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环保局开展纠正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以罚代管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发布时间: 2014-09-19 作者:王朝富 浏览次数:220根据《红河州环保局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州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五个一批”活动要求。坚持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全州环境执法监管人员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党性党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有效整治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转变执法作风,树立为民执法、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一是解决执法监管不严的问题。重点纠正以罚代管”或只“罚”不“管”。严查罚没收入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实施环境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执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的规定。二是解决执法监管不公的问题。重点纠正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与违纪违法者讨价还价、私下磋商、暗箱操作等问题;办 案过程中,同案不同罚,标准不一,显失公平等问题。三是解决执法监管不规范的问题。重点纠正处罚不按规定开具 票据或少给票据。违规收取的罚款(收费)不执行“收支两条线”,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四是解决执法监管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重点纠正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情况和工作中“吃、拿、卡、要”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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