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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建房申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建房户必须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所在村(社区)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张榜公布后村民无异议,上报审批。 2、申请建房户必须如实填写海宁市农(居)民建房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 3、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收到村民建房申请审批表后进行现场踏勘,并标注村庄规划布点图、位置图。 4、符合长安镇村庄布点规划的建房户移交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预审。 5、对于不符合长安镇村庄布点规划及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给予书面回复并退回申请报告。 6、经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初审符合二个规划的登记汇总造册,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批,上报市建设局申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7、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每月上报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期,时间定于每月25号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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