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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员工讨薪为求立案虚报金额结果“砸了自己的脚”

 快乐英平 2016-08-13

辛辛苦苦工作了几个月,工资还没拿到,老板也不知所终。员工们无奈决定请派出所帮忙讨个说法,听说欠薪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他们竟虚报了一个欠薪金额。原本是受害人的他们,因此却变成了侵害人。

从去年3月开始,代某、罗某等10人先后进入瓯海一家服装厂务工,好景不长,短短几月,该服装厂的老板就欠了他们工资。在讨薪无果后,他们决定向派出所求助。员工代某的男友向民警提供了10人被欠薪的工资清单,说是总计欠薪12万元。瓯海开发区派出所对此立案调查,并对涉嫌恶意欠薪的厂负责人赵某网上追逃。

但民警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员工们提供的工资清单上的金额与实际欠薪金额不符。民警走访该服装厂时与该厂老员工进行交谈,得知该服装厂按岗位不同,实际工资金额也不同,根据每个人工作时间来算,被欠薪的这10人实际工资应在5万余元左右,并不是他们之前所报的12万元。

今年4月27日,赵某在广州被警方抓获。随着赵某的落网,案情也逐渐明朗起来。经了解,去年12月13日,该服装厂因经营不善停工,赵某也于次日不见了踪影。代某等员工发现老板不见后,就想到了报案,由于欠薪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这时他们才想出了虚报欠薪金额这一招,不想“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据警方介绍,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及结合市经济发展状况,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超过1万元的,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超过8万元的,达到立案标准。

目前,褚某、代某、罗某等5人因涉嫌诬告陷害已被瓯海警方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温州晚报【时英平:整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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