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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意者的斯多葛式生命赞歌:读《斯通纳》

 昵称535749 2016-07-01
2016-06-30 04:00 | 豆瓣:★Lachesis★ 

一个月前在书店偶然遇见《斯通纳》时,我便知道,这是一本不同寻常的书。设计异常简洁;没有书封,没有夸张的推荐语,甚至连必要的内容简介都没有。由于缺乏线索,我拿起它,翻了几页,就放下了。直到几周前在豆瓣推送看到一篇评论,关于这本书的记忆才重新在我脑中醒过来。读完了豆瓣阅读放出的试读部分后,我立刻掏出手机,以购物狂的惯性买下了全篇,然后用两个小时读完了它。

这是一本奇怪而出色的书,对我而言。不仅是因为这种古典、节制、优雅的笔法与它带来的流畅的阅读体验看似格格不入,还有它在人们充满对功成名就的焦虑感的今日所“宣扬”的主题:一个失意者的故事。既不现代,也不美国,甚至也不具备典型学院派的自黑式幽默,如《小世界》和《围城》(尽管开头看到戴夫同学一鸣惊人的嘴炮时,我错误地以为它是一部黑色幽默小说,并期待着更多的嘴炮;不料这位同学很快就死了)。在现实主义小说的群像中,它更多让我想起库切的《》,耶茨的《革命之路》,阿特伍德的《可以吃的女人》;是苦涩冷静的自嘲,是背后流淌的焦虑和对自我身份失去控制的恐慌感,这种焦虑并不限于时代,也不限于知识分子的身份,读后却有着徘徊不去的副热带高压的憋屈感。

然而不同于卢里、菲利普、方鸿渐等一系列憋屈之典范,《斯通纳》里的斯通纳,一个憋屈程度不相上下的人,却对自身生活中最具讽刺意味的悲剧保持着相对超然的冷静。他的生活比起中产阶级出身的以上各位可谓悲惨:一个因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而偶然爱上文学的农家子弟,拿到文学博士之后,命运似乎也没有因为他的努力而“有所回报”:他娶了银行家的女儿,却在一个月内意识到了妻子的歇斯底里和婚姻的失败;因为过度坚持原则,答辩时不照应系主任门生的面子,之后一辈子在系里被穿小鞋,到死都是助理教授的位置;有过一场和女助教短暂热烈的婚外情,终于也毁在混蛋系主任的手里;唯一的女儿也因为病态的家庭关系而早早怀孕嫁人,逃离家庭。然而这一切他似乎都平静地忍了下来;没有离婚,没有离开那座大学,没有跟助教私奔,没有发疯,没有自杀,在系主任威逼退休的战争中坚持到最后一刻,直到检出癌症为止。临死前身边除了老友和怨偶般的妻子,就是自己书房里的书。

很难说这样的人生不是一场失败——恐怕所有人都会同意的,包括作者和斯通纳本人。毕竟,对于我们人类中的绝大多数而言,努力进取是为了获得世俗(不论精神的还是物质的)某种肯定;否则,就干脆不要进取好了(吾辈的选择)!而斯通纳显然并不是一个出世者。在遭到冷遇之前,他乐于当一个受欢迎的好教师;勇于顶着系主任的压力为学术纯洁性辩护;甚至在和情人凯瑟琳的最后一次谈话中,他也提到自己实际上还是“属于这个世界的”(多明显的现充心态啊):

“‘因为从长远看,’斯通纳说,‘不是因为伊迪丝,甚至不是因为格蕾斯,或者注定要失去格蕾斯,让我继续留在这里。不是因为对你或者我来说,这是个丑闻或者伤害,不是因为这是我们非要克服的磨难,甚至不是因为我们可能要面对爱的痛失,只是因为害怕我们自我的毁灭,以及我们现在所做一切的毁灭。’

‘我知道。’凯瑟琳说。

‘所以,我们最终还是属于这个世界,我们应该早知道这点。我相信我们是知道的,但我们得退出来一点儿,假装一点儿,这样才能——’”(《斯通纳》,第13章)

许多人读到这里(包括我自己)就陷入匪夷所思的困惑:如果斯通纳真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现充,那么就不该有这场婚外情,也不该有一开始与系主任的任何冲突,这才能让他愉快地在学术现充的阳光大道上顺利走下去。亦或是,如果他一开始就想要做一个叛逆者,体制的挑战者,就应该离职、离婚或者搞《失乐园》模式的情死好了。然而无论是他还是凯瑟琳,都没有真正放弃“服从于现实”的意愿,最终以牺牲爱情(牺牲反抗)的方式作了妥协。

这是相当令人误解的一个片段。或许有许多人会就此认为斯通纳先生是个不思抗争的老实人、逃避的失败主义者(defeatist),不过是又一个方鸿渐,怒而把书扔到一边。然而奇怪的是,我并不这么觉得。这位主人公并不迟钝,也并不缺乏自尊、愤怒或羞耻的感情;只是他对于现实的原则只是牢牢护住底线,对底线之外的事冷漠自持,甚至逆来顺受。这固然不是多么男子气概的褒义词,但充满了古典的斯多葛气质。而且斯通纳先生认为(他的情人也这样认为),如果离开了必要的对现实的忍受,只能更深的堕入虚无之中。换言之:如果西西弗斯停止了推石头,他也无处可去。

这固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勇敢。不是隐身于市井复仇的基督山伯爵的勇敢,也不是《源泉》里的洛克以一挑战整体的勇敢。使斯通纳毕竟不同于方鸿渐的是,他还有着对于文学的纯洁的爱;然而,文学乃至学术整体除了提供“美”的慰藉之外,对于提供生活的其它答案也无能为力。在精神的尽头他看到的是一样的虚无。临死之前他想着他曾经追寻过的东西:

“他冷静、理智地沉思起自己这辈子看上去似乎难以回避的失败来。他曾经希望拥有友谊和友谊的亲密,这可能会让他在人类的竞争中支撑下去。他曾有两个朋友,一个他知道时已经无谓地死去,另一个此刻远远地退缩进生活的序列中,乃至……他曾想得到那种唯一性,以及婚姻平静、持续的激情。他也曾得到过,但不知道如何处理,然后已然死亡。他曾经想要爱。他拥有了爱,然后又放弃了,把它释放进混乱的生命潜能中。凯瑟琳,他想。“凯瑟琳。”

他想当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但他知道,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还有什么呢?他想,还有什么呢?

他还期望什么呢?他问自己。”(第17章)

尽管令人悲伤,这个自知平凡的灵魂却是清醒的。他看清了生命必然的缺陷和遗憾,从而不再有遗憾。这种“无我”的境界(不同于道家全然出世的无我)是个人主义的英雄们百思不得其解的奥秘;却更近于忽视自我、追求秩序的斯多葛精神。斯通纳自己也谈到过所阅读的罗马抒情诗人面对死亡时令人惊异的“坦然而优雅”的态度,与下面这段论述不无异曲同工之妙:

“…只有从斯多葛主义的视角中,这种表面上的矛盾才可能真正得以消解:自我主义者的行为模式是一致而容易理解的,他们追求个人自由,在享受自由所带来的任何乐趣的时候也不会有患得患失的负疚感;但斯多葛主义忽视自我、追求使命和责任的本质诉求使得斯多葛主义者的个人幸福的终极实现无法简单地通过自我需要的满足来达致,而必须借助于某种外在秩序和价值体系的认同。”([1] Silence:《论德意志斯多葛主义》)

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斯多葛主义者都不重视结果。只是与结果相比,他们更以对现实的“忍辱负重”为荣。小说中没有明确提到这一含义,但斯通纳在与他性情相近却日益疏远的女儿身上,多少看到了一点同类人的共性:

“斯通纳知道——而且很早就知道,他认为——女儿属于那种极其稀有而且永远那么漂亮可爱的人类中的一员,这种人的道德质地是那么娇柔,必须认真养护和关心,这样它才能称心如意。由于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它只好生存在一个不可能是自己家园的地方。渴望温柔和安静,它只好以冷漠、麻木和喧闹为食粮。这种天性,即使在陌生和充满敌意、不得已要生存的地方,也没有蛮力击退反对它的残暴势力,只有退缩到一个静谧之地,那里荒凉、狭小而柔静。”(第15章)

这种passive aggressive的反抗——被勇敢者不屑,被随波逐流者嘲笑,却奇异地以一块石头般冷漠的形式在读者的心中扎下根来。或许,和五六年前我所热爱的《源泉》相比,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史诗的《斯通纳》,值得被更多人关注。在这个失败者身上,我们或许能看到(未来的)自己,或许能看到一种历经失败而了无遗憾的生之可能,或许能看到另一首莎士比亚先生的诗(并未见于本书):

The valiant never taste of death but once

Of all the wonder I yet have heard

It seems to me most strange that men would fear

Seeing that death, a necessary end

Will come when it will come.

—William Shakespeare, Julius Caesar, Act II

更切合本书主题的,是另一位德国人赫尔曼·黑塞的诗《朝圣者》:

“繁华世界就此别过,

我曾爱之弥深,

即使我无所获,

我仍感不虚此行。”

卢然/Lachesis

2016.4.6

[1] Silence: 《论德意志斯多葛主义》。原载于百度德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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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首发于公众号“宇宙尘埃与玫瑰庭园”(Lachesisdeneige)。全部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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