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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的“致中和”

 超凡子 2016-06-29

《中庸》的“致中和”

(2008-12-13 10:26:11)

(布衣读书偶得之11)

一开始知道“致中和”,是缘自一种酒的品牌,陈道明做广告的那种。后来看台湾新闻,知道阿扁的儿子叫陈致中,当时还说他至少在自家姓名上无法“去中国化”。
     近两年重读“四书”,读了过去最不熟悉的《中庸》,才知道这句话的来历,是出自《中庸》的第一节。第一节有好几句话,前几句都懂了,“致中和”的意思才能明白。‘

那就一句一句地说出来,自己也好明白。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理解:上天所给予人的气质叫做性,依照本性去作事叫做道,修道的方法就是教化。这个道,不能离开片刻我的身心;如果可以离开,那我所行的就不是正道了。夫子就是这么要求自己,但他“畏惧”的是“天命”,像是康德的那句“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的含义。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可知这里面“中”的本身并非喜怒哀乐,而是说对喜怒哀乐等要有一个适中的度的控制的持中状态。对这些喜怒哀乐能按应有状态掌握,无所偏倚,这就叫“中”。平时能持中,一旦表现出来,就能中节,这就叫和。我注意到这里效果的“和”决定于方法的“中”,是有源与流的关系的。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做到了“中”,达到了“和”,就能够行天下之大道,天地万物,皆可按序发展,世间就可以和谐生存。家先生程颐解释“中庸”一词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不易说的是不可更易,不是别的不可更改,而是“中”的原则的不可更易呀。

 

“致中和”含义如此深刻,作为《中庸》的开篇,有总领作用,读书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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