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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引领“两法衔接”

 神州国土 2016-07-07
示范引领“两法衔接”
——我省行政机关推进“两法衔接”工作集萃

    近日,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推进会在省会顺利召开。此次会议是省法制办联合省检察院,对深入推进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再次动员部署。会上,省打侵办、省食药监局、沧州市政府、衡水市法制办、石家庄市公安局等单位就“两法衔接”工作作交流发言,为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

    沧州市政府 强化制度落实 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沧州市政府加强市检察院、市中院、市法制办、市打侵办以及农牧、文广新、工商、质监、林业、科技、食药监、烟草、公安等部门,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中的联系沟通和协同配合,逐步建立完善了情况通报、个案沟通、备案审查、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变等案上门为主动出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动态监督,初步建立起了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控制的科学监管方式和全社会的犯罪预警防范体系。

    组织召开全市“两法衔接”工作会议,将“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规范化运行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相关成员单位积极行动,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市检察院对“两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以检察建议的形式提出监督整改意见,促进了“两法衔接”平台的应用,加大了对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

    此外,市检察院与市环保局、药监局分别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去年全年共调阅行政执法台账3933件,案卷2831件。

    省食药监局 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省食药监局在“两法衔接”工作中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两法衔接”工作成效显著。2014年,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在药品领域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程序、出具假药认定意见和涉案产品的检测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指导全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领域“两法衔接”工作。《意见》实施以来,该局出具产品认定意见291份。

    2015年,联合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食品犯罪证据检验绿色通道有关事宜的通知》,解决了食品案件涉案产品检验程序、检验机构和检验经费等长期制约食品案件“两法衔接”存在的问题,使“两法衔接”在食品、药品两个方面同步推进。文件自印发以来,已组织各地公安机关送检食品类涉案产品137批次。

    此外,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建立联合会商机制,落实食品药品立案监督工作,指导全省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法衔接”工作。“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完善,提升了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移送成功率,减少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以罚代刑”的现象,避免了执法人员被问责风险,防止和预防了稽查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

    省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 推动“两法衔接”平台联网应用

    2013年12月,省政府批准省打侵办牵头,省检察院、省法制办配合,共同推进全省打侵领域两法衔接平台建设。按照“三级平台一体化设计、集中部署、多网联通”建设方案,以实现资源最大共享、提高集约化、便利化水平为理念,建设全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域两法衔接平台。2014年6月信息共享平台投入试运行,实现了行政执法、公安、检察、审判、政府法制等部门对侵权假冒案件的“信息共享、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为深化两法衔接提供了技术支撑。两年来,平台操作便利、运行安全平稳,基本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全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域“两法衔接”平台规划联网单位共计2400多个,涉及11个行政执法、3个刑事司法系统和各级法制办、打击侵权假冒办。在推动联网应用方面,省打侵办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认真指导。印发接入应用工作方案,部署全省联网单位接入平台,并组织项目承建单位逐市巡回指导接入工作。二是实地督查。多次联合省检察院、省法制办组成督导组对各市联网应用进行实地督查。不定期巡查系统后台,及时将督查结果及接入、激活、案件录入、审查等数据通报各市政府。三是强化考核。2014年以来,将“两法衔接”制度建设、平台联网应用、涉嫌犯罪案件网上移送、网上监督等作为各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年终考核重点,将分值比重提高至10%以上,逐年打分考核并通报各市,同时提交省综治办纳入各市综治考评成绩。

    石家庄市公安局 专人专职抓好“两法衔接”工作

    石家庄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委和省公安厅关于“两法衔接”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要求各职能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专门机构和专管人员,高标准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公安局设立了以局长任组长、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法制支队、经侦支队、环保支队、治安支队、食药支队、刑警支队等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的“两法衔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协调和推进。各分(县)局也相应成立了“两法衔接”领导小组,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是强化责任保障。为确保“两法衔接”工作能够依法、有序进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两法衔接”工作办公室专门考察并选配了48名法律业务精通、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专管此项工作,具体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及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核分派等事务,最大限度的整合了人员力量,为“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是强化硬件保障。该局严格按照市“两法衔接”工作办公室的要求,明确软硬件达标,确保办公设施的全面到位。为此,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调配“两法衔接”工作专用办公室,并投资50余万元,配备专用办公设施,安装调试“两法衔接”案件移送平台设备和软件,做好日常使用及维护工作,切实保障“两法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衡水市法制办 狠抓“两法衔接” 工作督导

    近年来,在省法制办的指导和帮助下,衡水市始终将“两法衔接”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中之重,通过狠抓落实,不断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督导。

    加强日常监督。在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行政处罚台账的基础上,由市检察院对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报送的行政处罚案件和刑事案件信息进行统计汇总,逐一建立台账并审查,对可能存在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案件,采取调阅卷宗、听取办案单位及承办人意见、询问案件有关人员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调查核实,全面摸排筛查,对发现存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违法情形的,立即监督纠正。对监督移送、监督立案的案件,建立跟踪监督卡,实行专人负责;对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安机关移送,及时掌握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判决情况,确保依法办理每一起案件。

    开展专项监督。该市在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将2011年以来食品药品产品安全、涉农惠民、卫生教育、环境资源、劳动保障、社会管理等六大领域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列为监督活动的重中之重,明确25项具体罪名。市检察院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2015年5月,市打侵办对11个县市区和市直12个“两法衔接”工作有关单位进行了跟踪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不打折扣”。

    强化法制监督。一方面,严格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将是否存在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作为重大处罚备案检查的基本内容,凡未通过备案审查的单位,一律暂停执法活动,一律暂扣执法证件,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另一方面,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每年结合罚没许可证年检,根据案卷台账和罚没票据抽取有行政处罚行为单位的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重点检查违法事实适用的处罚标准是否合法、合理。

    注重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两法衔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通过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信息网站或来人来访、电话和来信举报,实现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直接监督。

    (张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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