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转载]阴阳原理与自然法则

 昵称31209662 2016-07-20
原文作者:东方欲晓zcx
阴阳(原理)与自然法则
阴阳(原理)是中国古代先贤们的“自然观”和朴素的“自然辩证法”思维模式。为什么提(原理),而不提阴阳(学说)?或者是阴阳(理论)?首先,从层次上讲,原理是构筑学说或者理论大厦的基石;其次,阴阳(原理)反映的是自然法则,而区别于规律、定律等范畴。阴阳(原理)是宇宙之根本大法(自然法则)。
阴阳(思想)——之起源
伏羲氏与八卦图,伏羲氏用两个符号来代表阴阳。
阴阳(观念)的提出,最早应当追溯到远古时期伏羲氏时代,那时,还没有文字。伏羲氏在观察自然现象时发现,自然界的一切变化都源于两种相反的力量推动着的,伏羲氏认为这两种相反力量(元素),是构成一切事物的根本。他用两个符号来代表:一个是(--)代表阴,另一个是(—)代表阳,伏羲氏用两个符号画成八卦图,当时的人是能够看得懂的,因为“卦”就是把图挂起来让别人看的。世界流行的阴阳八卦图为后人所作,而非伏羲氏。所以阴阳(观念)的提出,最早应当归功于上古先贤伏羲氏。
老子与《道德经》,老子论道中的一段话。
老子(李冉)在《道德经》涉及阴阳思想的只有一条,这条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老子后面那段话,“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确谈到了阴阳的概念,老子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阴阳。
老子论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是“道”。在《道德经》中,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无常,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微。此两者,同出而异名。玄之又玄,众玄之门。”。
“道可道”,第一个“道”字,指根本法则,第二个“道”字,指言语描述。如果说作为本原的“道”能够被描述出来,或以某种方式被界定、表征出来,那它就不是永恒之“道”。“常”是永恒不变的意思。
“名可名”,第一个“名”字,指道之相状,第二个“名”字,指规定命名。如果说“道”之本原状态“名”,能够用概念或名称进行规定与区分的话,那它就不是永恒之“名”。换句话说,“名”一旦被区别出来,其实就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