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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股权转让 增资扩股”并用案例解析:投资工具设计 二(2)

 GeoffZhu 2016-07-09


S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配套工程开发建设的上市公司,总股本近亿股。


Y公司是国内一家专业实力卓著的股权投资机构。

 

四、合同主要内容


1、2012年1月13日,S公司、Y公司与A、B分别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A同意转让25%的股权给S公司,B同意转让3%的股权S公司,该项股权转让以深某所估字[2011]第75号评估报告确定的甲2011年10月31日整体资产价值3661.20万元的80%为依据,即人民币820万元(3661.20×25%×80% 3661.20×3%×80%)。


同日,Y公司与B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B同意转让13%的股权给Y公司,该项股权转让以深某所估字[2011]第75号评估报告确定的甲2011年10月31日整体资产价值3661.20万元的80%为依据,即人民币380万元(3661.20×13%×80%)。

 

2、2012年1月13日,S公司、A、Y公司、C、D及E等6名出资人(法人2名,自然人4名)签署了《出资人协议书》。

根据协议,各出资人一致同意将甲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至人民币6000万元,增资额为4000万元,根据持股比例,S公司需支付增资额1120万元(4000×28%),Y公司需支付增资额520万元(4000×13%)。

 

3、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S公司共需出资人民币1940万元(820 1120),Y公司共需出资人民币900万元(380 520)。

本此股权转让及增资后,S公司持有甲28%的股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投资机构Y公司持有甲13%股权,为第三大股东。

 

4、支付方式:

交易各方签字盖章,并经S、Y公司各自董事会批准后,均同意先现金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30%(S:820×30%=246万元,Y:380×30%=114万元);待甲公司其他4位自然人出资人出资到位之后,支付第二期20%的价款(S:164万元,Y:76万元);剩余50%价款(S:410万元,Y:190万元),在办理完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后3日内支付。

 

甲公司其他出资人增资款到位并取得甲公司开具的出资证明书后,S公司一次支付增资额1120万元,Y公司一次支付增资额520万元。

 

五、其他事项


2012年,甲公司快速发展进军地产三级市场,并计划3年内在深圳及珠三角地区发展50个网店。2012年甲与澳大利亚M大学GMS研究院结成战略联盟,并全面导入“G管理模式”。此举将使英甲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搏实资本点评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发现,增资扩股经常发生在股权出让之后。新的控股股东在接管企业之后,为了扩大生产,加快企业发展步伐,会和其他股东协商进行增资扩股。如果企业的股份出让进行得当,企业的重组进行得顺利,新的股东和管理层被市场所看好,这是增资扩股的好时机。


但是,在操作中需要股权转让与增资扩股的若干不同:

当然,企业在确定新增发股票数量时要做好市场调查。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还有市场形势和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融资太少不足以支持企业的发展,还要支付大量的融资成本。而如果增发超过企业发展需要的股票,不仅稀释企业管理权,增加企业管理的压力,更有可能增发失败,太太影响企业的声誉。

 

【下篇预告】

投资工具设计(三):优先股、可转债和附认股权债三种混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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