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事的非诉业务都包括哪些? 1代办专利、贷款、租金减免、商标注册、产品生产和商品进出口许可证等申请、申报、申领手续。 2代办企业、联营组织的筹建、开业、歇业、变更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务。 3代办财产投保、交付保险金、转移保险代位权、请求保险赔偿金等事务。 4代办财产租赁、抵押、借用、赠与、信托、寄售等事务。 5代办股票、债券的发行、认购事务。 6、出具各种法律意见书和建议书。 7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公民个人委托,担任法律顾问,办理有关法律事务。 8接受委托,代理贸易、投资、知识产权、证券金融、税务、保险、房地产证券金融、税务、保险、海事海商等民事、经济活动中的法律事务。 9接受委托,代理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10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中的非诉讼案件、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申请人的代理人。 11接受委托,担任判决生效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申诉代理人。 12接受委托,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13接受委托,担任劳动教养案件被先行羁押人的代理人。 14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15代理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场合对某项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发表声明,表明立场、态度和观点 16接受当事人或法人的申请,对某项法律事件或行为进行见证。 17代办市场、商品信息及企业资信的调查事务。 18代办经济民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各类事务本书的审查。 19代理企业的歇业、破产的清算事务。 20接受委托,办理其他非诉讼的法律事务。 |
|
来自: 昵称30658670 > 《律协实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