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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基层安全生产风险治理中的“短板”

 英雄无悔5lqn9g 2016-07-21

基于现实调研情况分析,发现基层在安全生产风险治理中存在诸多“短板”,有很多隐患和风险,亟需提高基层安全生产风险治理的能力。


主要存在短板


一、部分企业主体责任缺失,“五落实五到位”流于形式。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但在调研走访中却发现,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对主体责任的落实毫不在乎,有的甚至麻木不仁,违法经营、违规作业比比皆是,甚至有的还顶风作案等。一些企业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较差和风险辨识能力不足,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对潜在的风险普遍存在侥幸心理。


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队伍缺乏、能力不足。调研中发现,基层监管最大的问题是人少事多,监管队伍业务素养不高,实践经验缺乏,流动性较强,在实际监管中缺乏主动发现问题和指导改进问题的能力。有些基层干部往往身兼数职,工作范围过宽、工作头绪过多、人手短缺等问题突出,很多基层干部疲于应付,无法胜任基层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工作。


三、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使企业监管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及监管信息“不对称”现象。由于当前互联互通工作没有完全到位,不同监管主体横向上缺乏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造成基层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容易出现“盲点”和“三不管地带”。


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社会力量动员不足,导致政府监管工作疲于应付。目前,基层公众、社会组织等参与安全生产监管的制度和路径不完善,导致政府唱“独角戏”的被动局面,监管中的所有压力都集中到政府身上,经常出现政府层层加压、一级一级向下传导压力的现象,越到基层压力越大。由于资源、队伍等条件限制及基层企业的数量巨大,造成基层对企业监管力不从心,而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又缺乏有效路径。


基于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短板”,应进一步探索以下补“短板”的思路和方式,从企业生产安全的源头治理、严格执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等方面,编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网。


第一,树立“源头管控、严格执法、社会动员、齐抓共管”的风险治理理念,形成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管网络。重点明确企业生产安全源头管理的方向,加大对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不足的惩罚力度,广泛动员社会主体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监管,形成全社会高度重视生产安全风险治理的全方位、立体化安全网,从源头做好基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治理工作。


第二,充分整合各类管理主体资源,解决基层安全生产风险监管队伍不足的问题。可推广大联动大联勤模式的做法,实现“大联动+安全生产监管”的运行模式。同时,探索招聘一些针对性强、专业化程度高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指导基层开展识别危险源和风险评估的工作,增强基层生产安全监管人员的风险排查和管控能力。


第三,加强基层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软硬件配置,打造市区两级的重点高风险企业安全监管网。将高风险、影响大的重点企业全部纳入安全监管网,实现监管部门间横向对接,系统内纵向衔接的格局,空间地理、安全设施、物品储存、救援力量、处置方案等数据信息实时上传,互通互联,打造统一的安全生产数据库,实现对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测和预警,从源头上提高风险治理能力。


第四,创建多元共治的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参与式安全生产监管模式。一是在基层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中引入市场保险的机制,通过专业保险机构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治理由企业与保险机构共同分担的机制。二是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监督,发挥社会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三是通过协商民事合同或者第三方协议等市场委托的方式,引进第三方监管力量,通过第三方专业化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弥补政府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不足的问题,创新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新方式。


第五,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解决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行中“最后一公里”的困境。强化新《安全生产法》和两高相关司法解释的宣传,从制度、法制上依法明确并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区县、街镇属地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个人。同时可以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公众、专业人员、社会组织及新闻媒体等主体监督政府的监管行为,保障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摘自《学习时报》201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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