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老板:会计,前几次你跟我说了下增值税的基础原理。什么增值税是最终消费者承者,什么增值税的具有转嫁功能等理论。可是增值税影响我包子铺的资金流这个是不争的事实啊。所以我看啊,我们还是要对增值税进项抵扣筹划筹划。 小会计:(你还别说,老板还没被高大上的增值税理论忽悠住)老板您说的是,但是至于您听到的那些增值税筹划的方案不可不信,也不能全信。还是要从我们包子铺的商业模式上去改造。 包老板:什么商业模式改造,这些俺不懂。反正我一个原则,你不能为了节税改造我现有的模式,然后改造后包子反而卖的没有以前好了。再说我现在的模式存在是和上下游有一定道理的。先不说那些模式吧,你先跟我说下我们包子铺哪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小会计:这个好回答,税法规定除了不能抵扣的就都可以抵扣。或者说符合税法规定抵扣的就可以抵扣。 包老板:你这不是废话吗。和没说不一样吗?你是12366坐席派来的?你具体一点说一下。 小会计:(说到这个问题,税局还真有解答)新疆国税答疑: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可以抵扣的进项很多,包括:固定资产、农产品,房租、水电燃气费、烟酒、桌椅板凳、锅碗瓢盆、食用植物油、各类调味品等,只要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都可以抵扣进项。 包老板:哦,我还以为税局答疑会和你一样回答呢。你看看人家解答的好仔细,连锅碗瓢盆都告诉我了。看来是我污蔑税局了。 包老板:等下,我看答疑里面有提到农产品抵扣,俺们家的做包子的馅料都算是农产品吧。这个抵扣咋办?(会计准备回答老板的问题,只见老板亮出暂停的手势)说:我就知道你会找条文,这几天我也学会百度条文了。你看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也就是进项税额=买家*13%抵扣进项税额呗。 小会计:(会计心里想,要是老板们都自己百度能将问题解决掉,那俺们小会计岂不是被阿尔法狗代替的趋势,但是转而一想税务问题还真不一定)老板,你说的条文没错,但是这个问题还真没这么简单哈。 小会计:这问题要分情况来说。比如福建国税答疑就提到:提供餐饮服务购入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如何进行抵扣?答:餐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以下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1)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或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3)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餐饮企业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中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初级农产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税额栏”有数据的,可以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税额栏”数据为“免税”或“*”的,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包老板:哦,也就是我包子铺跟谁买农产品,取得的是什么发票,以及税额栏有数据还是没数据都影响我的抵扣问题啊。 小会计:是的,不是你认为的只要自己认为是农产品,买回来就按照价格乘以13%作为进项抵扣的。而且也不是所有农产品都可以抵扣的。比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餐饮行业一般纳税人向农产品批发、零售纳税人采购的上述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蛋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包老板:你等下,刚才的解答说到“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餐饮企业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这句话是说比如我们包子铺最经典的笨鸡蛋韭菜馅的包子,其中土鸡蛋(笨鸡蛋)和韭菜就是从农村老农收购上来的,因为这样的鸡蛋和韭菜味道最正。那么这样可以我们可以自己给自己开发票? 小会计:这个是可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规定,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会计说完可以了,老板还干瞪眼。似乎养成了听条文和答疑的习惯了)。具体答疑都有体现。比如福建国税:农产品收购企业如何领用和开具收购发票?答: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其自产农产品,需要开具收购发票的,应按照《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收购专用)使用规定》第五条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为纳税人的税控设备增加开具收购发票的授权,纳税人可通过税控开票系统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 包老板:那我现在清楚了,也就是只要按照你说的一堆条文来抵扣就行了呗。还有是不是我当期取得了多少农产品发票就可以抵扣多少啊。 小会计:(会计心想,老板那点小心思谁还不知道。但是朝廷早就料到了)老板其实这个问题还有一个规定。这个东西就是“核定扣除法”。老板你不是要看答疑吗。北京国税:餐饮企业购进食材,取得的既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又有农产品收购发票,营改增后,是否可按照13%税率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进行抵扣?还是必须纳入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范围?答: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告2015年第17号)的规定,我市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38号通知所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抵扣。 包老板:这个是什么鬼?这么复杂,你简单说下。 小会计:老板,这个我还真没法简单能说一下。我还是给你画个图吧。 包老板:哎,这么复杂。看来筹划大师告诉我的农场品收购发票筹划纳税手段还真是个坑啊。 小会计:老板咱们就别想着筹划了,首先把正常可以抵扣的发票都取得了再说了。你看你和你说了多少次要取得买包子馅料要取得发票。你非要去街边买。(会计现在都开始埋怨老板了) 包老板:这边馅料也是临时没了,如果按照你说的去正规超市,农产品采购公司,那是能取得正规发票。但是就采购一百多块的食材,来回路费时间成本,那我今天下午的生意不要做了?我看你是让营改增改坏了脑子了。 包老板:和你说了这么多,你给我看了这么条文。刚买回来的鸡蛋差点忘记放冰箱了,大夏天的小心坏了。而且你上次还跟我说什么东西坏了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进项转出什么的。这不是要我赔了鸡蛋还要赔税啊。 小会计:老板这个因为变质或者过期的不算非正常损失,所以不要担心。你看湖北营改增答疑材料说到这个问题:“和这个问题类似的还有餐饮企业购进新鲜食材,还没用完就过期或变质了,超市销售的食品过了保质期还没有卖掉就销毁了。这里都统一明确一下,这些情况应该都不属于非正常损失所规定的管理不善导致的货物霉烂变质,不应作进项转出处理。” 包老板:你小子,脑子是坏了。就算进项税额是不要转出,但是我鸡蛋也不能坏啊。我不担心税,我担心我的鸡蛋。 注: 1:本文假设大型包子铺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不是核定征收,也不是街边的小包子店。 2:以上文章纯属原创虚构,如有雷同不是偶然。具体以法律法规为准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论坛,标题图片转自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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