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
两周前,国外模式公司的大佬们还都齐聚上海的第二届“中国模式日”,兴致勃勃的畅谈着未来在中国的市场前景。可没想到的是,就在昨天,一份来自总局的《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又一次震动了中国的电视圈。
相信关心此事的电视同行,此刻早已详细阅读了该政策的原文,其核心主题就是鼓励自主创新。而其中,大家最关心的应该还有以下这四点:
从该通知发布之后所带来的影响由近及远来看,最迫切的应该就属即将要开播的模式节目,要迅速进入备案审批的流程,不然会严重影响未来的节目编排。比如原定一年两季的《奔跑吧兄弟》肯定是需要作出调整了。
2、影响
Jean是ZespaMedia紫葩国际传媒的CEO,而Zespa Media是一家国际知名的模式交易公司,从模式的引进到模式的发行,Zespa Media其实早就开始转型。2011年作为Shine International的模式代理方,成功协助其与央视签署第一单重要模式版权项目《梦想合唱团》,也是戛纳电视节常年合作伙伴,爱丁堡电视节中国独家代理。
得知新政出台之后,冷眼君第一时间拨通了Jean远在英国的电话。虽然远在英国,Jean也第一时间了解到了政策的全文信息。
冷眼君跟Jean在新政可能引发的几方利益主体上达成了一致,这包括:中国的电视台、制作公司、境外模式公司、模式代理公司和中国的视频网站。
①中国的电视台 中国的电视台从购买模式到联合研发,擦边球打得也是极好的。但是这之后,这种擦边球肯定是打不了了,而且一年原则上只能有一档模式节目,新节目还不得在19:30—22:30之间播出。所以对于电视台来说,自主创新,大力推行原创节目,势在必行。缺少了国外的模式和国外制作团队的支持,未来的原创究竟会呈现怎样的一番景象,有些期待也有几分担忧。
②制作公司 其实自从制播分离以来,制作公司的日子一直都过得不太好,因为在中国,制作公司不仅仅要承担制作、创意和执行的工作,还会去承担广告、招商的压力,可能中国的制作公司是全世界最悲催的制作公司吧。至于影响,其实跟电视台差不多,那些有实力购买模式的民营制作公司们,也将基本告别购买这条路,自主创新也肯定会是制作公司们接下来的重要课题,尤其是针对“920”时段的创新。
③境外的模式公司 可能影响最大的就是这些以模式授权为主的境外模式公司了,因为他们手中拥有着大量的优质模式,总局的该政策一出,其实也就基本预示着单纯的模式授权这条路也被关死了。尽管每家卫视一年还有一个模式节目的名额,但是相比之前,这个市场已经小的可怜,所以公司必须进行战略调整。
冷眼君同时也问到了EndemolShine中国区董事总经理William Tan,他的反应相对平和,因为他说:“这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但是我觉得引进模式和不能有自主创新节目无关。国内那么多平台,观众上十亿,需求是很大的。”可见,对于境外的模式公司影响一定是有的,至于之后如何寻求新的合作方式,还需要继续摸索。
④模式代理公司 对这一类公司的影响其实很大,尤其是他们已经砸钱拿下的那些模式,将很难再卖给中国的电视台了。所以公司转型是生存的唯一方式,就像世熙传媒转型制作一样,那些还以模式交易为主业的公司必须进行转型,当然,节目制作那只是一种方式。
⑤中国的视频网站 国内的视频网站这一次幸运的不在总局新政的影响范围之内,也许,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之内,境外的模式会扎堆出现在视频网站上,这是很有可能的事情。几个视频门户将成为新的模式内容汇聚地。当然,不排除对互联网自制内容的管理也会即将出台,但是就目前而言,比电视台的日子还是要好过一些。
3、抄袭
其实以上的所谓影响,还都只是表面情况。
我们仔细想想,在昨天总局政策出台之前,国内的电视环境究竟是怎样的?是的,抄袭已然成风。多档山寨的、抄袭的真人秀节目频频出现,原版模式方屡次发表声明希望能够阻止,但依然没有办法。
原创这件事,永远都不是通过行政干预而能够实现的。
WilliamTan也对冷眼君说到:“其实政策出台后,我会更担心这些人会去抄袭,更加不尊重版权。”
所以,对于总局的这一次新政,还有一种声音就是:这会让中国电视的抄袭之风更加猖獗。
以前抄袭,国外的电视台和模式公司就已经无可奈何,如今新政一出,国内的电视台就可以更加肆无忌惮的进行抄袭了,因为他们可以名正言顺的说:“不是我不想买你们的模式,是总局不让买啊。”于是,国外的版权将更加不受保护,国内节目的创新也将进入到一种更加畸形的发展之路上去。
如果模式不能引进,联合研发的擦边球也不让打了,境外的模式公司还能怎么跟国内的电视台进行合作呢?其实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国外的制作人、专家以受雇于中国电视台的形式进行劳务合作,也就是说老外来中国给中国的电视台打工,给电视台进行节目研发,但是版权全部归属于中国电视台,唯一的收益就是劳务。
这对于老外来说是一件何其羞辱的事情啊。但即使这样,也已经有一些国外的专家被请到中国进行封闭的模式研发,据说有一种身体被掏空的感觉。
其实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与中国电视节目制作的特殊规律有极大的关系。刚才说了,制作公司不仅要承担着制作的压力,还要承担着广告和招商的压力。于是,具有广告资源的4A公司成为了一档节目的主导,甚至跟主要的冠名商一起,决定着这一档节目的气质和类型。为了迎合广告主的利益,就只能急功近利的对节目进行明星化改造、快速抄袭国外的模式,满足了广告主,节目才能有预算进行推进,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事实啊。
WilliamTan还说:“其实国内自主创新的节目,平均来说是没法跟国际公司比较的,原因就是国外模式不是以艺人为中心,都是有很强的模式结构培养出来的。先做素人版,之后做艺人版甚至儿童版,这才是节目模式应有的规律。”
总之,抄袭这件事是防不住、管不了,原创之路也是任重而道远。总局的新政如果不从政策上给予原创更多的支持,不然很有可能鼓励创新的效果没有达到预期,抄袭之风还将愈演愈烈。
4、对策
那么事已至此,各方利益主体究竟该如何应对呢?冷眼君认为有以下几条:
1)模式公司 成立真正的本土化公司,转型节目制作。 入股或收购国内本土制作公司,将自己的模式输出用一种曲线救国的方式进行实现。 国外专家的劳务输出,受雇于国内电视台的单一项目,不享有版权和利润分成。 与国内的视频网站合作。
2)代理公司 借助自身强大的国内外资源网络,将电视行业的培训市场做大,把国内的电视人输出到国外进行培训,增强创新力、开阔眼界。没有了国外模式和团队的支持,想原创也不能闭门造车,老外请不进来,那我们自己就走出去。
3)国内电视台 给予更多原创节目的试错空间,加大原创的力度,培养大量的电视新鲜血液,送到国外定向培养。
4)制作公司 不断自主研发新的节目模式,建立自己的研发团队。 与电视台进行联合创意和制作。
不管怎么样,鼓励创新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此一刀切的政策不知道是否能够起到积极的效果,冷眼君稍微有些悲观。但愿中国的电视人能在丢掉了国外模式和团队的支持之后,迅速的提升自我的专业素养和节目研发的能力,既然目标是将中国的原创模式输出到国外,那么至少咱先培养一些能够撰写专业节目Bible的人才,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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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alayavijnana > 《媒介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