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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大行分封制有何历史影响

 玉稻筱麦坊米 2016-08-15

分封制,由皇帝给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的一种政治制度。

从大明帝国建立的那天开始,朱元璋就处心积虑地推行在历史上已经多次被淘汰了的分封制。尽管当时大明朝野还有一丝微弱的反对声,但朱元璋一意孤行,亟不可待,只要有小龙子生出来,他就急吼吼地进行分封。

平民出身的皇帝朱元璋将自己开创的大明帝国视作是自己的产业,从而把它分封给自己的龙子龙孙,这并不奇怪,专制社会里,家与国是不分的,所以朱元璋大行分封制也在情理之中。

朱元璋的分封制与跟刘邦、司马炎等实行的分封制没什么大的区别,无非是将大一统帝国当做自个儿的家产分给儿孙享用,这是明初实行分封制的第一大原因。

不过朱元璋实行分封制时没说的那么直白和露骨,“上(朱元璋)惩宋、元孤立,乃依古制封建,择名城大都,豫王诸子,待其壮,遣就藩服,用以外卫边陲,内资夹辅”。这句话是说,鉴于宋元两代败亡之际朝廷孤立无援的经验教训,为了巩固朱明王朝的江山社稷,依照历史上曾经有过古制,挑选天下名城大都与要害之地,作为除太子以外的诸王子就藩的藩地,这样就能形成在外有着强大有力的军事保卫,诸子藩王共同扶持和拱卫中央皇室,大明江山就会长治久安。这是朱元璋实行分封制的第二大原因。

朱元璋并非是昏君,而是一代雄主,他对历史上由分封所带来的沉痛教训还是有所认识的,因而也就“创造”出与历史上有些不同的分封制,深刻影响了有明一代。

具体的说,明初的分封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从分封诸王的就藩地点来看

明初分封以北方边境为重点,长江以南很少。明朝以前的分封藩地要么是在交通要冲或军事要地,要么是经济中心或重心。汉景帝时发生了“吴楚七国之乱”,虽说吴楚诸藩所在地不是当时汉帝国的经济中心区域,但它们是汉帝国的军事要地和东南沿海的经济中心;魏晋南北朝时分封藩王更是不甚注意,南朝很多皇帝往往将自己的皇家骨肉分封到军事要地,西晋王朝更是将中原许多地区经济中心和军事要塞分封给皇家子弟。这些朝代的如此分封带来了许多的弊端:一来许多地区经济中心被藩王占有,削弱了帝国中央的经济实力,二来许多军事要地被藩王占有,要是藩王与中央翻脸了,就很容易闹独立和割据,三来将帝国核心地区封给藩王,一旦祸起萧墙,往往是一发不可收拾,西晋的“八王之乱”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所以明初朱元璋大搞诸子藩王分封时就吸取了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在大名帝国的心脏地区——南京和浙江等地不行分封,要封就封的远一点,以北方边境军事防务为中心,沿着长城一线布防分封,主要让这些诸子藩王来保卫北部边疆,辅佐大明中央皇室,所以明初分封封到长江以南的很少,这是朱元璋创下的“定制”,后来的皇帝对此也心领神会——他们都不肯将大明帝国的心脏地区拿出一小部分来分封给诸子藩王。

洪武三年,朱元璋第一次大封诸子藩王时,第五子朱橚曾被封为吴王,但因为年纪尚小并没有迅速就藩,“洪武七年,有死请置护卫于杭州。帝曰:‘钱塘财赋地,不可’”。

永乐年间,朱棣大行分封,宁王朱权在靖难战争开启时就被朱棣挟持,其军队全被吞并,当时朱棣曾夸下海口:“事成,当中分天下,比即位,(宁)王乞改南土。请苏州,曰:‘畿内也’,请钱塘,曰:‘皇考以予五弟,竟不果。建文无道,以王其弟,亦不克享。建宁、重庆、荆州、东昌皆善池,惟弟择焉。’永乐元年二月改封南昌,帝亲制诗送之”。

第二,从分封诸王的血缘关系来看

明初分封的诸藩王绝大多数是朱元璋的儿子,是后来明朝第二位皇帝朱允文的叔叔,血缘关系十分近,不大像历史上的分封——有的朝代往往将皇族里隔了几代的皇亲国戚也列入了分封的重点对象。当然明初朱元璋的这种大封亲生骨肉的最主要的目的,是让他们保卫边疆,辅助皇室。但这只是他一厢情愿的美妙设计罢了,而实际上它给后来继任大明帝位的建文帝出了一个极大的难题。

从政治地位来讲,朱允文与他叔叔们是君臣关系,但从血缘关系来说,诸王都是建文帝的亲叔叔,即使是十五叔朱植以下的诸王个个年纪都比建文帝小,但他们都是建文帝的长辈,在心理上和伦理上就占了很大的优势,这就使得建文朝叔侄君臣关系很难处理,尤其是对建文帝来说,他对别人可以“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但对于那些藩王叔叔们还得要讲辈分啊。这也是皇爷爷朱元璋给皇太孙出的一个尴尬的政治难题。

第三,从分封诸王的政治地位来看

朱元璋规定:诸子藩王位于皇帝、皇太子之下,公侯百官之上,“公侯俯付拜谒,内外大臣,礼无与钧”。

朱元璋将诸子藩王的政治地位定得这么高,只有皇帝与皇太子才能制约藩王,在正常情况下,它既可体现朱家血脉的高贵,又能维护中央皇帝的最高权威;但在非正常条件下,当皇帝或皇太子无法驾驭藩王时,藩王就会成为脱缰之马,任意胡来,或成为明火执仗的强盗,起兵造反,他要的就是皇位。

第四,从分封诸王的优厚待遇的有效期来看

朱元璋确立了他朱家高贵血统拥有特殊待遇的“永恒性”。

鉴于历史上汉朝等实行的分封制及其所带来的世袭藩王日益坐大的弊端,也鉴于自己早年的贫寒与苦难,朱元璋实在是不忍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受罪了,于是他对诸子藩王的后代及后代的后代都做了制度上的规定,予以实实在在的特殊待遇的保障:“明制,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岁禄万石,府置官属。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着至万九千人,隶籍兵部。冕服车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谒,无敢钧礼。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则授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视一品。诸子年十岁,则授涂金银册银宝,封为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视二品。诸子授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其生也请名,其长也请婚,禄之终身,丧葬予费,亲亲之谊笃矣”。

藩王们及其后代拥有这等的优厚待遇,其所造成的后果至少有两个:a大明皇家从此开始出现了一群无忧无虑、不思进取、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寄生虫和生育机器;b大明帝国从此背上了沉重的财政负担,使得后来的大明帝

国的君主们在当家时常常入不敷出,老百姓的经济负担日益加重,影响了整个大明王朝近300年历史。

第五,从分封诸王的权限来看

明代藩王的权力有了很大程度的限制。尽管朱元璋给诸子藩王定的政治地位极高,但他不给诸子藩王封地(藩王府邸除外),也不让他们治理地方上的百姓与经济,不让他们插手地方上的民政,所有地方上的事务都归朝廷任命的中央与地方各级官吏治理。这就是《明史》上所说的“有明诸藩,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疗事。盖矫枉鉴覆,所以杜汉、晋末大之祸,意固善矣”。

朱元璋如此限制诸子藩王的权力主要是为了防止地方藩王坐大,发展到与中央相抗衡的地步,以免重现骨肉相残的历史悲剧。

但从明初朱元璋大搞分封的最主要目的来说,它就是要让诸子藩王成为独当一面的军事中坚力量,以此来拱卫中央,因此朱元璋采取了矛盾的做法:一方面限制藩王的经济、民政等权力,一方面又不断地赋予藩王以极大的军事权。

朱棣镇守北京时,朱元璋让他一次带去的中、左护卫侍从将士就达5770人,洪武晚年,驻守大宁的宁王更是兵多将广,他“带甲八万,革车六千”。

而这种军队规模不受限制的情况,还是有法律依据的,那就是朱元璋钦定的《明皇祖训》,其中说:“王府指挥司官并属官随军多少设置,不拘数目”。这项规定,简直是给朱允文制造了一个威力无限的潜在火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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