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http://npaper./File/dtwb/2016-8-16/20160815080958.htm?id=232130,id:0 尽管有些证明很奇葩,但生活中我们还是不得不为个证明四处奔走,现在好了,社区居委会盖章项目清单已经公布,清单外的事务社区不再随便盖章证明了。 本报讯(记者孙露)已婚还是未婚要社区证明、孩子改名要社区证明、结婚证丢失要社区出具证明……生活或工作中,社区居民会遇到各种大小事都需要到社区居委会开证明。昨日,记者从市社区建设管理指导中心了解到,包括居住证明、死亡证明等16项社区居委会盖章项目清单已经公布,清单外的事务社区不再随便盖章开证明了。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曾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要求,社区居委会印章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及为辖区居民出具相关证明。印章的使用管理要按照《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项目清单》要求,坚持“依法自治、明晰责任、审批用印”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备案制度,完善民主监督,实行责任追究。 记者走访多个社区发现,面对各种要求甚至有些奇葩证明,社区工作人员称压力很大。“贸然盖章吧,担心日后发生纠纷,无法承担责任。坚持不盖章吧,居民一肚子火,对社区工作不满意,这让我们左右为难。”一社区工作人员说,社区并没有执法权,有些部门和单位可以自己调查解决的事,一句“到社区盖个章就行”给社区工作带来很大困扰。 采访中,一些基层社区干部认为,有些证明完全可以通过行政部门间信息共享来替代,建议打破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建设信息共享平台,既避免社区居民为各种证明四处跑腿,也不会出现“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尴尬。 社区开的证明有这些 1.居住证明 2.死亡证明 (本证明只针对在家中自然死亡者,亲属需当事人死后一个月内到居住地所在社区申报,方可开具死亡证明) 3.居民是否健在证明 (需本人亲自办理,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手持当天报纸影像证明) 4.家庭困难证明 5.低保证明 6.大病救助申请 7.临时救助申请 8.申请居民养老保险证明 9.函调证明 (函调内容需在社区可了解范围内) 10.享受计生扶助政策的家庭基本情况证明 11.政策允许再生育证明 12.在职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情况反馈 13.党员关系接转 14.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15.农村扶助证明 16.军人探亲归队证明 (到居住地社区开具) 来源: 大同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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