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蓬莱市物价局关于蓬莱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实施阶梯价格制度及调整销售价格的通知》蓬价(2016)12号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蓬莱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实施阶梯气价。 一、阶梯气价分三个阶梯,以年度为一个执行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二、“一户多人口”情况的办理 1、“一户多人口”居民用户是指居民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用户(不含4人)。 符合该条件的用户,可持与用气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户主身份证(或复印件)、户口薄《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燃气公司营业厅办理气量基数核增手续。如非户主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一户多人口”居民用户办理相关手续后,气量基数在当年进行增加,但如果用户办理手续时气量已超过216方,则只能在次年进行气量基数的增加。 3、“一户多人口”制度认定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用户需到燃气公司营业厅重新申请。 三、对持有《山东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其生活用气均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四、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 1、因房屋出租发生租赁关系时,气量与气价计算及合理分担问题由租赁双方自行通过租赁协议确定,燃气公司将延续气量累计计算,不因用户租赁关系的变更重新核算阶梯气量分档基数。 2、用气地址房屋产权变更时,用户需携带房产证、户口簿、户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燃气公司辖区营业厅办理燃气过户手续,同时根据新的户籍人口重新核算阶梯气量分档基数。 五、燃气公司自7月1日起逐步对各小区用户表底数进行入户抄表确认,以本次的抄表数作为调价的起始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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