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吉林市建设信息网关于印发《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政府保障价》的函

 日月明书馆 2016-07-30

关于印发《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政府保障价》的函


发布时间: 2016/6/16 14:51:44 被阅览数: 395 次
 

 

吉市城建函[2016]3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根据《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若干规定》,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已制定《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政府保障价》,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此函。

附件: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政府保障价

 

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

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6614

 

附件:

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政府保障价

单位:元/平方米

序号

        土地区位

行政区域

一级地

二级地

三级地

四级地

五级地

六级地

1

船营区

5700

4700

3700

3550

3100

 

2

昌邑区

4900

4500

3700

3400

3000

 

3

龙潭区

 

3800

3400

3300

2900

2500

4

丰满区

5500

4400

3800

3450

3100

 

5

高新区

4600

4200

3550

3100

2350

2000

6

经开区

 

 

 

 

2350

2000

 

备注

土地区位以吉林市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图为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