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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丨美国的居家养老

 快乐英平 2016-08-04


美国作为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达国家代表,其养老事业的发展全面而稳健。近期,养老网重新整理发布一些美国最新养老服务创新模式,以供参考借鉴。今天的文章是系列之六:美国的居家养老。


于经济衰退、科技发展、城市规划等诸多因素,越来越多美国老年人将选择“Aging In Place”,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居家养老。美国的居家养老可能会对国内探讨居家养老模式与服务有不少启示。

美国居家养老的比例

美国的养老产业发展了半个多世纪,尤其是机构养老方面,涵盖了从健康活跃老人的独立生活社区(Independent Living Communities),协助生活设施(Assisted Living Facilities),到需要专业医疗护理的疗养院(Nursing Homes)、失忆护理中心(Alzheimer's Care)等,发展得非常成熟。本以为其机构养老的比例会高于20%以上,但仔细研究了来自不同源头的养老数据后,发现事实令人惊讶,其机构养老的比例竟然低于10%,而且还呈下降的趋势;相反,居家养老倒是越来越受推崇。

Medicare调查结果:65+老人居家养老比例为93%

2007年,对65岁以上参与Medicare的老年人做了一项调查,发现其住长期护理设施(如协助生活社区、疗养院、失忆护理中心等)的仅有2%,住服务性住宅社区(如独立生活社区、持续护理退休社区等)的约4%,而住传统社区(居家养老)者则高达93%。当然,该基于年龄组的调查也发现,随年龄增大,所需服务(家政、医疗健康护理等)增加,住机构养老者比例也快速增长,85岁以上老人住长期护理设施的就猛增到了15%。具体数据如下所示:

AARP调查结果:65+老人90%愿意居家养老,80%不打算迁居

2011年,美国退休人员协会AARP(American Association of Retired Persons)调查表明,65岁以上老人中,90%表达愿意住他们自己的房子而不迁往机构养老设施,80%表示他们不打算再乔迁,就住在现有的房子中。即使他们已经开始需要日常协助或者需要持续的健康护理,还是有82%的老人宁愿待在自己房子里。

另有些报告称美国仅有约5%的老人会住在养老院,而且这个比例可能还将下降,跌到3%左右。可以看到,无论是哪种报告,美国居家养老者的比例都在90%以上。 

美国居家养老的模式

美国居家养老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朝模式化方向发展,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成熟模式:

会员制多元化服务模式

会员制服务模式的先驱者与著名代表就是波士顿的Beacon Hill Village,它由波士顿Beacon Hill一群邻居发起而成立,是全美第一个非盈利会员制运作模式社区。

老年居民们缴纳一定的会员年费,就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服务,涵盖志愿者提供的交通搬运、购物、家政、花园与房屋维护,以及一些只有高端机构养老社区才能提供家庭保健护理、医疗服务等。

这种模式属草根运作,老年居民自我驱动,自我组织,志愿者参与服务,除了提供各类养老服务,还会组织各种社区活动,如百乐餐、读书分享、学习培训等,丰富了老年人生活。因此,这种模式自1999年在Beacon Hill Village尝试后,快速发展,到2012年,已经有70多个这样的村落(Village)在运行,而且还有许多正在筹建中。此外,这些村落还联合起来,建立了村落联盟(Villageto Village Network – VtV, www.),他们交流思想与经验,共享服务资源等。

社区支持的多元化服务模式

社区支持服务模式源自自然形成退休社区NORCs(Naturally Occurring Retirement Communities)居家养老倡议,它组织并建立了一个庞大网络,囊括家政、健康保健护理、医疗服务提供商,政府机构与慈善组织等,倡导老年人建立社区、独立生活、健康养老。

这种模式的养老社区不是由养老机构建立,而是由老年人聚集,逐步沉淀而自然发展形成。通过NORC—SSP(NORC – Supportive Service Program)服务支持项目,这个网络能及时了解社区老人的需求,并提供周到的养老服务。由于有政府倡导与法案支持,这种模式发展非常迅速。目前,全美可被称作NORC的社区已达数千。美国退休人员协会AARP(American Association of Retired Persons)预测,有25%的老年人居住在NORC社区中,而且随着美国社会年龄化增重,这个比例还会增长。

Co-Housing合作居住模式

合作居住模式于20世纪60年代最早在丹麦出现,社区通常由20-30户组成,其布局兼顾社交和私密性两方面需求,私人住房与传统住宅模式基本相同,公共设施(如康乐设施、庭院、广场、公共用房等)由居民共同所有。居民自觉参与设计和管理,社区定期举行聚餐等公共活动以加强居民间的交流。“合作居住”模式主要特征可归纳为:居民参与社区规划与设计,鼓励居民互动;“公共用房”场所用于居民各项活动,强调居民自我管理。

80年代后期,这种模式引入到美国,原本并非源于养老目的,但由于这种模式天然地利于丰富老年生活、便于相互照应与护理老年居民,深受居家养老者欢迎,甚至涌现了“老年合作居住”(Senior Co-Housing)趋势。目前在全美38个州中,建立了300多个这样的“合作居住”社区。

PACE医疗护理模式

老年人全面护理项目PACE(Program of All-Inclusive Care for the Elderly)模式始于70年代早期,是社区为了满足某些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而建立。作为一个援助性项目,那些55岁以上,得到州政府认定需要疗养护理的老人,若在政府登记时尚能在社区里平安生活,就可以住到PACE服务区。PACE项目目的,就是帮助那些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独立生活,尽可能长地在家养老。为了帮助老人们独立生活,需要提供诸如病理医疗、物理理疗、处方药物、营养咨询、喘息照护、社会公益服务等等,这些服务都由美国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与医疗补助Medicaid网络覆盖的服务商提供,而且费用由Medicare/Medicaid承担。

PACE医疗护理模式也推进迅速,到2014年,在美国31州中,已经有104个PACE项目在开展。

日托服务模式

日托服务模式是充分利用社区成年人日托服务中心(Adult Day Care Center),早上将老年人送到日托中心,傍晚再接回家居住。绝大多数日托服务中心每天运作10-12小时,提供餐饮、全面照理服务或一些有意义的活动,白天帮助照顾老人,减轻家庭护理人员的负担。在家庭与日托服务中心的共同护理下,老人可以延缓甚至无须入住长期护理中心(如协助型生活社区、疗养院、失忆护理中心等)。

全美目前有5000多家成年人日托服务中心,每天为26万以上老人提供照顾服务。

美国居家养老的政策与扶持

美国一直以来被称作小孩与老人的天堂,这点不假,对小孩寓教于乐,没啥竞争与压力;对老年人也是相当慷慨,有医疗保险与医疗补助(Medicare/Medicaid),老来若进入养老院或疗养院,尽管费用昂贵,但基本是政府买单。然而,随着美国婴儿潮一代老龄化到来,65岁以上“银发一族”将从现在的4000万,增长到2050年的8800万以上,年增长率约120%;同期,85岁以上老人的数量也将翻3倍而达到1900万。大量的“银发一族”涌现,政府财政负担沉重,将难以为继,一些Medicare/Medicaid项目缩减,政府政策也开始朝经济实惠的居家养老角度倾斜。下面我们来看看一些倡导与促进居家养老的政策法规与扶持机构等。

老年人区域办事处

老年人区域办事处(Area Agencies of Aging)是根据美国老年人法案(the Older Americans Act)而设立,它的宗旨就是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使他们能够独立而有尊严地居家养老。这些老年人区域办事处需响应任何本地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需求,协调支持他们的日常生活服务信息的查询与推荐,包括养老家政、保健、交通出行、雇佣、老年中心、成年人日托中心服务等。

居家养老社区创新倡议

居家养老社区创新倡议(Community Innovations for Aging In Place Initiative)也是根据美国老年人法案(the Older Americans Act)而由国会授权,并由美国老龄局(the United States Administration on Aging)资助的。

这项倡议的目的是资助社区创新,使社区人口比重不断增多的老年人,能够依然独立、安全地在社区生活,居家养老。

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家庭与社区服务条款

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添加了一部分“家庭与社区服务条款”,这些条款要求在美国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中囊括家庭与社区服务内容。条款在国会的通过,使得Medicaid会将其资助资源从机构护理(如疗养院、失忆中心的护理)转向经济实惠的家庭与社区护理,强化支持居家养老。

随着美国“银发一族”的快速增长以及更长的预期寿命,资助老年人与失能民众的Medicaid财政预算给州政府造成的压力越来越大,这种朝经济实惠性居家养老支持的转向,有助于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因此,可以预见,这种转向还将加速进展。

此外,为了老年人能够更好地享受居家养老与社区生活,还在土地使用、交通出行、住房供给等方面强化了法规与扶持。

土地使用(Land Use)

制定了一些土地使用政策,使得老年人能够住在靠近服务设施的地方,甚至是步行范围内。

整合土地使用与交通规划,降低对汽车出行的依赖性;

在公共交通停车站1/4或1/2英里范围内,实施公共交通导向发展;

鼓励社区设施的联合使用,譬如老年中心与学校保健室的联合;

交通出行(Transportation)

制定增加交通出行便利措施的法规,可以降低对自驾的依赖,便于老年人出行。

设计“完整街道”,确保老年人也能去到他们想去的地方;

顾及老年人的脆弱性,确保行人安全;

颁布自愿者司机法规,免除交通事故时自愿者司机的民事责任;

住房供给(Housing)

制定政策,增加经济适用房供给,满足老年人住房需求。

利用联邦低收入税收减免计划资金,在交通转运站周边或宜居社区提供住房供给;

鼓励房产商,采用通用设计建筑标准,确保房屋通达性;

倡导居家养老模式社区建设,提供老年人参与社会与社区生活的便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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