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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议题的重要性

 宝藏亦垃圾 2016-06-28

分开议题的重要性


化学阉割,也就是通过药物手段抑制性犯罪者的生理冲动,是一种极具争议的刑罚。虽然在预防性犯罪方面被证实有效,但是由于违反人道主义和自由刑原则,目前只有波兰和韩国等少数国家将其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刑罚。

这个话题的争议性和正反双方的平衡性,使它成为大学生辩论赛的常见辩题。通常,支持者会强调对潜在受害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反对者会强调人权和法律的普遍原则。这是典型的“实际利益”与“基本原则”之辩,谁也不见得能占上风。

不过,辩论玩久了,难免撞见鬼。我就见过一个特别销魂的反方(反对化学阉割)立论。他们说,之所以“不应该”对屡教不改的性犯罪者进行化学阉割,是因为“应该”对他们进行物理阉割!

此言一出,不但是对手瞠目结舌,现场的观众和评委也统统都要疯掉。因为这话听起来很解恨,逻辑上似乎也没错,可就是觉得哪里怪怪的。很明显,它跟这个辩题想要探讨的完全不是一回事。这个情境,有点像是一群人正在讨论“恶搞英雄人物的喜剧演员是否应该道歉”,突然有个文身大哥站起来说:不,要求道歉干嘛?应该直接弄死这混蛋!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所说的“不应该要求道歉”,跟一般人所说的“不应该要求道歉”,完全是两回事。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任何的“应”与“不应”,都有相应的语境和预设前提。当我们说“不应该道歉”时,意思是说“这没什么大不了”,而不是“道歉哪里够”。同样,当我们说“应该对屡教不改(或针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者进行化学阉割”时,这个“应该”,指的是“相较于只有自由刑(监禁)这种对性冲动犯罪无济于事的手段”,“应该”增加一种更具针对性、也更能预防犯罪的刑罚。而当你说“不应该”的时候,也是以“不需要对现有惩戒措施进行增补”为前提的,不能突然冒出一句“应该直接阉掉他”,然后以此为依据痛诉“化学阉割太便宜这些混蛋了”。

认真说起来,按照政策性辩论的规则,“应该进行物理阉割”是一个临时提出的新议题,也就是新的“动议”,而这个动议的提出,又是对原有议题,也就是“是否应该在现有刑罚体制中增加化学阉割”的干扰。在这种情况下,辩论者有权要求主席“分开议题”,也就是说,如果你有一个能够改变现有议题走向的新议题(比如“应该增加物理阉割这项刑罚”),那我们要么中断现有辩论,先讨论你那个议题的可行性,总之都要把这个动议与原有议题分开探讨。也就是说,当前的辩论,始终是以“不存在物理阉割这项选择”为前提的。所以对不起,至少在本场辩论中,我可以不理你这茬。

临时提出一个未经检证的新议题,并且以此来证明你的立场是对的,就像是辩护律师拿出一个没有经过法庭检证的证据随手一晃,然后就直接宣布自己胜利,哪有这样的道理?所以,在此情况下的“分开议题”,被认为是政策类辩论的基本规则。尴尬的是,辩论赛虽然脱胎于议会辩论,但是主席并没有权力中断辩论另开一场,辩手也不可能临时动议要求休会,所以没办法应用这项原则。在不能分开议题的场合,提出一个正方需要分开议题的论点,这就是反方不厚道的地方。之所以全场瞠目结舌不知所措,也就是这个原因。

除了辩论赛,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有人习惯性地使用这样的花招,用未经检验的替代性方案来反对既有方案的合理性,用理论上“更好”的东西的存在,来证明实际上的“好的”东西的不可取。这种思路的本质,就是用“可以食肉糜”来证明“不应吃草根”,却不去管能不能吃得到肉糜。遇到这种情况,想不吃闷亏,就一定要明确知道症结在于混入了未经检证的新议题,而“分开议题”,也就成为唯一正确的选择。


责任编辑:Kisty

审核:一只来自吐槽星的剁椒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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