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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省出台方案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春雨三六0 2016-08-15

背景介绍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进城务工和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导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出现,这些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容易出现心理问题,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其健康成长受到严重影响。4月初至7月中旬,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开展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经初步汇总数据,我省现有农村留守儿童73.9万余人,其中无人监护的1.1万余人。

为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省政府发布《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快来随小编看看方案里有哪些内容吧! 

关键词:关爱

家庭、政府、教育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多方守护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年龄未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2.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县级人民政府: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

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家庭责任监督工作落实,定期走访、排查、宣传,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

3.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县级人民政府: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通过转岗、培训、购买服务等手段,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

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特别做好假期管理“空档期”的交接工作;及时了解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寄宿制学校要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

4.发挥群团组织及社会力量开展关爱行动。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

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健全社会化帮扶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


关键词:教育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进行心理疏导


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为农村留守儿童及时提供与父母的情感联系的方式,和进行心理疏导;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关键词:保护
建立救助保护机制

1.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义务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将要要追究责任。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对遭受性侵女童,司法机关应依法从重从快立案查处。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企业和雇主,帮助儿童回归家庭和正常生活。

2.健全评估帮扶机制,强化监护干预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关键词:标本兼治 


强化农村留守儿童源头治理


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还要从经济结构的层面改革。孩子们被留守,是因为父母们不得不背井离乡求发展。经济发展的差异和就业机会的不均衡等社会发展中的矛盾,让家庭、老人、儿童不得不做出牺牲。《实施方案》提出最终目标: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各地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级政府要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以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此外,为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省政府决定建立湖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信息来源:省政府门户网站、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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