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健君 一个企业从无到有,一般至少具备了市场、产品和销售这三个要素即可,也就是说,一个小企业只要这三个要素即可生存下去,而其他的所有职能都不是必须的。有了研发和产品,企业就有了立足之本;有了优秀的销售就可以打开市场和渠道;而市场为王,有了足够的市场,企业就可以好好的盈利而平稳的活下去。 上面讲的创业公司,然后一个企业从小到达,可能会需要财务加入管控盈利和成本,需要人力加入提升人力资源,慢慢的,这些后台部门单元也成长为大公司的必备单元。所以你可看到,中型公司无论如何都会设置财务和人力的岗位,应该说,这种需求是公司自发的行为,对应的是企业的三要素:人、财、事。 但优秀的企业肯定不止于此,企业如果逐渐做大做强,成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他就会到资本市场寻找融资,或者去国外市场开拓新业务,或者这家企业上市了,那么他就会产生各种各样新的岗位需求。这时,比如董事会秘书和上市公司代表这都是必须的岗位。在这个阶段,公司法律部才可能成为企业考虑建立的岗位或部门,但也不是每个企业最终都会选择建立。 承认不是每个企业都需要设立法律部,这的确会让公司法务界的同仁难以接受,但这个的确是个事实。实际情况可能更为残酷:除了少数监管严格的行业对法律又硬需求(如银行、保险和证券等金融行业),大部分企业都不是必须要依赖法务部门。不论你怎么强调公司法务不可或缺,如何重要无法替代,公司离开公司法务的支持问题也不大,没有公司法务的公司一样活的好好的。其实,承认的目的是让大家清晰自己在企业中的位置,这样才能更加理性的正视这个问题。 当公司法务清新的认识到自己的位置和价值,坦白承认自己的尴尬地位,公司法务的时代才会真真到来。客观地讲,无论小企业还是大企业对法律都应该有需求。但当需求遇上成本的时候,企业会毫不犹豫的砍掉那些非基本的事项,而把主要财力花在最重要的事项上。这个基本的商业逻辑公司法务必须深谙于心,否则就会自怨自艾。 知道了自己在企业的价值和位置的好处在于,公司法务开始用同一频道跟企业的管理层和各个部门开始打交道,而不是用律师顾问高高在上、指点江山的姿态跟别人交流;用一切以处理解决问题为目标而不是提供意见万事大吉的打工态度,这样做的结果也会完全不同。 小公司无法务,即使在美国,我们很少看到年收入在1亿美金以下的公司会设立法务部,除非他是专利经营公司或资产管理等特殊行业的公司,事实上,即使在这些公司,法务部也不是一种必须的需求。每个公司法务都要谨记,非必要存在定律是套在每个公司律师头上的颈箍咒。在风险和成本之间,人们首先考虑的是活下去的问题,没有一家公司同意设立太多部门而将公司的利润都吃掉,如果这家企业生存都成问题,再多的法律风险提示就是老鼠身上的跳蚤,多几个也无所谓了。 不管大企业还是小企业,他们一定都有对律师的需求,但对公司法务可没有这样的硬需求。甚至如大企业就会设立法务部吗?根据一项调查显示,即使在中国A股2000多家上市公司中,也有很大一部分公司没有设立法务部,而是借助外部法律顾问完成法律事务。但值得关注的是,设置法务部的比例在逐年上升。这个趋势并不能证明法务部设立的必要性,而是证明法务在企业的作用在逐渐被认可。从不需要--到非必要--再到必须,公司法务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当你承认自己不足的同时,你作为公司法务价值会一同被发现,这预示着,你的好日子真的要来了。 公司首席法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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