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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的那些有趣问答(一)

 hercules028 2016-07-06

来源:股债稻草人


公司债券的那些有趣问答(一)


1.问:“请用几句话描述一下那些做债写材料的人的状态。”


答:每天电话无数个,铃声一响就想撤,膀胱撑大心忐忑,鼓起勇气说没事。


2.问:“送祝福时,如何让人知道你是做债的?”


答:祝愿您:人际关系如质押式回购般受欢迎,顾家如信息披露和受托管理人一样尽心尽责,身体各项指标如AAA级债券一样安全,孝顺如按月或按旬派息一样让老人烦,恋爱如承销成功即拿奖金般热情,赚钱像归还债券本金一样,扑面而来、汹涌澎湃。总之,祝您节日快乐。


3.问:“同一个发行人,有一个私募债券批文尚有额度,未发行完毕,能不能再报一个项目或同时申报两个项目?”


答:对于同一品种,建议“吃完这碗,再打第二碗”,给了发行人通道,但估计不会让发行人浪费通道。


4.问:“我们有一个私募债项目,想同时在交易所和报价系统各申报20亿,最终的发行场所和规模根据市场的情况确定,总发行量不超过20亿,不知是否可行?”


答:只喝一碗豆浆,为什么要买两碗,倒一碗?


5.问:“为什么公司债券申报不用保荐代表人,而IPO却需要保荐代表人?”


答:IPO的公司,大家关心它活得久不久,需要健壮有力,得全身体检;而公司债发行人,大家主要关心它能不能活过债券兑付期。


6.问:“私募债申报,要有两年一期的财报(公募债是三年一期的财报),请问能否以“10月31日”作为一期的财报进行申报?”


答:记得上学时,随堂考试不一定反映实力水平,期中或期末考才更有意义,“一期”有严格的法定含义。


7.问:“已经发行的债券,能否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将已发行的债券剥离到发行人的母公司,由母公司承担后续偿还责任,成为新的债务人?”


答:公司债券有特殊的属性,涉及承接主体偿债能力、承接主体信息披露与财务信息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尤其是此前未有监管接触的承接人)、受托管理事务配合主体的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程序(好多募集说明书没有约定该特殊事项)、承接主体的公司治理同意流程、变更导致此前相关主体和高管承诺的履行问题等等,牵一发而动全身,较困难,我想到了最近新闻上的“换头手术”。


8.问:“公司债券项目电子申报系统下班后会关闭吗?”


答:他们只吃电,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护,但你若半夜提交,电子系统好像也会在半夜给受理人员发短信提示,可能影响他们的睡眠质量。


9.问:“定增发股票,与发行公司债券,二者有什么区别?”


答:发股票,就像生了一个小孩或结婚,对他/她有永远的义务,成本不可控(定增时可能卖便宜了),期限长久,并稀释你原来的股份,以后还会管七管八;发行债券,就像大学期间谈了一场恋爱,成本和期限可控,也不稀释股份,也不影响经营决策。当然,若把恋爱对象娶回家,那就是“债转股”了,谈恋爱是发行普通债(短期行为),娶了恋爱对象是债转股(长期持有)。


10.问:“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流通股份,将在几个月后转让至发行人名下,发行人可否以该部分股份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债?可否在股份转让前提前申报材料,并承诺一定办理股份转让?”


答:建议有了娃之后,再探讨“娃娃亲”之类的事情,即使现在承诺以后一定会生娃。若着急,可以先以该全资子公司的名义去发可交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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