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的“致中和”(2008-12-13 10:26:11)(布衣读书偶得之11)
一开始知道“致中和”,是缘自一种酒的品牌,陈道明做广告的那种。后来看台湾新闻,知道阿扁的儿子叫陈致中,当时还说他至少在自家姓名上无法“去中国化”。 那就一句一句地说出来,自己也好明白。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可知这里面“中”的本身并非喜怒哀乐,而是说对喜怒哀乐等要有一个适中的度的控制的持中状态。对这些喜怒哀乐能按应有状态掌握,无所偏倚,这就叫“中”。平时能持中,一旦表现出来,就能中节,这就叫和。我注意到这里效果的“和”决定于方法的“中”,是有源与流的关系的。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做到了“中”,达到了“和”,就能够行天下之大道,天地万物,皆可按序发展,世间就可以和谐生存。家先生程颐解释“中庸”一词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不易说的是不可更易,不是别的不可更改,而是“中”的原则的不可更易呀。
“致中和”含义如此深刻,作为《中庸》的开篇,有总领作用,读书不可不慎。 后一篇:阿舅捕鹰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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