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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食录二编》浅译之《痴女子》

 立仁重返 2016-11-27

《耳食录二编》浅译

立仁

耳食录二编卷八(总194

痴女子

昔有读汤临川《牡丹亭》死者。近闻一痴女子,以读《红楼梦》而死。

初,女子从其兄案头。搜得《红楼梦》,废寝食读之。读至佳处,往往辍卷冥想,继之以泪。复自前读之。反复数十百遍,卒未尝终卷,乃病矣。父母觉之,急取书付火。女子乃呼曰:奈何焚宝玉、黛玉!自是笑啼失常,言语无伦次,梦寐之间,未尝不呼宝玉也。延巫医杂治,百弗效。一夕,瞪视床头灯,连语曰:宝玉宝玉,在此耶!遂饮泣而瞑。

侠君曰:《红楼梦》,悟书也?非也,而实情书。其悟也,乃情之穷极而无所复之,至于死而犹不可已。无可奈何,而姑托于悟,而愈见其情之真而至。故其言情,乃妙绝今古。彼其所言之情之人,宝玉黛玉而已,馀不得与焉。两人者情之实也,而他人皆情之虚。两人者情之正也,而他人皆情之变。故两人为情之主,而他人皆为情之宾。盖两人之情,未尝不系乎男女夫妇房帷床笫之间,而绝不关乎男女夫妇房帷床笫之事,何也?譬诸明月有光有魄,月固不能离魄而生其光也。譬诸花有香色、有根蒂,花固不能离根蒂,而成其香色之妙且丽也。然花月之所以为花月者,乃惟其光也,惟其香色也,而初不在其魄与根蒂。至于凡天下至痴至慧,爱月爱花之人之心,则并月之光、花之香色而忘之,此所谓情也。

夫世之男女夫妇莫不言情,而或不能言情之所以为情。盖其所谓情,男女夫妇房帷床第而已矣。今试立男女于此,男之悦女,徒以其女也悦之;女之悦男,亦徒以其男也而悦之。则苟别易一男女,而与其所悦者品相若。吾知其情之移矣。情也,而可以移乎?又苟别易一男女,而更出其所悦者之品之上,吾知其情之夺矣。情也,而可以夺乎?又使男女之相悦,终不遂其媾,则亦抱恨守缺,因循苟且于其后,而情于是乎穷矣。情也,而可以穷乎?即使男女之相悦,竟得如其愿,则亦安常处顺,以老以没,而情于是乎止矣。情也,而可以止乎?

故情之所以为情,移之不可,夺之不可,离之不可,舍之犹不可。未见其人,固思其人。既见其人,仍思其人。不知斯人之外更有何人,亦并不知斯之即是新人,乃至身之所当、心之所触、时之所值、境之所呈,一春一秋,一朝一暮,一山一水,一亭一池,一花一草,一虫一鸟,皆有凄然欲绝,悄然难言,如病如狂,如醉如梦,欲生不得,欲死不能之境,莫不由斯人而生,而要凡不知为斯人而起也。虽至山崩海涸,金销石烂,曾不足减其毫末,而间其须臾,必且至憾于天地,归咎于阴阳:何故生彼?并何故生我?以至形朽骨枯,神泯气化,而情不与之俱尽。是故情之所结,一成而不变,百折而不回,历千万劫而不灭。无惬心之日,无释念之期。由穷而变,变而通,通而久,至有填海崩城,化火为石,一切神奇怪幻,出于寻常思虑之外者,斯即有灵心妙舌、千笔万墨,而皆不能写其难言之故之万一:此所谓情也!夫情者,大抵有所为而实无所为者也;无所不可,而终无所可者也;无所不至,而终无所至者也。两人之情,如是而已。不然者,男女夫妇,天下皆是也;房帷床笫之事,天下皆然也。奚必两人哉?知此乃可以言情,言情至此,乃真可以悟。

或曰:《红楼梦》,幻书也,宝玉,子虚也,非真有也。女子乃为之而死,其痴之甚矣!嗟乎!天下谁非子虚?谁为真有哉?痴者死矣,不痴者其长存乎?况女子之死,为情也,非为宝玉也!且情之所结,无真不幻,亦无幻不真,安知书中之宝玉,梦中之宝玉,不真成眼中之宝玉耶?则虽谓女子真为宝玉死,可也。

【译文】

以前曾有人因为读汤显祖《牡丹亭》而死的事,近来听说有一个痴女子,因读《红楼梦》而死。

起初,女子跟着她哥哥读书。一天偶然从哥哥的书堆里找到了一本《红楼梦》,便废寝忘食地读。读到精彩的地方,往往合卷冥思,接着就流泪。又从头读起。反反复复读了几十上百遍,最后也没读到书的结尾就病了。父母发现后,急忙将书烧掉。女子却叫着说:为什么要烧掉宝玉、黛玉!从此哭笑无常,语无伦次,睡梦之中,常常叫着宝玉的名字。家里请医请巫想尽各种办法给她治疗,百般无效。一天晚上,她两眼瞪着床头的灯,连连说道:宝玉宝玉,在这里!之后便带着满脸的泪水离开了人世。

笔者以为(译者注:议论部分的文字翻译以意译为主):《红楼梦》是一部悟破世道的书吗?不是的,而是一部情痴之书。其所谓“悟”,在于它将情推至无以复加的极端,乃至于死也不能了结。无奈之下,姑且托于“悟”,更显得其情的至真。因此它在言情上,实为自古至今的至妙至绝。此书言情所涉及的人,仅限于宝玉、黛玉而已,其余的不在其中。此两人的情为“实”,而其他人的情都为“虚”。两人的情为“正”,而他人都是情的“变”。因此两人是情的“主”,而他人都是情是“宾”。宝黛两人之间的情,未尝不关系到男女夫妇房帷床笫之间的事,然而又绝没有男女夫妇房帷床笫事的出现,为什么呢?譬如明月既有光也有魄,月不能离开魄而发光。再譬如花既有香色又有根蒂,花朵不能离开根蒂,而成就它的香、色、丽。而花月之所以被人在意,仅在于月的光辉,花的香色,而原本不在其月魄与根蒂。至于普天下那些至痴至慧、爱月爱花之人的心目中,则将月的光、花的香色一并都忽视掉了,这就是所谓的情。

世上的男女夫妇没有人不说到情的,但他们有时也说不清情之所以为情的道理。他们所说的情,不过是男女夫妇房帷床笫之间的事而已。现在假设这里有一对男女,男子喜欢女子,仅仅因为她是女人才去喜欢;女子喜欢男子,也仅仅是因为那是个男人而已。假如我们来换换人,出现在他或她面前的女人或男人与他或她刚刚喜欢的人长得差不多,我知道他或她的情可能会转移。真情,是可以转移的吗?假如再换换人,这回出现的男女比他们刚刚看上的人长得更美,我知道他或她的情会改变了。真情,是可以改变的吗?又假如说男女相爱,最终不能结合,则虽然抱恨也只好守缺,因循苟且地拖延下去,其感情也就慢慢淡化穷尽了。真情,是可以穷尽的吗?即便是男女相爱,最后如愿地走到一起,平平常常地过一生,到老到死,其情也就到此为止了。真情,是可以止的吗?

情之所以为情的道理在于,它不可转移,不可被改变,不可抛离,也不可被舍弃。没有见到思念中的那人,固然思念那人,见到了那人之后,仍然想着那人。不知在那人之外还有什么别的人,也并不知那人就是自己新嫁的丈夫,乃至于身体所面对的、心中所感触的、季节到了什么时候、环境发生了什么变化,一春一秋,一朝一暮,一山一水,一亭一池,一花一草,一虫一鸟,都会让他或她产生一种凄然欲绝,悄然难言,如病如狂,如醉如梦,欲生不得,欲死不能的心境,没有一样不是由那人而生,而并不知是为那人而起的。即使到山崩海干、金销石烂的程度,竟也不足以使它减弱分毫,而发生片刻的改变,最终必定发展到撼天动地,归咎于造物主:何故要生她(他)?又为什么要生我?以至形销骨化,神气皆无,而情不会一起消失。因此情一旦缔结,一成不变,百折不回,历尽千年万载也不灭。无轻松快意的日子,无抛弃思念的尽头。由穷而变,由变而通,通而久,就会有填海崩城,化火为石,一切神奇怪幻,出于想象之外的情况发生,你就是有灵心妙舌、千笔万墨,也写不出其中难以言表的情状的万分之一:这就是所谓的情了!情这东西,大抵上有所为而实际上又无所为;无所不可,而最终还是无所可;无所不至,而最终还是无所至。两人之情,也就是这样。要不然的话,男女夫妇,天下比比皆是;房帷床笫之事,天下都是一样的。为何独独是这两人呢?知道了这个道理就可以谈情之一字了,对情的理解至此,就真的是“悟”了。

有人可能说:《红楼梦》是虚幻之书,宝玉,子虚而已,并非真有其人。女子竟然为他而死,真的痴得可以了!唉!天下谁人不是子虚?谁人属于真有呢?痴者死了,不痴的人又能长存吗?何况女子的死,是因为情,并不是为了宝玉啊!况且情一旦结下,没有哪一样的东西不是虚幻的,也没有哪样虚幻的东西不是真的,怎么知道书中的宝玉,梦中的宝玉,不能变成她眼中的真宝玉呢?那么即使说女子真的是为宝玉而死,也没有什么可责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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