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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弃拾得的遗失物是否需要赔偿失主

 神州国土 2016-08-07
丢弃拾得的遗失物是否需要赔偿失主
姜涛 刘荣庆

  2015年6月,邱某在某小区门口捡到一只手表,拿回家后,因邱某妻子认为是一只假表,邱某遂将手表扔至小区内的垃圾箱内。小区物业每天都及时清运垃圾。几天后,该小区的住户唐某找到邱某家,说邱某捡到的手表是他丢失的,并要求返还。

  原来,那天中午唐某在小区门口与他人发生纠纷,回家后才发现戴在手腕上的名贵手表不见了。唐某沿原路寻找也未找到。后通过调阅小区门口的监控录像,发现自己的手表掉在地上,随后被一陌生住户捡走。唐某拿着打印出的视频截图多方打听,经过几天的努力,终于找上了邱某的家门。但是,邱某以捡到的是假表且已丢弃为由拒绝返还。

  唐某将邱某告上法院,向法院提交了购买手表的发票、小区监控视频等证据。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邱某赔偿唐某人民币1.6万元。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第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我国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该法第111条还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邱某拾得唐某丢失的名贵手表,依法应当归还,但其因重大过失致使手表灭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就是赔偿损失。

  需要提醒的是,捡拾他人的遗失物拒不归还,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外,严重的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70条第2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作者单位: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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