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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法院旁听有感 | 王兴律师

 送_汤 2016-07-08

桐柏法院旁听有感

             (二)排非程序的“假把式”

        果然,虽然昨天下午的排非调查中审判长让控辩双方充分发言,并且还很认真地亲自向被告人问了五六个问题以核实被告人陈述的被刑讯逼供的细节。今天开庭,他们还是采用了目前法院排非选择最多的鸡贼模式,就是在一本正经走完排非程序后不当庭宣布是否排除非法程序,而是将矛盾推后,宣称将在庭审后综合全案再由合议庭决定是否排除。这就表明桐柏法院还是可靠的社会主义中国的法院,基本上就意味着不会排除所谓非法证据,即便象征性地排除一份两份被告人供述,也无伤大丑,不影响他们给被告人定罪。

        基于不想也不可能排非的背景,今天合议庭仍然不同意给被告人验伤,直到辩护人强烈抗议而法庭征询公诉人意见公诉人却把球踢回法庭拒绝表态的情况下,合议庭休庭合议后终于决定验伤。

       这样,才给本案的排非留下那么一点点悬念。

       如果不要求验伤,那法院就会在把庭开完后在判决书中把排非程序的合议结果说出来:证据合法,不予排除。辩方想抗议也木已成舟了。

       虽然伤情鉴定是直接、简便的核实是否有刑讯的方式。但是这么做对辩方是有很大风险,因为即便有刑讯逼供,也未必有伤;即便有伤,到开庭时也可能已经好了;即便没好,法医鉴定也未必能明确是刑讯逼供导致。可就算这样,负有查明事实职责的法院几乎没有敢答应验伤的。如果这都不答应,那受到公众的耻笑还能怨别人吗?辩护人强烈抗议导致休庭还能怪律师无理取闹吗?

        在昨天的排非调查中,被告人非常详细地陈述了其在被桐柏县检察院反贪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全过程,并且把反贪局吕红旗科长用手打右脸耳光,又用鞋打左脸,并说“这下对称了”,以及之后用脚跺其裆部让在场的保安继续打他并声称“出了事我负责”的细节详细陈述,把反贪局仵俊用脚踢被逼蹲着的被告人的头部说“不打你,我嫌你脏,但我喜欢踢足球”的细节详细陈述,并提到了另一位副局长看不下去制止了仵俊的细节。被告人还陈述其25天没让睡觉,35天只让睡了两次共14小时,长时间罚站导致双腿肿胀。在打服之后讯问的同步录像中被告人有向侦查人员以及公诉人先后陈述过自己双腿肿胀的情节……。而公诉人只是提供了几份漏洞百出的情况说明和对看守所民警的调查笔录,对被告人陈述的细节和辩护人的质疑,支支吾吾完全无法做出合理解释。

       显而易见,即便不做伤情鉴定,法庭也足可以在法庭实体调查开始之前决定排除被告人的庭前供述。因为刑讯逼供的怀疑已经足够大了,而公诉机关的举证徒增这一怀疑却完全无法证明取证合法性,已经足以让法庭决定排除被告人的供述了。但法院就是没这个胆量,再明显的刑讯逼供也不敢认定,只有在能保证给被告人定罪的情况下象征性排除一些。哪怕这样,也是非常少见。

       就全国法院这几年的排非情况来看,任何为法院的辩解都是苍白的。没有独立性的法院,连公安机关的刑讯逼供都不敢认定,对能调查反制自己的检察院和纪委则更是毫无招架之力。

         现在,即便决定验伤了,控辩审三方都应该清楚,验不出伤并不能排除刑讯逼供的存在。证据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仍在控方,侦查人员以及监视居住期间轮班监视被告人的八名保安仍然应该到庭接受调查。

        最高院正在制定排非程序的新的解释,显然也是对目前实践中排非程序的“假把式”状态心知肚明。但法院还是这种缺钙状态的话,多几个法律规定就能解决问题?

       继续强调我的观点:法院才是刑讯逼供泛滥的元凶。

       耗子满街跑,是你做猫的不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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