入场费2万—5万元,但不收押金,租金半年付、季付

F5年或10年经营权买断费    xx    元(低于5万元),5年租金不变,租金半年付或年付。

G10年经营权买断费(5万元以下),租金押金不变

H、收取10年经营权买断费,租金不用交,收物业管理费,但管理费奇高, 约低于租金。

 

认同度高,门槛高,设置复杂化

A、收押金5万元或8万元,收入场费5万、3万元,租金交付为一收2年租金(秀水街模式)

B、收取20年经营权买断费10万—30万,租金年付,逐年递增。

C10年经营使用权买断,按平米价格(产权价格6折,8折), 15年、20年使用权,办理按揭,或分期付款。同时再收租金。在租赁中,由于项目的认同度不同,产品的使用多姿多彩,因此如何使利润最大化是一个需仔细讨论和分析的。很多项目的失败,都是在不同的认同度下,运用了错误的方法,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判断项目的市场认同度,正确的使用各种方法.

以下为某某大厦的几种招租表现方式,现摘录下来供大家鉴赏。

 

1、年租方式

通常采用设置门槛(入场费或押金等),再一次性收取年租,以后每年收取租金的方式为年租方式。

 

25年使用权,分期付款

即目前??市场的租售方式,同样先是门槛,包含押金和2年的租金,之后按照比例分2年收齐,合同5年一签订。

例:标准铺位门槛为4万元,两年租金约4万元,一个铺位总款实际为门槛加两年租金约8万元。

 

31015年买断

××市场采用的租售方式,商户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一笔款项,之后1015年不再收取租金,但要收取市场管理费用和工商税费等。

例如:本项目标准铺位F2铺位13平方米的10年买断价格为14万元,但需要三年时间分期收回,因为不是100%商户能承受一次性付款,多数承受能力为6万元/年。

 

410年使用权买断,中间收取租金

商户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一笔款项,之后每年再支付年租和市场管理费用及工商税费等。

例如:本项目标准铺位10年买断价格在门槛6万~14万之间浮动,年租金在02.3万元之间调整,两者为杠杆关系,门槛高则租金低,反之。

 

5、一次性收款,经营权按揭方式

根据区域商户经营能力与支付能力,设定首付――“门槛”和“月供”,提高商铺总价,采用15年使用权买断,10年按揭的方式,甲方通过银行一次性收回投资。

 

 

例:F2一个标准铺位13平方米,租金5/平方米×天,月租金1950元,年租金为23400元。商户门槛为4万元,以此为基础。商户首付50%20万元,商户实际支付4万元,开发商垫付16万元,之后商户贷款50%20万元,10年还清,则月还款为1950元,年支付银行23400元,其中3400元为银行利息,2万元为本金;

则银行支付开发商100%贷款总额为40万元;

开发商回款为扣除为商户垫付的16万元,则实际回款24万元。

 

6、北京秀水街模式

先设置门槛,然后需要商户将5年租金3年付清,银行向商户提供经营性商业贷款,首付20%或30%,商户3年还清,由银行一次性将贷款总额支付给甲方,5年内商户不再交市场租金,只承担管理费和工商税费。

例如:F2标准铺位门槛同样设置为4万元,5年贷款总额为11.7万元,商户首付20%即2.34万元,银行付甲方扣除利息11.2万元按揭总款,标准铺位一次性实际收益为15.2万元,

 

以上为某项目的几种方式,具体在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恰当的方式

 

 

 

二、使用权销售

 

使用权销售有5年,10年,15年,20年,30年或终身,在我们日常经营中接触到的,其使用权销售实质是一种长期租赁关系,20年以上为租赁无效年限,所以很多招商材料中所说的30年或终身使用权是不恰当的,之所以有些开发商这么说,是因为其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或是集体所有土地;总之说法不科学。

使用权销售5年,10年,15年,20年,这4种中,5年实质上是一种收租方式,5年租金一次性收齐这种模式一般很少用,其主要是5年租金分二次或3次支付。这对于项目而言,一般是在认同度较高时使用。

 

常见的使用权买断是10年,15年,20年,有组合买断,收买断费,再收租金,例如下文:

 

××招商价格表

 

保值增值  租金20年不变

 

区 位

楼 层

铺位面积m2

20年经营费/m2

租金//m220年租金不变)

A

1

5 m2左右

3.5万元

900

 

2

5 m2左右

2.8万元

750

 

3

5 m2左右

2万元

500

 

4

15 m2左右

1万元

330

 

5

15 m2左右

0.8万元

250

B

1

5 m2左右

4万元

1000

 

2

5 m2左右

3.3万元

800

 

3

5 m2左右

2.6万元

600

 

4

5 m2左右

2万元

500

 

5

15 m2左右

1.1万元

350

C

地下1

5 m2左右

2万元

550

 

 

 

 

 

 

 

 

 

 

 

 

 

 

 

这里所说的是一次性买断,其间不再交费的在10年,15年,20年中,常见的是10年,经营商户在买断使用权中是主要对象,它不同于产权销售对象是投资者,商户一般要求约10年为稳定期,有商户做商铺投资者,要求核算中也以10——15年为周期,因为市场业态有个行业进程性,10——15年后,该种业态方式的存在情况和发展变化是与现在大相径庭。

10年的使用权售价一般是占租金的5——6倍,15年也依次,在20年中也是67倍,其价格差额与年限相差不大的,所以有时我们会见到有的使用权的销售中,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优惠条件往往是赠送年限,即买15年使用权,前10名赠年限,即20年或是先从开业日先交款者,优惠3年,即使用18年等。

之所以产生这种情况,是因为使用权买断中对于开发商而言,一种是土地性质无法获得产权销售,或者土地获得价格低,土地是划拨的,所以对于时间限制不明了,另一种是开发商利用项目去到银行做了抵押,或其他产权融资方法,其产权归开发商,从中可以赚双份钱,所以此方法相当流行,但弊端是使用权销售,面对的群体是商户,经营者为主要,其购买量是有限的,因为商户中够实力购买的是不多的,而投资者,往往不是商户,他们看中的是产权,因此使用权的销售中,为了使商户可以有较低的进入门槛,许多开发商便设置了很多优惠方法。

A、在付款方式中,分期支付,如预定,封顶,开业等分几批,或是期限在13年内支付完。

B、在付款方式中,由银行提供担保,如秀水街华夏银行对5年买断中提供首付40%,余60%的个体工商户流动资金经营性贷款,以减轻压力。

C、也有聪明的作法,把使用权按平米价出售,然后采用产权销售模式,由银行贷610年按揭或510年,在10年,15年,20年使用权中都可采用,其银行贷款中表面是违规的,但具体操作细则是合法的,例如××市场15年使用权销售2/平方米,以8平方米为例,16万总款首付40%,即6.4万,余款9.6万元由银行610年按揭采用月供款,此方式可以最大化的将商业价值挖掘出来,在制定此方案有个小绝招:

如果10年使用权,则按年租金5——6倍,就可以,或是产权的60%即可。

如果项目认同度高,受市场热捧,则用15年模式价格可以定到产权的80%,或定75%,或是产权销售的价格,其具体设置模式是,首付款为典型性商业的平均转让费,其月供款为典型性商业的一手租金,或是平均的转租金的60%也可。例如:某市场的典型性商业5平米摊位为平均转让费10万,平均一手摊位租金3000/月,则该市场在可以取代典型性商业的趋势下,15年使用权的价格为首付10万月供3000元的基础上调整,则售价折合下来为40%=10万元,共  25万,每平米5万元;以15万元年按揭核算月供3000元足够,如采用月供高或低了,则要调整首付与月供二者的关系中,核心是月供,以月供为标准,调整首付。

 

三、产权销售

 

 

产权销售是最近几年才开始兴起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社会游资开始关注商铺的高额回报,或是一些小型开发商涉入该行业,其资金回收的要求紧迫,产权销售就应运而生,在以前,由于市场很多的临建是非正式大厦,因此产权销售也就不存在,在正式开发的大厦中,部分商铺产权销售,例如外门面,有点类似社区底商,但它又依附大厦。所以它售价一般很高。

产权销售一般是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银行按揭中由于产权商铺往往是投资人,与商户经营非同一群体,无论是从素质还是资金上,均不同,产权人往往不经营,(但也有部分自营户,一般比例不超过20%

对此,开发商往往采用返租的方式来处理这个矛盾,从这点延伸出很多模式:

返租的4种方式。

1、拟产权铺位,真实回报返租,则其回报是真实的,依靠大商家的有效承租来支撑返点。

2、虚拟产权铺位,虚拟回报返租,如唐山远洋城等,。

3、、独立产权铺位,虚拟回报返租,独立经营商铺,其把销售定高,通过高价格将其8%的返点支付,王府井CEPA巨库。

4、真实产权铺位,真实回报返租,如:“新疆大巴扎”等等。产权销售返租,其关键看是否要有真实的回报作为支撑。

 

产权销售一般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银行按揭;尤其以前银根松时,银行按揭采用的较多,银行按揭一般为610年,也有510年。

销售按揭中,多采用返租方式,在操作方法上有总款返租和首付款返租这二种模式:以直接返点,返点一般为8%,也有8.8%10%的,一般有担保公司。

 

总款反租:

 

即将商铺虚拟分割给小业主,每年承诺8%的回报或10%,然后将商铺整体给大商家包租(如韩show模式)。其大商家的租金是偏低的,回报主要依靠商户的自由资金来组成,所谓虚拟回报,总款有按年返,也有一次性返还几年。

一种是为了解决资金链,则采用统一返租,其中例如王府井某项目,其租价9万元/平方米,返8.8%个点,采用商场业态(非小摊位划分),此点有点介于股票式模式,但不尽相同,也是返8%个点,行规是返8%的点。

另一种就是为了解决商户的入市购买门槛而采用返租,如首付款返租和一次性总款返租,是分割成小铺位,给小业主,有小业主自主经营,也有投资商,其返租8%10%回报,从小业主的回款中扣除,降低购买门槛,如售价10万,以5平方米摊位为例,2万元/平方米,10万的8%回报,返租统一3年或4年,24%32%在扣除,则剩8.67.8万进行销售以降低入市门槛,即起到降低入市门槛,又起到在培育期统一经营,规模。

产权式商铺不同于底商,由于在市场类业态中,产权式商铺的产权分散,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统一管理,关于此点,各路学者均见解很多。许多人持反对意见就是针对上述的虚拟回报模式,其带有某种金融诈骗性质:

 

◆返租的使用技巧

 

高楼层商铺增加一次性返租力度,对整体回笼资金并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以一幢四层2000平方米的商场为例,假定单价10000/平方米,总值为2000万,增加一次性返租一年,按8%年回报率总返租额为160万元,占整个商城总值比例极小,而其对整个商城的销售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却不可小视。

造成二层以上商场铺位滞销的一个原因是,首期门槛太高,使得经济实力较弱的投资客感觉投资风险太大,住宅按揭成数普遍达7成,甚至达到8成,而商铺按揭成数一般为5成,最高也不过6成,这样,一个总值20万的商铺,首期款需要10万元,相当于一套总价40万元住宅的首期款。

如同小户型住宅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一样,实施一次性返租,使得商铺投资客层面扩大,几千元就可以买到商铺对于二至四层商铺,分别采取一次性返租35年的策略,此举通过降低首期门槛,一举打开了商场三四层销售的死结,几乎全部达到百分之百的销售率。

 

以一个总值10万元的商铺为例,看看在实行一次性返租后商铺投资的供款情况:

 

总 价

首期五成

一次性返还四年租金(年回报8%

实付首期

10万元

50000

40000

10000

 

从以上供款实例可以看出,一次性返租五年后,实付首期款仅为一成,只需一万元就可以投资商铺,而由于在铺位分割中,二层以上铺位大都尽可能分成小单位,其总值相对偏低,四楼商铺总值大多在10万元以下,这样首期款仅数千元。

 

解决二层以上商铺滞销问题,关键在于扩大客户层面,为二层以上商铺找准投资客,一层的买家多为有多次投资经验的实力客户,而二层以上的买家则多为不具备投资经验和资金实力的公务员、白领阶层为主的客户。

 

总 价

首期五成

五成十年月供

10万元

50000

550

 

从以上供款实例可以看出,月供不足造成投资压力,首期款5万元,对于一个拥有自由资金一二十万的公务员、白领而言,无颖具有风险和压力,所以降低首期门槛激活公务员,白领投资的关键。

 

◆一次性返租年限与商铺楼层关系

 

随着楼层的不断增高,商铺的单价、总价不断递减,对应的投资者实力随之递减,而一次性返租的力度则随之加强。

银行提供五成按揭情况下的一次性返租年限与商铺楼层关系

 

层 数

一次性返还租金年数

合计返还数

首期款

一层

2

16%

34%

二层

3

24%

26%

三层

4

32%

18%

四层

5

40%

10%

 

银行提供六成按揭情况下的一次性返租年限与商铺楼层关系

 

层 数

一次性返还租金年数

合计返还数

首期款

一层

2

8%

24%

3

24%

16%

三层

4

24%

16%

四层

5

32%

8%

 

由上表可以看出,银行提供的按揭成数对一次性返租年限有极大影响,争取六成按揭,即使减少一年一次性返租,首期款都低于五成按揭情况下的首期款。

 

返租的正面作用及意义

商铺的返租对于商家和投资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平衡着双方的利益关系,从而达到双方的共赢,由此可见,返租之于商家和投资客,发挥着明显的杠杆作用。

 

返租之于商家

发展商通过返租期,实施对商家的租金优惠,使得商家在市场培育期内以较低的成本做生意。一个市场从最初的培育期到发展成成熟市场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发展商通过返租期“放水养鱼”。在市场的初期来给商户一个低成本经营的机会,降低了商场经营风险。

 

返租之于投资客

投资客在返租期内拥有稳定的投资收益,同时由于经营成本低,商家能够顺利度过市场培育期的难关,返租期满后投资客得到的将是一个兴旺的商场。发展商运用返租这个杠杆,通过低租金招商,迅速引起了抢铺浪潮。由于“放水养鱼”,发展商培育了市场,使之与房地产开发一起成长,在商铺的培值中,最大的获利者必然是投资客。

 

发展商之于返租

返租策略是以保障投资客较高的稳定回报,以优惠的租金招商为基础,或是真实的资金收益做支撑,发展商只是扮演了一个“中间调解人”的角色,拿投资客买铺钱的一小部分用来培育市场,发展商通过这个杠杆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关系,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发展商通过这个过程实现小业主高回报,经营者能赚钱的目的,从而也实现自己资金快速回笼的利益,从根本上保证商场的经营与发展。

 

如何把握返租的尺度

国家明文规定“预售商品房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出现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内容,不得出现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内容”,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发展商违规的市场行为,如某些发展商以返租作为商铺提价的法码达到融资的目的,或者以返租或包租的形式卖出期楼后卷铺盖走人,或者卖出商场后开不起来而导致承担不起返租的责任,有的甚至给投资客承诺的年回报率高达12%,由于这种严重偏离市场规律的行为导致了高风险的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打击了投资的积极性。

商铺销售实行返租必须把握好尺度,在保证不违规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商场的经营和投资客的利益。首先,返租必须建立在有实力龙头商家整体承租、长期签约或其他招商成功的基础上,使商场经营具有保障性;其次,返租所承诺的回报不能偏离市场价值规律,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具有两面性,返租也不例外,它在促进市场完善和发展的同时也有可能成为一小部分人进行市场投机活动的工具,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它作为杠杆所发挥的作用,而应该在政府有关规章制度的约束下发挥它的良性作用。

 

返租的负面作用及问题

虚拟产权式商铺普遍采取长期返租的销售方式,投资者往往看中这种销售方式的长期稳定性回报,然而实际上,只要认真分析投资过程中的来龙去脉,就会发现这种长期包租的虚拟产权式商铺问题很多。
    
虚拟产权式商铺是一些发展商套钱融资的手法,一方面发展商用低租金招大商家进场,另一方面却要给小业主高回报,无疑是利益的损失者,一旦其资金回报率达不到年回报8%,必然要亏损甚至倒闭;另一方面,小业主在包租期内和包租期满后风险都很大,小业主也是利益损失者,在不发生发展商和大商家经营倒闭的情况下,小业主在10年左右的包租期可能得到稳定的回报,但是10年内小业主的投资还没有回本,而10年后产权分离商场难以为继。
    “
虚拟产权式商铺事实上成了不少发展商资金回笼的工具,这种销售方式,商铺可以卖,酒店套房也可以卖,甚至连公共厕所都可以卖了,反正是包租十年。而真正的问题在于,十年包租期内会不会出问题,十年包租期满后业主怎么办?因此,虚拟产权式商铺就像一颗定时炸弹,已经为市场埋下了隐患,以10年包租期来说,如果10年包租期内,由于发展商或大商家任何一家经营不善或倒闭,这颗定时炸弹极有可能提前引爆。
    
问题在于虚拟产权式商铺,其铺位分割与实际经营卖场不吻合。虚拟产权式商铺,绝大部分为大商家长期包租或者以百货卖场的形式经营,而超市、百货的开放式卖场布局,导致经营的铺位与销售分割的铺位完全不一致,投资者购买的铺位有的成了货架,有的成了通道,有的成了装饰物。
    
其次,包租期内可能出问题,包租期满后难以为继。一方面虚拟产权式商铺包租期满后,业主找不到自己的铺位。由于经营铺位与销售铺位不一致,业主在包租期满后根本找不到自己的铺位,如何再出租?有的商场包租销售,通道划分根本不符合经营的需要,这样的项目即使全部销售出去,将来又如何招商经营?
  另一方面,超市百货大卖场一般采取统一收银扣点模式,而不是直接向租户收取租金,包租期满后,小业主将来如何向租户收租?大商家整体租赁的租金相当于同地段租金的一半以下,包租期满后,小业主接受不了大商家的过低的租金要求怎么办?大商家谈不好租金撤走了,商场如何再经营?投资的价值如何体现?
    
尽管虚拟产权式商铺这一销售模式在深圳、在珠三角、在全国各地正大行其道,但其根本上是一些中小开发商所为,更要引起注意的是,由此产生了回购、免首期、变向涨价向银行套钱的促销手段,其负作用非同一般。而这一销售模式前两年之所以火爆,主要是低门槛、低月供,吸引了并无商铺投资经验的白领阶层,随着长期返租销售的问题日益暴露,市场对此已渐不认同。

    
独立产权商铺的作用
    
商铺在销售之后,必须确保成为良性物业,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商铺可以卖?只有产权铺位与经营卖场一致的商铺才能卖,一类是独立的街铺,一类是独立经营独立收银的主题商城或专业市场。这种独立式商铺,商场经营按照销售分割的独立铺位经营,从而达到经营铺位与销售铺位分割的一致性。
    
独立式商铺有着诸多优势。首先是产权明晰,使得销售铺位与经营铺位保持一致,业主与经营者洽谈租金十分方便;其次,独立式店铺只需短期返租,发展商与小业主最大限度的回避了商铺经营的风险;其三,对于独立式商铺,建设部、银行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认同度高,而投资市场亦十分看好。

 

返租需要处理的几个关键点

商业地产项目作为商业与房地产的结合,有太多的参与者:发展商、商铺投资者、租赁经营者及最终商品消费者。而从营销推广模式上看,也从最初的买方与卖方的简单营销关系,发展成为经营与销售兼顾,协调发展商、商铺投资者、租赁经营者各方利益、各种矛盾的综合营销推广模式,从而实现发展商、商铺投资者、租赁经营者之间的多赢局面。

 

大型商家整体租赁与商铺销售的关系

 当前市场中,由大型知名商家整体租赁再实现分割销售的操作模式比较多。这种操作模式基本概念是:商业项目由大型商家整体长期租赁。大型商家作为本项目商业经营者角色存在,而商业裙楼再分割成各种不同单位销售给小业主,小业主则是作为商铺的投资者而存在,发展商作为物业开发者,既是三者之间的组织者又是协调者,因而从整体上看,有两个基础点与两个关系:

两个基本点:
  1、发展商与大型商家的租约必须与发展商与小业主承包经营协议在时间上具备一致性。
  2、购买本项目商铺前提是:小业主在租期内的不能自行经营与自行出租,必须与发展商签定与租期相一致的承包经营协议,而发展商则通过与大型商家的租赁协议保证小业主的租期收益。

两个关系:
  1、发展商与小业主的承包经营关系
  2、大型商家与发展商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关系

 

销售风险与回避

应该说这种商铺的营销模式比较好的解决了投资主体的分散与统一经营的矛盾。但作为一种投资,就必然有其相应的风险,其风险主要体现在:

   
一、差价补贴的风险
  

大商家作为一个商业的整体租赁者,其承租的租金必然比较低(就好比批发的概念),而发展商为实现商铺销售,必然要提供一个使投资客户认同的回报率,而这两者之间将存在一定的差距,因而就使得发展商不得不为支持较高的回报去补贴一定的资金。就如以下:
  假设大型商家租用某大型商业10年时间,综合考虑起租的租金、递增率、商铺项目对应的市场售价,其10年的平均回报率为5.8%,而发展商承诺投资客户的回报率为8%,则这之间就存在2.2%的差距。假设本项目的最终销售价值为16000万元,则发展商在这10年承租期中共需补贴:


              

  因而,由于长期的高回报,导致长期补贴,为发展商今后留下了包袱,也产生了一定的风险。

  
而该方面的风险也可通过一定的方式来回避:

 

发展商首先需判断自身资金的使用效率,如果能将销售回收的资金用于其他投资获取较好的收益率。那么,对投资客户的补贴就可通过回收资金良性循环产生的收益弥补。补贴仅仅作为一种资金成本而已。
  在市场允许的合理范围内,在发展商提供了长期的高回报保障前提下,项目的市场销售价值可得到一定程度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可适当弥补回报的补贴。但该种方式必须非常理性,脱离了市场规律的价值同样不具备实现的可行性。

   
二、大商家经营不良带来的风险

  这是商家经营所带来的风险,也是发展商最为担心的风险。主要原因在于在长期的承租期中,由于商家的经营管理不良,从而无法再继续经营,导致大型商家不支付租金。而发展商却处于需一样支付小业主的承诺回报,但却无法收取租金的尴尬状况中,这时所承担的回报压力就更加大了。

  
由此产生的风险也需通过一定的方式来回避:

  应选择实力雄厚的知名商家,知名商家一般在长期的商业经营运作中积累了很多的经验,具有较强商业经营管理能力及吸引消费能力,消费群体的认同感与忠诚度比较高,市场竞争能力与持续经营的能力比较强。 针对自身项目素质要判断市场经营前景,就如社区大型商业选择大型超市充分迎合了市场需求与商家经营的联动关系。社区中大量的家庭消费需求就可以为之提供家庭日常消费为主的超市提供源源不断的生意机会。这样,商家的持续经营就有了良好的基础,租金也就有稳定支付的保障。

   
三、返租期满后产权分散带来的风险

  分割销售后所带来的产权分散与商业统一经营的矛盾一直是困扰商铺营销的主要问题。虽然大型商家整体承租的销售模式在一定时期内解决了这个矛盾。但在返租期满后又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来保障众多小业主的利益?大型商家继续租用,恐怕难以应对众多的小业主,大型商家不继续租用,也需将其统一规划成一个商场来实现其商业价值。
  发展商在承租期满后,从项目本身营销的角度看,其已经完成了对业主的承诺。但为更好实现商业的销售价值,发展商需提前解决好这一问题,不要为将来的商场经营留下后遗症。

  首先,成立业主委员会
   

由业主委员会来统筹安排商场未来租赁权及经营权,并按照小业主的投资额合理划分比例关系,通过类似股权的形式在实现整体效益的情况下,全面、公平地保障所有业主的收益。具体运作可通过业主投资额的大小,确定所有业主的分配权利。再选举会长、执行会长、会员等。业主委员会可通过自行运作或委托专业商业机构代管、代租等形式实现商场的统一经营。
其次,在项目前期分割规划中,就充分考虑今后经营的需要
  合理组织人流走向通道,合理设置通道长、宽。尽量保证铺位的分割做到分则好售,合则好用。这样,即使返租期满后,大型商家不再租用,也可以通过商场本身布局,组织成立相应主题商场对应招商。 大型商家整体承租后再分割销售作为一种商铺的营销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最大程度的解决了经营统一与分散产权的矛盾。但同时也应意识到其所带来的风险,只有在前期合理回避相应风险,无论是发展商的开发获利,还是小业主的投资收益,都将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四、组合模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发展到中高级阶断,一部分商户通过几年的经营有些实力,随着地产业发展,开发商在建设市场时已不得不将大笔资金的投入建设现代设施,以及土地的公开招标,对资金链要求严格,基于资金压力和商户发展需要,在租赁模式或销售模式的基础上,更多的采用组合模式,常见的有:

1、销售与租赁组合:

销售中有总款返租,首付款返租,一次付款等几种方式。

租赁中有季付、月付,半年付和年付因为销售面对的群体与租赁面对的群体是有差异的,销售面对是投资户(其中即有商户投资者也有闲散社会资金投资者),例如北京鼎好电子商城销售时,很多是有一定闲散资金的社会游资,海淀区工作的公务员,小白领之类,其目的通过投资获取比股市或银行高的回报率,一般设置为8%,租赁则面对的是商户,(虽然也有一些租赁的投资户,(如使用权买断的商户和炒铺者)。但核心仍然是商户,经营户。

在销售权与年租方式的结合中,比较普遍,很多开发商在此有 侧重点。

1)、为了解决资金短期紧缺的,销售产权为局部面积,如1层部分临街门面,例如北京沙子口万朋商城的底层门面为产权销售,内部则为租赁。

2)、也有为了资金回收,即市场全部产权销售如巨库,租赁则为辅助,租赁是为了满足产权销售给投资客户经营的需要,因投资户大多不是经营户,而招租、租赁的要求就不严格。典型的作法是租赁价做高,大于10%的年回报,与售价之间,这样一个虚高来拉动销售,也有做8年即12.5%15%的都有,具体比例视实际情况而定,正常设置比例以10%。为了解决短期资金和商户要求,局部销售给有实力的商户,而不给投资户,如木樨园天雅大厦的产权销售,这样在管理上便于统一,但在销售时限定量有要求,对商户的筛选也很关键。这种方式一般少见。

 

2、租赁之间的各种组合方式:

租赁的组合方式主要针对项目热销,认同度高的情况下,对商户中的租赁投资者和经营者分别使用的。

租赁的组合一般为使用权买断年限方式与年租的组合。

使用权买断(产权仍属开发商,但是许多项目的土地无法出让,或是地产项目中产权办理困难等因素,不得不走使用权买断)

使用权买断一种是买断费,其中还交年租金;(其实是一种入场费方式)另一种是买断经营一定年限,其间不用再交费,在组合中,第一种和其它模式鲜有组合,主要是进入门槛奇高,和其它难有兼容。

在第二种中,常见的有年限组合,5年、10年、15年、20年的组合,常见为10年和15年,20年较少。一般对于经营户而言,15年为上限,5年为下限,特殊的20年也有,即买15年赠5年等不一而论。

在使用权买断中其实也是一种投资行为,其投资对象只是限定的范围更小一些,相比产权而言,在法律手续上省事不少,但对象一般是经营户而且以有实力经营户为主,或一些职业租赁投资客,以温州人较多。

凡有使用权买断,必有年租来组合,来完成投资户的后续经营。

在使用权买断与年租的衔接中,年租的价格乘以56,就是10年使用权买断的价格,最好设置在56之间。

也有使用权为12年等不等,但其比例关系也就在6左右,因为产权是10,所以15年这种意义也不大,商户一般不会考虑太长远,10年已足够。

3、销售产权,使用权买断,年租这三种组合。

这是一种复杂组合,由于项目的需要在资金链短期危机或区域历史沿革,针对不同需要群体而组合进行。

 

销售产权面对对象—社会投资户

 

十年经营权买断—商户投资者

 

年租—经营户

 

这三管齐下,以上三者所定不严格清楚,为模糊界定。具体常有交叉客户,这种模式主要的难点是各种模式在销售过程和租赁过程中,难以把握其比例关系,节点的控制难度大。

 

总之,无论哪一种组合,其中的年租是后续的保证,任何一种组合方式都需要年租来完成经营户的保证,在组合中针对产权投资者或使用权投资者,其在招商过程 ,都要走在年租的前边来完成,通过年租对经营户的招商这个假象,或是价格差来吸引投资者,销售的投资者优先。

 

也有特例,在租赁结束后,再进行销售,因资金问题或其它因素,即市场成熟后再卖产权,其有利有弊。如新市场最好不要采用,运营有23年,已过养市期,则可考虑。

 

产权,使用权,年租的组合应用价格表。

 

 

 

××大厦商铺价格表

 

楼 层

租赁方式

产权方式

十年使用权方式

B1

8.5//平米

33575/平米

21250/平米

F1

10//平米

39500/平米

25000/平米

F2

9.8//平米

38710/平米

24500/平米

F3

9.7//平米

38315/平米

24250/平米

F4

8.5//平米

33575/平米

21250/平米

F5

7.5//平米

29625/平米

18750/平米

F6

5.0//平米

23700/平米

15000/平米

F7

4.0//平米

23700/平米

15000/平米

F8

3.0//平米

23700/平米

15000/平米

 

认购方式:

 

一、租赁方式:

租赁合同期两年:租金年付:第二年上浮10%

 

二、十年使用权方式:

合同期十年

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  2)签名册约时付65%,开业一年后付35%

 

三、产权方式:

1)一次性付款   2)首付40%,银行按揭60%,十年。

 

 

评估房地产投资价值的三大计算公式

 

考察一处房产是否值得投资,最重要的就是评估其投资价值,即考虑房产的价格与期望的收入关系是否合理。以下三大公式可以帮助你估算房产价值,不妨一试。 
   

◆一大公式:租金乘数小于12 

 

租金乘数,是比较全部售价与每年的总租金收入的一个简单公式(租金乘数=投资金额/每年潜在租金收入),小于12 

上述所提的西藏南路一小户型,2001年时售价22万元,月租金1500元,那么它当时的租金乘数是12倍。一般来说,这个数字被看成大多数租赁房产的分界线。如果一处房产的租金乘数超过12倍,很可能会带来负现金流。这套房子如今的售价已经上涨到60万元,而月租金却仍不到2000元,租金乘数升到25倍,已经大大超过了合理的范畴。 

投资者可以将目标物业的总租金乘数与自己所要求的进行比较,也可在不同物业间比较,取其较小者。不过这个方法并未考虑房屋空置与欠租损失及营业费用、融资和税收的影响。 

 

◆二大公式:810年收回投资 

投资回收期法考虑了租金、价格和前期的主要投入,比租金乘数适用范围更广,还可以估算资金回收期的长短。它的公式是:

 

 资回收年数 =(首期房款 + 期房时间内的按揭款)÷/ [(月租金 - 按揭月供款)×12

 

一般来说,回收年数越短越好,合理的年数在810年左右。仍以西藏南路小户型为例,假设2001年时首付5万元,每月按揭供款1000元,1年后交房,当时它的投资回收年数是10.3年。但是到了2005年,由于房价上涨,而租金却没有同步增长,现在购买这套房产每月的租金收入无法弥补月供款,实际上面临投资无法回收的境地。 

◆三大公式:15年收益是否物有所值 

 

另外,也可以参考下面这个国际专业理财公司评估物业的公式。

如果该物业的年收益×15年=房产购买价,该物业物有所值;如果该物业的年收益×15年>房产购买价,该物业尚具升值空间;如果该物业的年收益×15年〈房产购买价,该物业价值已高估。仍以上文提到的小户型为例,2001年时,年租金收益为18000元,乘以15等于27万元,大于当时的售价22万元,因此是值得投资的。但是现在,就以2000元月租金计算,合理价值为36万元,远远小于当前60万元的售价,价值已经被过度透支了。 

以上是三种常用的比例与比率法,有的只需进行简单的预测和分析即可帮助投资者快速做出判断,有的还需要进行专业性的投资分析,计算另外一些指标以增加可靠性。比如,一个地段好的房产可能现在的租金回报率不高,但具有较佳的升值前景,或者一套普通住宅能够享受税收减免,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过高的租金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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