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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现过50多种津贴!你能享受的这10种最新最高额的,我都给你准备好了!

 天童老僧 2016-07-19

 


上海的小伙伴们

你们每个月拿到工资后

心情是什么样的?

我想肯定跟头条菌一样

开玩笑!就这么少!



但是你们有没有仔细看过工资条

各种名义的津贴补贴其实占据了工资的很大一部分

有的是以公司名义制定的

比如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

有的则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

比如高温补贴、生育津贴等




到底应该补贴多少,其实自己也搞不太清

但是我知道,如果这些补贴神马的上去了

工资自然也就水涨船高了

而上海居然出现过多达50多种津贴补贴

有的甚至你从未听说过

赶紧来看看这些津贴补贴你都能领到哪些?



我们先来看下上海出现过的50多种津补贴

特殊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的津贴

1.井下津贴

2.施工津贴

3.野外津贴

4.艰苦站台津贴

5.高空作业津贴

6.海洋捕捞津贴

7.水上作业津贴

8.高温津贴

9.林区津贴

10.山区津贴

11.郊县津贴

12.保健津贴

13.防疫津贴

14.医疗卫生津贴等


艰苦岗位的津贴

1.环卫津贴

2.废旧物资津贴

3.旧金属回收津贴

4.社会福利事业津贴

5.特殊行业津贴(殡葬等)

6.公安干警津贴

7.拘留看守工作津贴

8.环境监测津贴等


技术职务的津贴

1.班主任津贴

2.特殊教育津贴

3.饮食服务技术津贴

4.技师津贴等


实施面较广的津贴

1.夜班津贴

2.伙食津贴

3.外勤津贴

4.工龄津贴

5.教龄津贴

6.护龄津贴等


价格补贴

1.副食品

2.粮食

3.猪肉

4.豆制品

5.食油

6.水电

7.房租等


福利性质补贴

1.托儿补贴

2.领养费补贴

3.幼儿园补贴

4.婴儿用奶补贴

5.退休补贴

6.家属医疗补贴

7.生活补贴等


你想领全这50多个津贴补贴?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因为这些津贴补贴有的早已退出历史舞台

有的几十年都没涨过,有≈无




当然,货真价实的也不少

下面这10条最新最实用的津贴补贴

符合条件的上海普通老百姓都能领得到


1

高温津贴

6月-9月每月200元

露天工作无高温天气照样发放



上海市从今年6月1日开始,对高温津贴做了新的调整,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露天、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当月是否有高温天气没有关系。比如今年6月份无33℃以上高温天气,但是安排了劳动者在露天工作,照样需发放补贴。




2

生育保险津贴

至少可领128天

7月1日后生娃政策更好


计发基本原则见下表:



从业妇女生产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目前上海的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所以最低可以领到3563.4元每月。




津贴发放天数见下表:



一胎二胎待遇一样:都按“98天基础待遇+30天生育假”计发;难产(包括剖宫产)再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




流产同样享受津贴: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42天


4个月以下流产(含子宫外孕):15天




生育医疗费补贴见下表:



7月1日后生娃领津贴更方便:


7月1日新条例实施,在生育(流产)当月参加生育保险即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了,不满足条件的可让用人单位先行支付。


其中,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已先行支付的费用。



综上,现在生个孩子,基本不需要自己掏什么钱了。



3

老年综合津贴

上海65岁以上的老人都有

最高每月600元


今年5月1日,上海实施了老年综合津贴制度,一共分为五档:



凡在2016年6月30日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前往就近居(村)委会申请办理。老年综合津贴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分别发放。今年的首笔老年综合津贴已于6月22日发放。



老人年龄变化后津贴也会变化,信息系统将会自动更新,无需再次申请。



4

独生子女补贴

今年1月1日前生育独生子女

夫妻双方累计可拿21520元




根据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在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父母共计可以拿到11520元。


另一笔是父母退休后能够各拿5000元,共计1万元。


这两笔加起来一共是21520元


还有下面这两种情形也可拿到奖励或补助:


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分别给予不少于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注意:从今年1月1日全面实施二胎政策之后,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只要孩子是在2016年1月1日(不含)前出生的,就可以前往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目前没有接到停止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通知。




5

伤残津贴

每月最高增加440元



今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上海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对先前制度进行了调整。


【工伤且致残】



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40元/月,致残二级增加42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90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70元/月。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5350元/月、致残二级5050元/月、致残三级4750元/月、致残四级4460元/月。


【工伤且生活不能自理】




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增加24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增加20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增加140元/月。


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97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38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780元/月。


【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也同时进行调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6

新能源汽车补贴

补贴总额下降,上沪牌仍免费



今年4月1日,上海市政府公布了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


纯电动乘用车按照续驶里程分级补贴,续航R≥150km补贴3万元、100km≤R<>


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还有一项1.4万元的额外补贴,但要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标准:(1)发动机排量小于或等于1.6L;(2)混合动力工况百公里油耗小于或等于5.9L;(3)油箱容量小于或等于40L。


但上沪牌符合规定仍然可以免费。


关于沪牌问题,暂行办法规定,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消费者名下无在上海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上海市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对使用专用牌照额度的新能源汽车,实行一车一牌制度,不予办理退牌业务,且自专用牌照额度启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过户。新能源汽车报废,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办理辖区外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不再发放额度凭证。



7

大学生创业补贴

减税、担保贷款、贴息

“一条龙”创业服务




8

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

从1616元提高为1752元



什么是青年职业见习?青年职业见习是针对缺乏社会实践及职业经验的青年开展的专项就业援助行动,其依托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管理等类预备就业岗位,接纳高校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一般为2-3个月。


“上海青年职业见习计划”在2011年2月就启动了,从4月1日起,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从1616元/月提高到了1752元/月。



9

协保、大龄失业人员就业补贴

从1010元提高为1095元



协保人员,是指进入城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托管人员,泛指区、县所属企业的下岗人员中1997年男性年满40周岁(含40周岁)、女性年满35周岁(含35周岁)的,按规定于2000年6月前与企业签订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称之为协保人员。


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都从1010元/月提高到1095元/月。


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或办理过居住地登记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




10

公共服务类队伍收入补贴

从2140元提高为2310元


本市从4月1日起,对实行全日制工作的万人就业项目公共服务类队伍(包括河道保洁、林业养护、社区助老、社区助残)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在现有2140元/月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70元,调整为2310元/月。



千、百人就业项目和社区“四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部分信息源自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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