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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合法化!滴滴优步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

 育则维善余言 2016-07-29


今天,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从国家法规层面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对我国交通出行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暂行办法》重点内容


1 新规明确给予网约车合法身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登记为出租车。


2 新规明确表示,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具体车辆要求:7 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车辆,应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3  新规明确网约车的报废标准,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 60 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 60 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 8 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此前,征求意见稿出台后,网约车公司和兼职司机均表示,八年报废会让大量的兼职司机推出网约车市场。


4  新规规定,网约车平台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满足网约车灵活用工需求。这意味着,兼职司机也是自由身,不影响本职工作。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多数意见认为平台与驾驶员是经济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5 新规规定,出租车新增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科学过渡。这意味着,一些城市出租车司机的份子钱有望下降。


6 新规明确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但网约车平台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排除、限制竞争。


7  交通运输部再次明确表示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新规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制定相应规定,但需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发展。


《暂行办法》轻解读


此前,互联网“专车”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就意味着需执行和出租车一样的报废标准。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出租车报废年限为 8 年,北京普通巡游出租车报废年限为 6 年。去年 10 月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多家专车公司表示,报废年限会将大量的私家车拦在门外,专车平台上的车辆将大幅下降。此次出台的新规结合了车辆年限和行驶里程综合确定。


同时,专车司机需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很有争议的一条。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北大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薛兆丰曾表示,专车司机与网络平台之间并不是劳动与雇佣的关系,非要签劳动合同,就好像让淘宝跟六百万电商来签劳动合同一样。


去年新规发布后,滴滴公司对此表态,建议给兼职司机和车辆留出发展空间。滴滴平台上 75%的司机每天接单数不超过 4 单,属兼职性质,作为社会化力量补充,有效满足了城市交通的峰谷落差,帮助解决了打车难问题。如果要求网约专车车辆变更为营运性质、兼职司机需考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可能使大部分兼职司机和车辆退出,让百姓重新面临打车难的问题。修改后,兼职司机仍可以保持“自由身”,不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当时表示,一个全国性的网络约租车平台,需要按照其经营地域范围,逐个进行县级政府的审批工作,工作量之大,效率之低,困难程度,可见一斑。


新规要求,优化平台公司经营许可程序,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网约车公司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


滴滴和中国优步怎么说


对于《暂行办法》的出台,滴滴和中国优步当然是拥护和支持。


滴滴出行表示,这充分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执政理念,是对分享经济新业态下移动出行领域的肯定和鼓励,滴滴将按照《暂行办法》要求,规范运营 balabala......


中国优步表示,很荣幸见证了中国网约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我们今天正式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新起点!《暂行办法》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对网约车新业态的认可和支持。目前已在超过 60 座城市提供出行服务,预计到今年年底,我们的产品服务将覆盖超过百城。优步将坚决贯彻 balabala......


大家觉得网络约车合法之后,是好还是不好呢?


最后,想知道滴滴和优步到底发了什么长篇大论的朋友,下面就是你们要的滴滴和优步的官方声明,没兴趣的朋友请忽略,我们直接最下方留言区见。



滴滴出行发言时间



下面到了优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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