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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职务分三级

 秀美红河 2016-06-30

昨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今后,中小学教师职务将统一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据了解,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改革的范围是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教师,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按改革后职称评审规定执行。

改革后,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申报评聘程序进行,实现评聘衔接

据了解,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其中,要求完善评价标准,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在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

贵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职务分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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