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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时不注意以下四条,你就注定被老板坑死!

 永续智慧馆藏 2016-08-13

一、空白劳动合同。

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某些无良公司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空白合同,将薪资、工作时间、休假、五险一金、违约金、倒签时间等内容空置不填,然后找劳动者签合同。假如劳动者在日后与单位发生纠纷,申请仲裁时,如果不能有证据证明劳动合同的虚假,对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就会陷入被动。因此,劳动合同签字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要坚持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原件(企业盖章),方能有备无患。签劳动合同时不注意以下四条,你就注定被老板坑死!

二、工作地点。

单位常用的手段是在签订合同时工作地点不明确,笼统的说是“XX市”,如果这样你就要小心你可能会被安排至XX市的任何一个地方工作。如果说是“公司业务所在范围”之类,你要小心你可能会被派至全国任何地方。如果说是“公司营业地”,只要公司变更注册登记地址,那么你也得跟着搬。最好让公司在合同上写明一个具体的地址,如果不行的话,让公司写你能接受的工作地点,譬如“XX市XX区和XX区”。

三、试用期“超标”。

法律规定了试用期的最长限度,如果试用期长度超出法律规定,有权要求企业以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月数支付赔偿金。

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最长限度是: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签劳动合同时不注意以下四条,你就注定被老板坑死!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不少企业的法务设计劳动合同时,会加入“通讯地址确认”条款。劳动者一定要留心劳动合同中关于联系方式的条款(如劳动者手机、通讯地址、邮箱、微信等),一定要确保自己填写的联系方式真实、可送达,邮箱、微信等为自己常用的账号。当出现劳资关系紧张时,很多企业通过该条款往劳动者发送对劳动者不利且条件苛刻的《员工手册》、《企业管理制度》等内容代替当面告知和公示,让劳动者不知情之下作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从而达到合法解除劳动者等不正当目的。签劳动合同时不注意以下四条,你就注定被老板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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